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傳播權的五項新思維
一、非政府媒體改革組織的合作及分工問題 最近幾年對媒體(特別是電視)內容的抱怨與抨擊,似乎可分作兩個類型。類型之一是,媒體的偷窺、侵犯隱私、狗仔隊現象、法庭新聞報導的司法干預之虞、對警局嫌疑犯的電視審判、災難現場的再三重複及「愚蠢或不堪」的訪問方式、對當事人或家屬朋友造成二度傷害、羶色腥新聞超過「正常」新聞的比例太大…等等。
這類問題肇因於三。
一是「從業人員本身」的認識不足、訓練欠缺、專業素養有虧等等所引發。
二是「消息來源本身」(法院、醫院…等等)的問題。
三是這類內容的普遍存在,是因為各媒體都以相互模仿來減輕競爭所帶來的不確定感。
面對這些畸形的發展,非政府組織的行動比政府積極,但這些團體的成立宗旨與工作目標並非同質,甚至不免時而互生牴觸,而其人事似乎交替稍嫌頻繁,運作經驗也並沒有合理的積累,致使其所能使用的、原本即短缺的資源所發揮的作用,再告無法不七折八扣。
二、美公共新聞學運動對台媒體是否具參考價值?
據去(2002)年底發布的調查,美國所有大小的1500家報紙,至少有322家,也就是五分之一以上在1994至2001年間,執行了某種形式的公共新聞學;幾乎所有報紙都認為,公共新聞學的理念及主張對於美國人民的公共生活產生了正面的影響。以上現象相當耐人尋味。一方面,全世界主要民主國家當中,美國所擁有的公共電視之規模,遠遠落後於歐日南韓澳紐新南非等各國(但仍大於台灣)。另一方面,美國過去十多年來,似乎由報紙為實驗對象,進行著全世界最發達的公共新聞學運動。
現階段的台灣報業市場情況完全迥異,特別是近年來廣告收入下滑、競爭激烈並且短期內競爭壓力可能更加強化,這就使得美國公共新聞學的運動,不容易在台灣出現,或說即便出現也較難持續而推廣無力。辦法總歸是人想出來的,若能確立改革的目標,相應的各種配合手段才有出爐的機會。
三、新聞局重整有線電視生態的構想及其評議
去年最後一天,新聞局提出了「有線電視經營區一區一家問題」的處理方式,表示將分三階段,將台灣現有的47個有線電視經營區,先重劃為18個,次則整併為4個,最後則是不分區,也就是1個。預期達成的時程則是8年。新聞局並說明,有線電視與水電瓦斯等相同,具有「自然壟斷」的性質。
換句話說,若推動該政策,初期將增加有線電視的競爭,但最後將是壟斷度的提高,並有可能是全台一家有線電視系統。考察這個先競爭後壟斷的格局,其長期及社會總體的效果其實是一種浪費,超級財團在競爭中必須先「浪費」資源擊垮對手,然後各界就此宣稱,該財團的經營最有績效,因此獨佔地位的取得就是很「正當」的效率果實,合當由它享有。但一定非得如此嗎?人必有死,惟善生才能善死。
因此,若有線電視必生獨佔,則怎麼處理獨佔的形成過程,才是最重要的課題。
四、廣電基金會的自我解構及擴大建構
廣播電視基金會(以下簡稱廣基)成立的最大(雖然不是唯一)目標,在於「發展公共電視」。在絕大多數國家,發展公共電視原本與發展公共廣播(甚至海外廣播),歸由相同單位統合規劃與執行(無論是英日韓的BBC、NHK 、KBS,或是香港電臺,莫不如此),但在台灣卻是電視與廣播分立,唯一依法能夠統合二者的單位,只有廣基。但因時空變遷,廣基的永續經營已因廣電生態惡化、業界挹注廣基的盈餘極為稀少等等內外因素而成問題。
因此,廣基如何擬定與發展未來短程與長程革新目標,極為重要。這裡提出「自我解構及擴大建構」兩個狀似矛盾,但其實是相輔相成的目標,廣基可以通過無我的階段,走向擴大自我的道路。
以下建議的服務或融合對象,並無先後次序的考量,因此也就沒有必須一次僅能進行單一對象的諮詢、聯合或整併之問題。何者先何者後,單項接觸或多項並舉,完全有彈性處理的餘裕空間。
五、掌握/創造並善用公電視集團的籌備時機
歷經將近三年的轉折,有關無線電視台的興革方向,已經不再是私有化,而是要以(局部)公共化產權及經營權作為黨政軍三退的辦法。
據悉,在至少要將台或/與華視公共化的修法過程,有些立委已有深刻認識,若前二台私有化,很有可能不是政治力的消除,而反倒會引進親近執政黨派的財團。他們也了解,台灣公部門電視的規模太小,因此若蒐購私股的經費問題可分年攤提,則亦不反對兩台的產權均公共化,然後併合於公視的設計。
目前,以上相關法律條文雖已取得行政主管機關的配合,並通過聯席會的審查,惟仍然還靜候於院會,等待二讀。公視、廣基或二者可以聯手,貼近並掌握修法的進度,二者亦應注意,擁有電視資源的國民黨,以及兼任電視臺董事(長)的蔡同榮立委,是否雙雙仍然以其若隱若現的消極拖延手法,遲滯了或最終將會使得法案的通過,遙遙無期。
(本文於一月底完成,二月上旬,陳水扁總統以民進黨主席身份力主黨職與公職人員退出廣電媒體的產權與經營權,可能很快就會迫使國民黨與蔡同榮在輿論監督下,不再戀棧?)
馮建三 中國時報 政治新聞 9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