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陳昭姿 » 2004-01-12, 08:00
沙文女性主義對不孕女性的持續追殺<br><br>⊙陳昭姿 中華民國93年1月11日自由時報 <br><br>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簡稱女權會)秘書長陳逸玲在「慎思人口政策,莫治標不治本」<br>一文(自由廣場,一月十日)中所表達的論點,反映了長久以來女性主義者對不孕女性在刻<br>薄對待之餘的持續追殺。<br><br> 自許為女性爭取權益的女權會,每逢相關單位提出具體幫助不孕女性完成心願的建議,包<br>括人工生殖法草案當中的代孕合法化,以及近日的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總是不會延遲的<br>立刻發出抨擊與反對立場。台北市女權會有位洪姓社工師,去年夏天向市府成功申請了一個<br>對不孕女性輔導的系列座談,動機是來自我所寫的一本書「神啊!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孩子?<br>」。當她與我接觸時,我告訴她,我樂見女權會也開始願意關心不孕女性。但是,這位年輕<br>熱心的社工師從滿腔熱情到最後的受挫沮喪,因為幾乎沒有不孕女性報名參加。我告訴她,<br>這不是她招募不力,而是不孕女性需要的是醫學諮詢與救援,她們想要的是孩子,而不是浪<br>費有限的青春歲月在所謂的心理輔導。<br><br> 依賴人工生殖技術的夫妻平均會花數十萬元以上,遑論以年數計的時間與無法計量的精神<br>耗費。十萬元的補助有任何意義嗎?陳秘書長不需也無權為他們代言這不具意義。十萬元對<br>他們即使實質意義有限,然而代表了想生孩子的正當性,以及來自社會與政府的善意︱「祝<br>福你們成功的擁有孩子」。醫學門外漢的陳秘書長還挑戰了「不孕」的定義,甚至企圖無照<br>行醫︱聲稱調整生活作息即可解決不孕。請問秘書長,我的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以及類似<br>梅艷芳罹患癌症必須切除子宮的情形,如何靠調整作息來懷孕?又謂內政部此舉會強化不孕<br>的負面印象,這句話的立論基礎在哪裡?我結交最多的不孕者,我的代言應該比秘書長有權<br>威性,他們對這件事覺得十分感動。秘書長竟然認為有方法與有補助提供治療,反而阻礙了<br>不孕女性的人生規劃。請問秘書長為何不一併建議健康無礙的女性,最好不要生孩子,以便<br>儘早規劃人生?這種來自健康女性的沙文主義,嚴重違反病人人權,如何見容於多元價值的<br>二十一世紀社會。<br><br> 擅長開會而從未結識病人的秘書長,不知道這些女性心中所想的人生規劃,很多是考慮自<br>願離婚或準備接受先生婚外生子。這些人不是秘書長隨便一句口惠「不應以異樣眼光看待不<br>孕者」,就可以即刻紓解壓力或放棄追求人生重大心願。與心愛的伴侶結婚,繼之與心愛的<br>伴侶擁有下一代,秘書長對世俗凡人這樣的人生規劃有意見嗎?或是認為只有能順利懷孕,<br>生育功能無礙的人,才有資格擁有這樣的心願?<br><br> 最後,秘書長竟然還將接受費用補助但可能無力撫養孩子連結,有無能力撫養孩子與生育<br>能力非但不相關,我敢說,不孕夫妻因為太想要孩子而不怕養孩子,一定願意更努力克服困<br>難來認真養育下一代,比起有能力生育但卻不願養孩子的夫妻,誰更值得在出生率下降的年<br>代,接受社會資源的實質鼓勵呢?<br><br> 然而,不孕女性或不孕夫妻思考的主要關鍵真的不是錢,而是心願的達成。我們最需要的<br>是醫學的協助,與健康社會的祝福。祝福,不是讓一群健康且生育的人來告訴我們,沒有孩<br>子也很好。祝福,是成全與幫助。這樣的態度,才是真正的「不對我們投以異樣眼光」。 <br>(作者陳昭姿╱不孕女性代言人)
沙文女性主義對不孕女性的持續追殺<br><br>⊙陳昭姿 中華民國93年1月11日自由時報 <br><br>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簡稱女權會)秘書長陳逸玲在「慎思人口政策,莫治標不治本」<br>一文(自由廣場,一月十日)中所表達的論點,反映了長久以來女性主義者對不孕女性在刻<br>薄對待之餘的持續追殺。<br><br> 自許為女性爭取權益的女權會,每逢相關單位提出具體幫助不孕女性完成心願的建議,包<br>括人工生殖法草案當中的代孕合法化,以及近日的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總是不會延遲的<br>立刻發出抨擊與反對立場。台北市女權會有位洪姓社工師,去年夏天向市府成功申請了一個<br>對不孕女性輔導的系列座談,動機是來自我所寫的一本書「神啊!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孩子?<br>」。當她與我接觸時,我告訴她,我樂見女權會也開始願意關心不孕女性。但是,這位年輕<br>熱心的社工師從滿腔熱情到最後的受挫沮喪,因為幾乎沒有不孕女性報名參加。我告訴她,<br>這不是她招募不力,而是不孕女性需要的是醫學諮詢與救援,她們想要的是孩子,而不是浪<br>費有限的青春歲月在所謂的心理輔導。<br><br> 依賴人工生殖技術的夫妻平均會花數十萬元以上,遑論以年數計的時間與無法計量的精神<br>耗費。十萬元的補助有任何意義嗎?陳秘書長不需也無權為他們代言這不具意義。十萬元對<br>他們即使實質意義有限,然而代表了想生孩子的正當性,以及來自社會與政府的善意︱「祝<br>福你們成功的擁有孩子」。醫學門外漢的陳秘書長還挑戰了「不孕」的定義,甚至企圖無照<br>行醫︱聲稱調整生活作息即可解決不孕。請問秘書長,我的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以及類似<br>梅艷芳罹患癌症必須切除子宮的情形,如何靠調整作息來懷孕?又謂內政部此舉會強化不孕<br>的負面印象,這句話的立論基礎在哪裡?我結交最多的不孕者,我的代言應該比秘書長有權<br>威性,他們對這件事覺得十分感動。秘書長竟然認為有方法與有補助提供治療,反而阻礙了<br>不孕女性的人生規劃。請問秘書長為何不一併建議健康無礙的女性,最好不要生孩子,以便<br>儘早規劃人生?這種來自健康女性的沙文主義,嚴重違反病人人權,如何見容於多元價值的<br>二十一世紀社會。<br><br> 擅長開會而從未結識病人的秘書長,不知道這些女性心中所想的人生規劃,很多是考慮自<br>願離婚或準備接受先生婚外生子。這些人不是秘書長隨便一句口惠「不應以異樣眼光看待不<br>孕者」,就可以即刻紓解壓力或放棄追求人生重大心願。與心愛的伴侶結婚,繼之與心愛的<br>伴侶擁有下一代,秘書長對世俗凡人這樣的人生規劃有意見嗎?或是認為只有能順利懷孕,<br>生育功能無礙的人,才有資格擁有這樣的心願?<br><br> 最後,秘書長竟然還將接受費用補助但可能無力撫養孩子連結,有無能力撫養孩子與生育<br>能力非但不相關,我敢說,不孕夫妻因為太想要孩子而不怕養孩子,一定願意更努力克服困<br>難來認真養育下一代,比起有能力生育但卻不願養孩子的夫妻,誰更值得在出生率下降的年<br>代,接受社會資源的實質鼓勵呢?<br><br> 然而,不孕女性或不孕夫妻思考的主要關鍵真的不是錢,而是心願的達成。我們最需要的<br>是醫學的協助,與健康社會的祝福。祝福,不是讓一群健康且生育的人來告訴我們,沒有孩<br>子也很好。祝福,是成全與幫助。這樣的態度,才是真正的「不對我們投以異樣眼光」。 <br>(作者陳昭姿╱不孕女性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