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2 日
卡維波

論保守派反同婚的合理性

卡維波

(作者說明:本文的簡短版本發表於《獨立評論@天下》,感謝他們專業的幫助。原文寫於2017年暑假,但是限於形式,沒有適當的發表處,之後忙於其他主題,文章就此擱下。鑑於晚近同性婚姻的辯論愈形淺薄,自由派話語依舊傾向啟蒙教化與自滿,保守派則持續失語而缺乏公共理性的論証,因此我先努力刪改出媒體可發表形式的上述短版。至於本文這個加長完整版本,除了保留註腳外,在鋪陳和表達上更從容,伏筆較多,供願更深入思考者參考。)

保守派反對同性婚姻乃基於:恐懼同性戀、異性戀中心、性別歧視,本文則要論証這三點的合理性,以及與這三點密切相關的傳統家庭之合理性。

首先,從保守派的眼光來看,家庭之所以要被婚姻保障,之所以和婚姻制度連結,乃在於要求穩定性,也就是時間延續的持久性[1]。保守派所想像的家庭與同性戀的矛盾在於:家庭的穩定性和同性戀所代表的趨勢產生了矛盾。保守派常說他們不反對而且尊重同性戀個人,我想意思就是他們反對的是同性戀所代表或強化的趨勢。

註1.中文的「家庭」和「家」又有點不同,家庭不只是空間與時間的延續,還有所謂親人與關係,因此人固然可以四海為家,但是「家庭」才最終決定了哪裡才是你真正的「家」。此外,家庭在空間方面的延續,雖然不是必要條件,但是四海為家、無家可歸、無錢(購屋)置家、臨時安家等等雖然可能,但是均不利於家庭穩定。因此家庭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確實如左派所見(如高房價問題),乃政治經濟學問題。

同性戀所代表的趨勢主要源自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例如個人主義化。但是個人主義化對現代社會的影響是全面的,不只影響了同性戀的發達或家庭的危機,因而應該要聚焦的是同性戀所直接特定彰顯的趨勢,因為這才是保守派將矛頭對準同性戀的原因。

在個人主義化的總趨勢下,同性戀所彰顯的趨勢有三:一、性與生殖的分離,二、生育與血緣關係的分離,三、家庭性別角色的去傳統化。保守派從傳統家庭的立場反對這三種趨勢,其對上述三點的回應分別是:一、恐懼同性戀,二、異性戀中心,三、性別歧視。在本文中,無論是異性戀中心或性別歧視,都不是價值判斷,亦非認定其錯誤,相反的,本文要顯示保守派這三點回應與傳統家庭說法,不但有其現實的源頭,也有其合理之處。

恐懼同性戀

性與生殖的分離很大程度上是節育政策與避孕技術的後果,使得性不再只是生殖的義務或功能,而可以成為純享樂。原則上,享樂是皮膚黏膜就能產生快感,性器官因此不再只是生殖器官,而保守派說這是誤用器官,其實就是在反對性與生殖的完全分離。由於過去生殖基本上是在婚姻家庭內完成,而性與生殖的分離使得性可以離開婚姻家庭的脈絡,人們可以追求婚家之外的情慾,這也促使人們成為情慾主體。保守派認為這實質上就是從一對一關係解放出來,容易導致現代婚姻之外的性,不利於家庭穩定──反之,一對一的性忠誠方可強化現代家庭的穩定。

或許有人會質疑說:但是那些避孕的、無生殖能力的異性戀不也是性與生殖分離嗎?當然是這樣。不過,同性戀不但使得社會最普遍的性壓抑手段──也就是嚴防男女的性別藩籬──失效無用(嚴防男女可遏制婚外婚前性行為,具有將性納入生殖與婚家的功能);同時,同性性交在概念上也典範地代表了性與生殖的分離──對情慾的追求、純粹的性享樂、絕不可能意外懷孕,一言以敝之,就是性器官與生殖器官的徹底分離。

對於這種徹底分離,不少人是有著厭惡或恐懼之情的,這是對「自然的」生理器官不再有其自然功能的情感反應。就在不久之前,這樣的徹底分離被稱為性變態,這概念當然是從更廣泛的「變態」觀念衍生而來,也就是從「違反自然功能」的概念衍生而來──這是恐懼同性戀的心理源頭。

所以,恐懼同性戀,起源自生理器官偏離自然功能;更準確地說,就是偏離了自然功能的進化設計之目的。但是偏離進化設計何以會引發情緒呢?這種恐懼情緒能有什麼「益處」(進化論上的根據)呢?達爾文發現人類與哺乳類動物的情緒反應有其相似性,這似乎找到了情緒的進化軌跡:很多這類情緒反應在理性反思上未必成立(如對突然大聲響的驚懼情緒反應似乎沒有必要,因為聲響不是傷害),但是有其進化而來之適應功能(逃避大聲響所代表的潛在危險)。易言之,當「自然」違反其自然功能時,產生恐懼往往是一種適應環境的功能。

從這個進化觀點來看,即使同性戀自己有恐懼同性戀的情緒,也是十分合理的。不過,現在人們卻只把「恐同」當作價值判斷,例如當同性戀自己也有恐懼同性戀時,會被視為內化了社會歧視──這種歧視判斷其實是反智的,是以政治代替認知的。但是另方面,我們要探究人類對違反自然功能現象所表達的心理反應與擺盪變遷。我說「擺盪變遷」,乃是因為還有更微妙的現象:情緒反應有時會疊加出另一極的逆反(例如從大聲響而生的不只是驚懼,有時也會有快感,這也是愛看恐怖片的情緒原理),痛快(SM)原理也與此有關。這也徹底地複雜化了恐懼同性戀的問題[2]

註2.這是否意味著人類對於自然功能的許多情感反應可能有文化的影響與修正,仍有待討論。

關於保守派對於性與生殖分離的觀點,還可能有一種質疑如下:性與生殖的分離趨勢還要有許多推波助瀾的因素才使得現代家庭不穩定,這些因素包括男女公開社交、女性就業、自由離婚、性機會的增加、晚婚、陌生人社會、匿名性互動、色情產業、消費與享樂主義、個人權利與隱私等等,都是使家庭不穩定的因素。因此,將同性戀的性與生殖分離當作主因,有將同性戀當作替罪羔羊之嫌[3]

註3.我們要常常參照西方之外其他文明體的不同歷史時期與社會。像晚明的市鎮庶民,因為傳統社會控制與秩序逐漸鬆弛,也是追求情慾的。那這要如何從性與生殖的分離或資本主義來解釋呢?當然,晚明的情慾追求與發達的男色,之所以不會像今日造成家庭的不穩定,也是因為男色不代表性與生殖的分離,而今日的同性戀卻是代表性與生殖的分離。

保守派因而需要進一步申論:上面講的生殖其實過於狹義,「生殖」或應改稱為「生育」,就是還包括兒童的哺育與教養。也就是說,面對性與生育的分離,保守派憂慮的是不穩定家庭關係下的兒童生育與教養問題,而且他們認為一對一親密關係的異性結合家庭必須是家庭的主流,才能使家庭制度永續與安定。為什麼他們如此認為?我認為保守派還有另外兩個假設(一個可以說是「異性戀中心」,另一個可說是「性別歧視」),以下我嘗試把這兩個假設及其合理性說清楚。

異性戀中心

「異性戀中心」的假設就是:由一對一專注親密排他關係下的異性性交所進行的生殖,有著最原始生物自然的本能情感,是最具有交融力量的連結家庭之感情紐帶──因而是家庭的穩定來源。血緣的排他能強化家庭內聚的情感排他,使得家庭更為穩固,而血緣與情感的雙重排他則使血緣家庭成為人海中的自然獨立孤島。人海孤島之情感排他是很必要的孤立機制,因為個人與家庭如果沒有被孤立起來,就無從發揮它的情感功能──家庭之所以成為無情世界的庇護所,也是因為個人在世界上被其他的家庭所孤立。換句話說,外面的世界如果都很溫暖,就不需要回到溫暖的家庭了,家庭的情感功能也被取代了。

保守派強調生物過程的異性結合之生殖養育,這過程可以表述為:父母延續子女的生命,而由於血緣關係,這同時也是父母在延續自己的生命──這個傳統的想像有著超越個人及其死亡宿命的意義,個體經由血緣傳承而延續個體生命,這本身就有超越個人主義的意義[4]。再者,保守派認為:生殖養育本身也顯示沒有人是生來個人主義化的,均必須經過家庭此一非個人主義組織,在家庭成員相處中培育非自利算計的德行。不過,這種保守派的理想家庭並不是普遍必然存在,現實中充斥著許多失敗的家庭(充滿高壓、衝突、怨忿等),而如何應對這些失敗家庭及其危機,則是家庭婚姻議題論辯的核心之一。

註4.因為就生存而言,個人無法獨存於世,必需仰賴集體主義。但是就死亡而言,即使有再多的集體儀式,死亡仍是個人單獨承受,因此死亡很可能和個人主義的緣起相關。

性別歧視

第三個保守派的假設(常被批評為「性別歧視」)則是:異性男女的自然分工或傳統性別角色乃是家庭天然秩序的保障,也更能使家庭穩定。同性伴侶則缺乏傳統性別角色的自然分工,即使有性角色像1號0號或踢婆之分,但是能否順理成章地延伸為男女性別角色,還可能需要協商過程而不穩定,畢竟它缺乏傳統的力量來依循、加持或鞏固。

上述保守派之男女角色的傳統分工假設(區別看待男女),一般被認為是性別歧視(「歧視」的中性意思就是區別)。質疑保守派者可能高舉平等個人之理想,以夫妻雙就業、均分攤家務等等為典範模式。誠然,現代以來,男女性別角色與分工都趨向無區別的平等個人,但是這種「去傳統化」的趨勢能夠普遍持續的重要因素乃是個人主義化(即,個人可以經濟自足而能選擇獨立於世)的普及與永續──而這顯然是不可得的。因為,實現個人主義化,其所仰賴的富裕社會、充分就業或福利國家都僅曇花一現,社會之內與國家之間的貧富不均看來反而是常態。因此每個社會中總是有大批缺乏獨立資源的劣勢男女,他們也只能依靠傳統的殘存模式與自身儲備,將就地應付生存需求。

例如,窮人在其生長環境與社會條件限制下,自身能擁有的「本錢」(儲備)往往只是承襲父母的傾向特質與資源,或承襲四周環境中現成的(通常是過去留存的)資源,當然十分有限,例如窮人女子的自身「本錢」往往就是其傳統女性特質、女性角色與女性身體。因此,窮人子女不但翻身困難,而且改變其性別角色也難,畢竟傳統分工秩序按著其性別角色提供並維持了她們一定的生存機會,保障了她們的自身儲備;窮人貿然改變過去依賴的路徑,不只是冒險,而且缺乏能力與資源做改變,同時又拋棄了僅有的生存機會。總之,由於總是會有相當多人群無法以個人主義方式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因此他們會尋求家庭穩定與傳統習慣的分工秩序,然而同時媒體與主流教育又存在著個人主義現代家庭意識形態與生活方式的宣傳(像好萊塢電影的「個人可以實現其夢想」),有力的勾起傳統家庭中許多不滿、紛爭、調整或偏離,同時也可能對這些無法達到「現代」的家庭造成壓迫效應。

換個方式說,獨立平等個人之間的協商,或許可以算計得失、理性解決,然而當許多人實質上不是獨立平等(亦即,無法真正做到個人主義化),個人之間若要維持形式上的平等協商(實質上卻是依賴或支配),就會紛爭不斷。保守派主張回歸傳統,以傳統作為權威的憑藉來安排分工,因而也有著儘量化解紛爭的功能。此外,既然目前實質上許多人要依靠傳統習慣的分工秩序,那就不如讓保守傳統在現代教育文化與意識形態中亦佔據一席之地,使之與其他多元生活方式暫時共存,讓人們「自由選擇」。

更深刻地來看,人們之所以大致依賴傳統(包括傳統家庭),不只是因為傳統或宗教或習俗等等可以有所依循(「照舊」),因而免去不確定的協商及其可能衍生的衝突紛爭;更重要的是,傳統或宗教等可以為那些需要自我定義人生方向的現代普通人提供一種安身立命的牢靠指標。

宗教的這種安身立命功能最為明顯,不用多說。我只以傳統家庭為例:普通人缺乏資源與能力在公共生活中嶄露頭角、找到人生意義,故而將人生意義放在家庭,辛苦打拼都是為了這個家,犧牲奉獻努力經營家庭,讓家庭成為個人真正成就與人生價值之所在。傳統家庭的家人倫常、親子的血脈傳承與情感聯繫,就是其安身立命所在。[5]然而現代社會方方面面地「去傳統化」,使得家庭變成維繫傳統的最後堡壘,資源與能力不足更使得個人能擁有的就只有家人或家庭。恐慌的保守派拼命捍衛家庭,正是因為已經沒有其他安身立命的地方。

註5.以家庭為安身立命之所在也有其社會背景,亦即,家庭在現代資本主義下成為私人生活領域,是工作與公共生活以外純屬個人的隱私天地,是可遁入其中的避風港。家庭存在著情感親密且帶來滿足,家庭是自我所造就的,是個人真正價值的寄託所在。亦即,當家庭成為私人生活領域,是私人自我所一己經營打造的,是自身生存價值的實現奉獻領域,家庭就是個人安身立命之所。不過這也有普通或窮苦百姓(個人主義化難實現)與菁英(個人主義化程度高)的差異。

傳統家庭

這裡便涉及了傳統家庭在現代社會裡的功能了──因為以家庭私人領域(而非公共領域)為安身立命的一般人,其家庭不是獨立平等個人之間的契約家庭(不是追求平等交換),而是傳統的非個人主義家庭,是帶著血緣生物生命延續想像的傳統家庭,其中的成員也被期待會不計較付出回報的犧牲自我。這樣的傳統家庭,預設的不只是傳統的性別分工,而且是不同於個人主義化的主體,不是以個人幸福為優先、以追求自由生活方式為首要的主體。因此,在保守派看來,同性戀的生活風格與其蘊涵的家庭形態,與傳統家庭主體格格不入。

對上述論証,反對保守派者立刻質疑:「可是上述講的是傳統家庭的理想、而非現實!」的確,自私或佔有欲的父母子女不分傳統現代都普遍存在;很多時候,家庭即地獄

保守派對這個質疑的回應則是:主張傳統家庭,正是意欲克服現代家庭因著個人主義與交易計算而陷入的崩解危機。保守派認為:家庭不應是理性獨立個體的偶然湊合──缺乏凝固力的「合則來、不合則去」是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家庭應該是互賴互助關係下培育著彼此關愛照顧與其他美德之處。正因為自私等不利集體生活之傾向,需要被制衡或壓抑,因此利用人們由異性性交生殖最原初而自然存在的血緣關係所由生的責任與關心情感,來培育諸多美德。這些培育過程時常座落在習慣、傳承的習性或儀式裡,也就是較少理性反思的照舊慣例行為,但是有時卻是抵禦市場與(西方化)國家侵蝕的民間本能反應。

保守派之所以一般主張「照舊、慣例」,維持傳統分工角色,乃是認識到人智或有窮時,並且凡夫俗子難以改變環境限制,若是因為自負而自作聰明,貿然改變傳統,往往無法預見意外的後果。因此保守派對於「改變傳統」採取保守態度,雖然不總是反對改變,但卻要求緩慢改變,此即謂「保守」之真意。

不過我認為:家庭在培育美德德行方面雖然最為重要,但是顯然更大的環境與更廣的脈絡會影響傳統家庭及其德行培育,故而保守派的影響目標不能僅止於家庭,而是文化、意識形態(價值)、政治(國家)、經濟(市場)、國際全球(地緣政治)都必須在內,否則其所鼓吹的家庭願景必然失敗──此一失敗未必是其願景本身的內在缺陷,也可能是其他環節的失敗而無法配合。保守派若缺乏更大的視野與方案,這不只是智識短板,而是任何實際方案(例如反同婚)的終究徒勞[6]

註6.當問題開展至此,我們發現當前真正從家庭到文化、政治、經濟、全球各環節都發展較系統思想者乃是自由主義。畢竟它是推展現代規劃與去傳統化的主流思潮與真實統治者,也在極大程度上造就了今日世界(例如傳統的政教合一、一夫多妻如今都甚少存在)。至於社群主義,則勉強在某些環節代言了保守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等左派思想一樣,都只能局部地對主流西方現代提出挑戰。不過如今中國崛起,或許意味著非西方中心的別樣打造世界之可能,也或許意味著未來學術與思想仍有一些未開發的空間。

總而言之,保守派的傳統性別角色與家庭觀念所涉及的,不是缺乏正確的性別平等教育,而是如何看待與理解傳統、去傳統化與再傳統化[7],而且也不只是婚姻或家庭的傳統,還有當前世界各地在宗教傳統復興中的差異與變化。

註7.復刻傳統還是復歸傳統?「復刻」假設了自身在新時代複製已知的自我,「復歸」則假設返身向後發現未知的自我。

總結一下。在前述對保守派的分析裡,我們看到家庭穩定與同性戀所代表的趨勢之間的矛盾。在個人主義化的總趨勢下,同性戀所直接彰顯的趨勢有三種,而保守派的三個回應觀點則可以用下表簡單表達:

表一 同性戀所代表的個人主義化趨勢及保守派的回應

同性戀所直接彰顯的趨勢 保守派的回應觀點
一、性與生殖的分離 一、恐懼同性戀
二、生育與血緣關係的分離 二、異性戀中心
三、家庭性別角色的去傳統化 三、性別歧視

現代個人的親密觀不利家庭穩定

那麼主張同婚的自由派能不能解決家庭穩定與同性戀所代表的趨勢之間的矛盾呢?其實就從自由派本身對親密關係的立場來看,自由派是沒法解決的。

自由派講的「伴侶親密關係的民主化」以及「純粹關係」,都和穩定家庭有衝突。伴侶親密關係的民主化不再依靠各自扮演傳統角色,但是我們往往看到:市場的交換關係乘虛而入地滲透,單方付出犧牲往往被現代婚姻指南認為是傻子;交換的計算則很容易帶來無盡的衝突。人們對親密關係有著越來越高的強度與純度要求,不論是要求傾聽、溝通、深度交流或性滿足,情感期望都越來越高,結果愛難求、情難守,不但增加了親密關係失敗與失望的可能,同時也提高了進入持久親密關係與非傳統婚姻家庭的門檻。

至於所謂純粹關係,也就是親密關係只靠著關係本身支撐,最簡化的理解就是:兩人因愛情而結合的關係,靠著愛情維繫下去,而不是靠著社會期望下的傳統角色等等。這種親密關係建立在個人主義化的假定上,是相當徹底的去傳統化,當然充滿風險和不安全感;建立在這類純粹關係上的家庭自然也不會穩定,因為外有恆常變化的環境動搖親密關係,內則需要雙方不斷協商親密關係,畢竟,沒有傳統習慣可以依靠,雙方只能依靠協商。

此外,理論上,這種親密關係可以不是一對一的排他,雙方甚至可以協商一對多的安排。但是自由派的親密關係話語其實來自女權主義,而受到女權主義精神影響的通俗女性意識都傾向認為:真正自主的女性不會忍受男性外遇劈腿,影響所及,在一片性自由與追求情慾的趨勢裡,不分保守派或自由派,劈腿外遇或一對多都成為道德倫理的直覺譴責對象。其實,回顧中國女權意識的興起時刻,像中國傳統的妻妾制度究竟有什麼功能,在其時空有什麼合理性,迄今都是極少被討論的議題,只要扣上父權的價值判斷,就再也不用分析其功能。妻妾制這個非「一對一排他」的婚姻家庭傳統甚至也不被如今西化卻號稱傳統的保守派所認真對待。

本文主要試圖從保守派視野出發,盡量合理地來構造他們的思路與論証。文章開頭就指出保守派之所以認為家庭要被婚姻保障,是在於要求家庭的穩定性,但是我想簡單提出保守派的一個可能盲點:對家庭穩定性的要求,從過去到現在一直都是重要的,但是要求穩定的原因卻不是沒有變化的,從「至死方休」或「終身大事」到現在普遍自由離婚,顯示現代家庭的內外條件已經產生了變化,而家庭穩定的要求是和這些條件原因相聯繫的。例如過去婚姻可能有家族結盟的功能,所以要求家庭穩定以求結盟穩定;現在家族結盟的功能喪失了,雖然可能存在著其他要求家庭穩定的婚家功能,但是這顯示當前對於家庭穩定性的要求並不是理所當然的,總是事出有因的。易言之,要求家庭穩定,並不是自然而然的前提,而要進一步追問(例如)當前有著什麼樣的條件狀態強化了家庭穩定的要求。舉一個明顯的例子:在目前,成立與維持一個家庭越來越需要更多的資源成本,不只是左派強調的經濟上的成本,還有情感上的成本,如家人之間要求高強度的親密坦誠。成家或持家不易,婚姻家庭的成本過高,自然更會強烈要求家庭穩定持久──畢竟,昂貴的東西,我們希望它能穩定持久;反過來說,如果成本門檻不高,也就不那麼要求持久穩定。然而,成本門檻太高卻反而會造成許多放棄且另尋出路的人群,遊離在婚家之外,這大概就是毀家廢婚左派人群的社會學基礎。這顯示,當前追求家庭穩定性的背後原因,並不是必然或天然的傾向,也可能導致人們揚棄婚姻家庭制度,這是保守派以致所有人都需要思考的。

 

後記:本文〈論保守派反同婚的合理性〉與〈台灣同性婚姻的三方爭議〉乃根據2017年6月與7月的兩次座談或會議發言寫成。上述兩篇文章延續了稍早〈同性婚姻不是同性戀婚姻:兼論傳統與個人主義〉一文(2017年4月發表)的思考,我在2014和2015年還發表了另外幾篇文章,也曾多處演講其內容,出處詳見以下列表(依時間順序)。

作者相關文章出處(時間順序)與說明:

  1. 後1130的同婚政治〉,《苦勞網》,2014年1月3日;定稿改標題為〈護家盟大遊行後的同婚政治〉,《呼風》
  2. 〈從同性婚姻談新道德主義〉(發表時編輯標題為:〈要道德,但更要進步:台灣性權理論家論同性婚姻〉),香港《明報》,2014 年 5 月 16 日,副刊 D6 版。附記:此文發表的同日(次日則為「國際不再恐同日」),香港基督教團體在《明報》刊登三版聯署聲明〈宣明婚姻立場,維護家庭價值〉。同時,嶺南大學也正在舉辦〈新自由主義下的新道德〉會議。
  3. 為何同性戀平權不是同婚的有效理由?:兼論剩餘認可〉,《應用倫理評論》,第 58 期,2015 年 4 月,頁 57-67。同期還有〈同性婚姻面面觀:專題導言〉(頁 1-12)。
  4. 同性婚姻不是同性戀婚姻:兼論傳統與個人主義〉,《應用倫理評論》第 62 期,2017 年 4 月,頁 5-35。
  5. 當代台灣性意識形態之派別與變化〉,《人間思想》(台灣版),17 期,2018 夏季號。63-77。
  6. 台灣同性婚姻的三方爭議〉,《人間思想》(台灣版),17期,2018夏季號。78-91。附註:此文與本文均根據了2017年6月17日我在臺北的座談發言(《重新思考社會主義》論壇:〈再議平等 同婚釋憲後的下N步…〉,苦勞網、新國際、性別人權協會主辦),還有一部份則是根據2017年7月5日我在哈爾濱會議的主題發言〈傳統與個人主義化:同性婚姻爭議的關鍵字〉,《積澱與反思——第六屆中國性研究學術研討會》,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哈爾濱醫科大學性健康研究與教育中心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