分級制度衝擊下的同人創作

◎Ami

由於最近分級制度的衝擊,首當其衝的是BL創作與同人誌。由於在ACG界的支持人中,這兩種創作算是大宗,但卻是最不為他人了解的部分。在此解釋一下有關於這兩者的定義以及差別(聲名一下BL不等於同人誌),望大家能清楚了解後,再判斷是否該全盤限制,或是該作怎樣的處理。

BL
Boy’s Love的簡稱,即是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情愛。此說法是專有名詞,專指以女性為主所熱愛的創作情感主題,亦有唯美化的成份所在。這並不是正宗的同志文化創作,而是較接近少女式的創作,是為迎合女性胃口而產生的。

喜愛此類創作的女性,因為多半有參與同人誌的創作,或是其同人創作大多有BL的成份,因此有專有名詞稱她們為「同人女」。又因為同人並不專屬於BL,因此有人想出新的名詞「腐女子」來代替,猜測是這類女性的BL愛好已經爛到骨頭裡了。

BL創作是從動漫祖國--日本傳來,隨著同人誌文化的盛行,BL的創作幾乎是同時並行,擴散至全世界。

不論從怎樣的觀點來看,接受BL並喜愛BL的女性數量實在太多了,遍布全世界並以東亞為主。令人驚訝的是年輕女性很容易接受BL,甚至從開始也少有排斥,是令大家更為不解的事。BL為何讓少女如此著迷?而且情況還這麼普遍?臺灣似乎未有人對此作相當的研究,甚至一般的同人女也不明白為何自己這麼喜愛?因此就個人主觀的判斷,論述下列看法:

1)一般情形,女性比男性容易接受同性戀。
原因是同性之間的競爭使然。之所以同性之間競爭,是因為生物需要求偶的本性使然。雄性生物天生就有求偶的欲望,雌性則有母性本能。由於雄性需要求偶,對於同性的排斥性就比較高。因此對於同性戀上,男性較為會排斥權威抗衡的男同性戀,對女同性戀的排斥性則未那麼高;但也有因為女同志成為競爭者而排斥女同性戀的情況。而以女性的角度來看,她們對同性的排斥性反而沒那麼高,再者一些女性會對同性戀的社會困境產生同理心,所以接受度比男性高。

2)創作中女性角色薄弱,男性之間的情誼動人,使得女性讀者將愛情想像轉移男性之間
創作的想像來源是來自於別人的創作,動漫更是最容易吸收的創作之一。在ACG創作大鳴大放之時,讀者群與創作群也跟著大量增加。但不知為何,女性角色(尤其女主角)的定位總是很奇怪:不是沒有個性、存在感,就是性格彆扭且心胸狹窄。女主角時常成為男主角的陪襯品,變得沒有主張性,因此難以引起女性讀者的共鳴,愛情的想像上也漸漸少在男女主角上下手;就連以女性為主的少女漫畫,女主角的個性也少有令人印象深刻的。
反之,男性之間的情誼不論是親情、友情或敵人之間的羈絆,都因為創作功力的增加而越來越有深度,也開始令女性讀者注意。或許是創作上以愛情為主題的容易落入俗套而顯得無趣,不以愛情為主題的雖然顯得精彩,也因此不會特別著墨「花瓶」角色的戲份。

因此女性讀者的愛情想像上,不以男女為主,反而覺得男角與男角之間更像真正的愛情,再者這樣女性讀者可以讓兩個都很喜歡的男角都囊括其中。因此年輕女性讀者接受BL的速度就增快,同時這也是BL與同人誌容易扯在一起的關係。

3)保守社會漸漸開放,女性主義抬頭
為何說BL浪潮是女性主義抬頭的一種呢?是由於喜愛BL的女性以漸漸開發成現代化都市的地區為主,反之以歐美等較為開放的國家反而不會有這種欲望。什麼欲望?奴役男性的欲望囉!BL創作中,會出現「攻」與「受」兩種名詞(從BL文化來源日本傳來的)。以正式名詞來說,攻指的是同性戀者的一號(偏向擔任男性角色的一方),受指的是同性戀者的零號(偏向擔任女性角色的一方)。一方面有同人女疼愛所謂楚楚可憐的「受君」,一方面又崇拜著將男性權威壓制的「攻君」。
而世界潮流不會再過於刻責同性戀與不結婚的人,因此令女性讀者認為接受這樣的想法也沒問題,若身邊有人反對,也會因為對方「反同性戀」而感到不滿。

以上理由應該可以解釋為何有那麼喜愛BL的女性。接著,對於這樣的女性作一點評析:
1)多為年輕、喜愛ACG的女性
不知為何年齡層以16-20為主,近年來有下降的傾向,11歲就開始喜歡也不足為奇
2)以異性戀為主
喜愛BL就足以證明他們也喜愛男性。就是一開始就喜歡男性,因此才喜歡看男性間的情愛。
3)對於情色的接受度也極高
忘記是哪個作家寫的「漸」,我想可以用來解釋這個問題。
喜愛愛情故事,就漸漸接受BL故事;喜愛BL故事,就漸漸接受有親吻擁抱的BL故事;喜歡親吻擁抱的成份,就漸漸接受做愛的成份;喜愛做愛的成份,就會想找更刺激的--

因此深度的BL狂熱者,往往懂許多性愛情節。比較好的會自己去了解性知識,較為不好的則會變成單純好色的女人,在創作上顯得煽情變態。

4)成為同性戀的機率的確比較高
這是真的,一方面是因為接受同性戀的程度提高許多,愛烏及烏也更接受女同志的性向。
二來是因為雖然在BL的想像中,對男性有很高的期許,但是現實間的男性並無法滿足這樣的需求,或是本身的條件不被男性追求。反之女性間很珍惜彼此的情誼,加上BL的興趣都是很私密的,容易成為假性的情愛支持。

第三是因為家庭因素。不知為何,見過從同人女轉為女同志的,家庭都相當不安定,必須依賴朋友之間的情感才支持下去。這類最容易變成同好之間的追求者。

因為上述的情形,雖然大部分同人女都因此開發創作的才能,或是開開心心的活下去,但也有因此鑽入死胡同的。尤其年齡層年輕化更是讓人不安。比較慶幸的是女性在發洩情緒時,已經學會用創作來紓發自己的情感。

比較不好的是,許多同人女在創作上沒有深度的了解同性戀的性質,在思想、觀念上顯得不尊重同志。雖然一些同志對於BL創作是喜歡的,但許多同志都不太喜歡同人女及其創作。然而如前面所說,BL是以女性讀者為主體的創作,同志會不太喜歡,可能也跟其創作的少女化有關。

同人誌
在寫正文之前,我想聲明一件事。

同人誌不是cosplay!同人誌不是一個人穿成動漫角色的樣子!同人誌是一本書!拜託記者跟官員們你們要跟潮流也跟對好不好?不要每次講每次錯,我們在電視機前面看了很尷尬耶!在這裡就先記住這個好嗎?cosplay或中譯角色扮演,才是大部分新聞中的扮裝活動,跟同人誌是不相干的東西。請別再說「請同人誌來參加活動」了,一本書是不會走來走去的,除非我們cosplay成一本書。

抱怨完畢。

別人以為同人誌就一定是延伸創作,其實不一定。最初的同人誌定義(發源地當然也是動漫祖國日本),是指一群同好共同自資印刷的刊物(雜誌),一開始是以自創文學為主的,我想是因為出版社不出才會產生這種發表創作的方法。當動漫文化開始發揚光大時,由於動漫創作刺激讀者想像,又有自資印刷這個方法,因此模仿、延伸創作就大伏出爐,也因為這樣同人誌就成為「延伸創作」的代名詞。從同人誌開始,也有其他「同人」產物的開發,例如自資護貝卡、明信片或筆記紙等等。

當然,以「延伸創作」這部分來說,從來也沒有合法過,算是觸犯著作權法。但為何動漫與同人誌的發源地日本不會刻意去禁止,反而開放同人誌販售會的集體販賣,還延燒到台灣、韓國、香港呢?這是因為同人誌有宣傳的作用,一部作品越紅同人創作就越興盛,而且由於同人創作不可能把所有的精華都講光光,讀者會感到好奇而願意去接觸原作品,在買賣上是不會對原作產生壞處的。甚至出版社會請一群同人作者,替他們的產品做一些週邊來販賣,如前陣子的三國無雙四格漫畫是一例。而利用同人創作作為宣傳最有名的是網路遊戲「仙境傳說」,我們所見仙境傳說除了設定稿外,其他幾乎是同人產物。

而一般人會質疑的是,同人誌只有BL跟色情嗎?當然不是囉!同人誌屬於商業化的個人創作,基本上是以紓發情感為主。創作延伸的則是原作令其產生的感動。當然,我們知道人的欲望很多,除了對愛情的渴望及原著的不捨外,大概性是最明顯的欲望了--所以不要怪說同人誌會色情化,因為那就是人的妄想嘛。我不認為對平面人物有性幻想有什麼不對,畢竟網路上對主播跟明星的色情文學跟合成照片也不少。女性作者作BL誌,男性作者作H誌,這就是性的紓發了。

但是同人誌最大宗的,我認為以「搞笑」、「惡搞」為多。人有想笑、想開心的欲望,這是千真萬確。拿原著開玩笑的確能讓人哈哈大笑,尤其越精彩的原著,同人的惡搞越好笑,套句話就是「經典往往引人共鳴」。出版社願意與同人合作的通常就是搞笑同人,算是不了解同人誌的人,可以先接觸的主題。

另外市面上販賣在書店流通的色情/BL同人誌合集,許多是未經版權從國外盜版回來的產品。很簡單,因為人有性的需要,所以盜版商有利可圖。搞笑的商業誌通常已經先被代理了,但是盜版商還是盜版了色情的同人誌回來,而最好笑的是會有人把同人誌跟原著搞混。因此要說的是,色情及BL同人誌是真的有,但不是全部,請不要認為是同人誌就一定是盜版、色情一流的。

雖然這麼說,但因為同人誌有法律上的問題,因此原作者要告其實可以告,而且一定告的贏。在同人創作上要小心,也不要認為這樣做一定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