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23 日
廖元豪

制度惡搞 外勞淪為奴工

多名陞泰公司的女性外勞,指控公司在宿舍內裝設監視器,窺探她們的一言一行。如果查證屬實,八支監視器確實裝在宿舍內部(甚至浴室門口),又是一樁嚴重侵犯外勞人權,足以引起國際公憤。

試想,若這些員工是台灣人,這種「管理」、「監控」方式可能出現嗎?別說是員工宿舍,就是軍隊也不可能這樣亂來。在其他場域,這種窺視女性私生活的行為是偷偷摸摸的犯罪,絕不敢拿來傳閱、評論。唯一可以這樣全程監看的,恐怕只有養豬場、養雞場監看牲畜。這顯示宿舍管理單位,根本沒有把他們當人看。

為什麼這些管理者敢這樣惡搞,對這些女性外勞欠缺最起碼的尊重?其實,除了個別的無良行為之外,結構上的原因在於:我們的外勞法制,塑造了一批任人宰割,處於類似奴隸地位的外籍勞工。

在「用完就丟」的客工制度下,她們只是短暫過客,隨時處於可被解約遣返的狀態。不能轉換雇主,所以必須受制於個別雇主任意對待。他們沒有選票,又沒有社會支援網路,更不熟悉台灣社會的司法或其他救濟制度,因此很少人會幫他們說話。再加上政府用行政命令剝奪了他們歸化取得身分證的可能,使得外勞甚至連「未來公民」的資格都沒有。在選票至上的台灣,又有幾個立委或政客,有興趣關注他們的權益?

在這樣的體制下,外勞受到剝削、凌辱,多半選擇忍氣吞聲。因為申訴困難,說了也未必有用。2005年,高雄捷運的泰勞,在屢次申訴無效後,憤而以激烈的方式抗暴。到了2010年,這類逼到忍無可忍的事件依然層出不窮。為什麼?因為法律刻意製造一批好剝削、好欺負的工人。即便馬政府上台後修正相關制度,對移民(特別是婚姻移民)的保障有相當進步,但在移工方面,奴工制度的本質大致未變。

國際經驗也顯示,被人權理念與憲政法制所「馴化」了的族群歧視、性別歧視、階級歧視等惡質態度,往往會在面對移民移工等「外人」的時候展現出來。台灣人對本國勞工,對本國女性,絕對不敢做這麼離譜的事。但因為這些人非我族類,又沒有足夠的法律保障,雇主與仲介就更可能肆無忌憚,展現人性最醜惡的一面。

陞泰表示,宿舍管理是仲介負責的,他們並不知情。這又顯示外勞制度的另一問題:過度依賴仲介。由於奴工體制不允許有「逃奴」,雇主要為「逃跑外勞」負責。於是沒能力又沒空的雇主們,往往就依賴有「經驗」的仲介代為管理、監督。無論是家庭看護,或是本案的工廠外勞,都是這種典型例子。這無異給予仲介太上管理者的地位。

尤有甚者,由於大家依賴仲介,許多制度與實務有意無意會向仲介傾斜。例如續約外勞雖然可「直聘」,但相關手續極為繁瑣,一般雇主根本不可能自行處理。於是,許多「直聘」的雇主事實上都在偷偷找仲介做。雇主依賴仲介,仲介又可以不斷證明自己的需要性,直聘始終是空。雇主更不會質疑仲介的行為。

所以,要徹底根除外勞受剝削欺凌的處境,只追究個別雇主或仲介是不夠的。徹底檢討近乎奴工的體制,讓這些為台灣貢獻勞動力的外勞,不再成為好欺負的一群,才是當務之急。

廖元豪 2010年10月8日聯合報(政大法律系副教授,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