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結盟】
被社會拒絕兩次的美麗蝴蝶
追悼文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 巫緒樑】
林國華選擇這樣的方式離開了世界。她離開之後,不論平面抑或電子媒體均報導,社會對於變性人的不見容與歧視害了她。林國華在死後終於得到社會的同情跟惋惜。只是這樣的關注來的太遲也太過諷刺。
林國華被這個社會拒絕了兩次。第一次社會拒絕了身為男性的他,因為他不符合這個社會對於一個男性的期待,社會因為他太像女生歧視他。第二次社會拒絕了身為女性的她,因為社會不能忍受一個男人竟然選擇成為女人。變性前的林國華是隻等待破蛹的蝴蝶,滿心期待手術後自己終於可以生理心理合一,做一個快樂的女人。 時至今日,我們對於性別仍舊停留在刻板印象的男與女,比如男性就應該有男子氣概,女性就應該溫柔婉約。只是性別的差異來自於一種社會建構的歷程,如果過份強調男女之間的生理性差異,以及固有的性別文化特徵,這麼一來將忽略性別內部的差異,也忽略了個人在性別上的能動性。更成為異性戀主流文化用來維持其「性別二元體系」(gender dichotomy)的工具。在這樣的模式下,社會拒絕承認有除了男與女,以及不同性傾向的人存在。變性(trans-sexual)則透過現代醫學的手術,將自己從某個性別完完全全地跨進另個性別。對於跨性別(trans-gender)這種直接打破男與女界線,完全不屬於二元體系的人,在主流社會來說根本是一種極為刺眼的存在。
性弱勢族群因為污名化的結果,承受了龐大的社會壓力。形成弱勢族群的首要原因,是文化的歸類,將某一個特殊的團體歸在低等的位置。把不同類別的人加以歸類,尤其是根據性別、種族、社會的性偏好等加以歸類,經常會讓弱勢族群的成員掉入他們無法掌控的負面生活之中(Virginia Brooks, 1981)。 台灣的社會只能接受絢爛燈光下的跨性別者。台灣可以接受紅頂藝人,可以接受楊麗花扮皇帝,可以接受陳俊生穿女裝逛百貨公司,可以接受同志扮裝,對於這些演出台灣民眾可看的樂不可支。但是這群妖饒∕壯碩的男女若從舞台上走下,真實在他們周遭生活並存在著,台灣的社會就彷彿身上長了一塊怎麼也好不了的癬,癢的難受又無法除之而後快。
台灣的社會只會拒絕,拒絕不瞭解的事物,拒絕不瞭解的人。有人說,林國華做出變性的決定便應該有心理準備要面對社會拒絕、以及批判的眼光。但是不同性別的選擇究竟是種犯罪、還是道德上的錯誤?當台灣說自己是個多元民主的社會,卻又何以不見容不同性別、不同生活型態的選擇?社會的不停拒絕與阻隔,只不過更凸顯了整個社會對於異己無知的恐懼。社會選擇了以沈默但嚴厲的眼光,與嗡嗡的竊語聲拒絕了這隻美麗而獨特的蝴蝶在這社會翩然起舞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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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辦
破蛹成蝶─跨性人林國華追悼會
2003.05.14
台灣TG蝶園、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