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4 日
馮建三

皆大歡喜,國防部公共化華視

中秋日近、九二年度將盡,教育部在年底前出清華視股份九.八四%、進帳一.九四億的盤算,眼見就要落空。但去年此時,教育部為什麼要編列這筆收入?

教育部是認為,華視即將私有化,因此先出售自己的持股?或者,教育部要造成聲勢,乃至於「逼宮」,所以通過股票的販賣,造成「既成事實」,使行政院承認華視就要私有化?還是,教育部僅只是銜行政院之令,開始為華視公共化作準備,於是由已經掌控華視七成多股權的國防部編列預算,購進教育部與大約十八%的私人股份,以便化零為整,由國防部統籌華視的所有股份,盡數捐贈給公視,邁向公共化的擴大之路?

三種可能都有。但是,我們必須讓最後一種,也就是國防部的公共化計畫,儘速成真,這樣就能皆大歡喜。

果真如此,則第一歡喜是監察院。八十七年四月,監察院在受理當時立法委員林哲夫的陳訴後,由張德銘監委等人展開調查,歷經五個月所完成的報告指出,「國防部任意違法處置國有財產,假私人名義投資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再以該公司掛名投資中華電視有限公司,復將股權捐贈予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藉以操縱股權,規避政府與民意監督多年」,以致公產淪為私產一事,「行政院多年來未能有效導正」。

監察院對此提出了糾正案,幾經各機關公文往返兩年多後,國防部表示業已改善。惟今年初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時,仍出現黎明等單位各說各話的情況,顯見國防部的改善成效仍很有限,癥結未除。

現在,立法院又快開審開議了,國防部長宜公開且隆重地表示,即日起他將敦促黎明基金會物歸原主,將其華視持股還給國防部,否則,他也會協調黎明董事會,請其解散,然後依據黎明的捐助章程第八條,將「財產歸屬國防部」。

若能如此,則監察院辛苦調查所建議的解決方案,得到了糾正,誰曰不樂?華視加入公視集團後,第二歡喜的是華視員工。民視之外,老三台的經營困境深沈,路人皆知。華、台視在內的三台,面臨徹底私有及公共化的選擇,中視得由國民黨決斷,華、台視是公共化還是賣給財團,端視政府的眼界高低。雖然財團購買或公共化,都不免裁員或更動工作的條件,但公共化的安排,比起財團的作法來得合理,應無疑問。

第三歡喜是台灣公民。觀眾看在財團所屬的電視眼中,消費者、搖錢樹而已。華、台視公共化後,既然還是得從廣告取得主要財源、還是得在市場中競相取悅廣告主,是以也就無法完全將其觀眾當作公民,但至少多了一些公民成份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公電視集團也不至於把觀眾當作是搖錢樹。

最後,我們還得老實承認,世事不能十全十美。華、台視公共化後,固然有三大歡喜,卻不免會出現「斯人獨憔悴」的景象。斯人而有斯疾,多年來磨刀霍霍,想要搶先購併華、台視的財團,想要居間承售股票買賣以賺取佣金的代理人或證券行號,是會因為國防部的華視公共化規劃與台視的效尤,以致失去發點小財的機會。但財團看到國人竟然歡喜了,並且竟然是因為人人稱病的電視而有三喜,他們必然也就願意回報社會,犧牲小我而成全大我,效法國防部的公共化作為,公開且隆重地宣布,即日起放棄買進華、台視的心願。

馮建三 中國時報 論壇  9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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