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3 日
陳宜中

如何使台獨成合理選項

報載國民黨各路人馬為了「台獨是不是選項」互相角力。去年三月中共制訂〈反分裂法〉時,曾有些學界和文化界人士以尊重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為理由,主張「台獨也是選項」;亦即,台灣要不要獨立,須由台灣人民自由決定,而不容對岸以武相逼。由於這種說法容易產生誤導,必須分幾個層面來分析。

首先,在政治與言論自由的層面上,主張台灣獨立就和主張台北獨立一樣,都屬於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與自由。說的清楚些,每個公民都有權抒發其不同的政治信仰,因為個人政治信仰的抒發是屬於政治與言論自由的一環。對此,相信台灣各界已有高度的共識。

不過,一旦「自由選擇」被用來正當化某個政黨乃至某個政府的分離主義路線,一些更為嚴肅的問題也就隨之浮現。在此,問題已不再是公民的政治與言論自由,而在於分離主義作為集體政治選擇的代價,以及在代價的權衡中政黨和政治家所應承擔的責任倫理。

從歷史看,分離運動沒有不訴諸「自由選擇」的,但這套說詞並無助於釐清分離主義的代價。近年來的制憲正名乃至廢除國統綱領運動,本質上屬於一種「片面的分離主義」,就是那種在母國不同意和平分家的情況下,仍執意硬幹的獨立運動。歷史上,這類型獨運大多沾滿血腥,成功率微乎其微。

一個被經常提及的例子,即是造成六十萬人死亡的美國南北戰爭。而從二次戰後到蘇聯解體的這段期間,片面分離主義只有一個成功案例,就是一九七一年從巴基斯坦分離出去的孟加拉。但孟獨是在印度軍隊的全力支援下,以超過三百萬條人命所換來的。它之所以「成功」,一是因為巴基斯坦被徹底擊垮、擊敗;另則是因為巴基斯坦幾無可能重新佔領相隔甚遠的孟加拉。

一個尚未獨立的地區若想要獨立,「上策」是尋求母國同意。一九 ○五年的挪威、一九六五年的新加坡、一九九三年的斯洛伐克,都屬於這類經由「母國同意」而「和平分家」的成功獨立案例。

等而下之的「中策」,則是在「母國解體」而「不得不同意分家」的情況下,以相對和平的方式獲致獨立。以烏克蘭為例,直到一九九 ○年初,支持獨立的民意都還相當低;但隔年蘇聯解體的局勢明朗後,獨立就像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並獲得九成民意的支持。要是烏克蘭早十年或五年就開始搞片面分離,則很可能變成蘇聯軍隊的鎮壓對象、蘇共政權的救命仙丹。

相形之下,片面分離主義是充滿火藥味的「下策」。而從責任倫理的角度來看,無論是主張制憲正名、廢除國統綱領的民進黨,亦或是至今依舊無法將「台獨也是選項」解釋清楚的國民黨諸公,都有責任把此種「下策台獨」的代價講明白──這理應是最基本的政治道德。再者,與其繼續奉台獨為神主牌,或表態「台獨也是選項」,我們更應當追問:台獨如何、或何時才能成為合理的政治選項?

如果獨派真寄希望於「大陸解體時和平獨立」,則理性務實的現行政策應當是捍衛未統未獨的台海現狀,並致力追求兩岸和解與和平穩定的互動,而不是尋求片面分離。任何激烈的、時空錯置的片面分離運動,只會適得其反。要學,去學烏克蘭。而當然,與其寄希望於大陸解體,或許我們應當設法逐漸促成大陸的自由民主化,以及社會正義的實現。因為唯有如此,「母國同意的和平分家模式」的契機,才有可能在兩岸間出現。

今日觀之,此種「和平分家」的可能性確實不高,因為就算大陸民主化了,也未必會同意台灣獨立。這並不讓人意外,因為就連加拿大這樣的老牌民主國家,也拒絕同意魁北克有片面分離的權利。但重點是,無論魁北克怎麼搞獨立,都沒有武力相向的問題。台灣要和平分家,大陸得先變得像加拿大。

以魁北克與加拿大的互動為例,那麼終極獨立作為選項,其實早就蘊含在國統綱領「有但書、無時間表的終極統一」論述裡面。也就是說,如果對自由民主的共同信奉將使得衝突雙方更願意以理性溝通作為解決分歧的方式,則國統綱領所勾勒出的那個自由、民主、均富的未來中國若能到來,不正使統一變成得以啟動的合理選擇,也同時讓獨立變成能夠溝通的合理選項?到了那天,浴血戰爭的問題已不復存在,「上策台獨」與「上策統一」同時成為可能。

因此,有責任倫理的政黨和政治家,應當努力為「統獨皆變成合理選項」的那一天的到來,開創最有利的條件。

陳宜中(作者為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中心副研究員) 中國時報 A19/時論廣場 20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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