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淑女就是壞學生?! ◎婦女新知基金會 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聯合新聞稿 日前媒體報導,北市金甌女中學生向媒體投訴,指稱學校打壓同性戀學生,不但限制學生不能留中性髮型,且處罰同性戀學生以鋼刷跪地刷洗地板、抄寫《金剛經》;雖然校方強調這樣名為「愛校服務」與「心靈輔導」的處罰,是針對操性不合格學生,沒有針對同志學生。然而學校「禁止學生頭髮短於十五公分,違者扣操性成績或是記過處分」的校規,已經明顯透露出藉由服裝儀容的身體規訓,打壓非傳統性別氣質學生,壓抑多元性別展現的企圖!而該校校長所言「女孩子本來就要學會做家事、擦地板,頭髮不能留太短也才是淑女表現」,這一番與性別平等教育的潮流背道而馳的談話,令人不禁要問,有如此性別刻板觀唸的校園領導階層,我們又如何能期待女學生從學校教育中得到自尊、自信的養分與能量? 從「不得長於耳下兩公分」到「不得短於十五公分」 這則新聞也喚起許多人的經驗討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對女學生的髮禁規定從「不得長於耳下兩公分」演變成為「不得短於十五公分」- 校園從嚴禁長髮到嚴禁短髮的身體規訓,背後潛藏的是什麼樣的意識形態? 過去五、六年級的女性,她們的中學時代幾乎都有被禁止留長髮的經驗。當時學校的說法不外是「希望學生專心課業,不要將心思花在外表打扮」,甚或嚴厲且直接一點的說法,則是「學生不該談戀愛,女學生不可以太有「女人味」」。雖然學校也無法說明白頭髮的長度與談戀愛有何關聯,但在那樣的年代裡,髮禁用來示意權威,壓抑青少年/青少女自主情慾發展的意味鮮明。而隨著社會觀唸的轉變,在青少年/女爭得了一點點展現自我與愛情探索的空間之後,部分學校的校規竟出現了禁止女學生短髮造型、中性打扮的相關規定。為什麼禁止女學生做中性打扮?「嚴禁長髮,不能燙髮」不準女學生打扮的過度女人味;「嚴禁短髮」又規範女孩不能太中性,不夠有女人味-這樣吊詭的規範要女學生只能清湯掛麵,就像同一個模子打造出來的,成為「淑女工廠」生產線的複製品?如此不友善的校園,不僅看不見女學生的多元樣貌,也讓發展自我的女學生,得到的不是稱讚欣賞,而是嘲諷與責難。 再者,隨著女性議題到同性戀論述的出現,學校對於「嚴禁短髮」的說法也從「女孩要有女孩的樣子」,一路發展到「希望學生不要成為同性戀」!髮禁規定轉變的背後,透露出從「壓抑女性身體自主的展現」,到「同性戀恐懼」的保守心態。教育當局恐懼差異和打壓多元的做法,成為推動多元與平等社會的一大阻力。 卸責的教育主管機關 針對長期以來存在於校園中的「髮禁」、「制服規定」引發的爭議,在在都顯示校園內不斷存在對身體的種種規馴,而其中所傳遞的性別規範,對於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多元性別特質的發展產生了負面的影響。許多學校訂定校規時,只有片面的上對下,違反規定就懲戒的原則,並未採納學生意見,形成公共討論,使得學生無法對攸關於自我身體認同與展現的儀容規範提出意見。這樣權威管理的方式,錯失教育的積極意義。 雖然教育部在被詢問有關制服或髮禁等相關問題時,總是已「現今已沒有髮禁」,均交由「各校自訂」等說法回應,而此次金甌女中的事件中,北市教育局同樣也表示,現今服裝儀容與髮禁規定都是各校自主,教育局不能強加干涉。我們要問的是,當所謂各校「自主」的服儀規範標準如果涉及性/別歧視,或透過不友善及差別待遇的懲處壓迫了非傳統性別特質的學生的發展及就學權益時,教育主管機關的職責與立場又在哪裡?尊重校園自主能否無限上綱,成為「於法無據,無法干涉」藉口? 事實上,從多次的校園新聞事件及學生行動來看,令人遺憾的是,「各校自訂」原則並非更多元尊重,而是走回權威控制的回頭路,我們認為,教育部以教育主管機關的立場,應該更關切各級學校在制定校規的概念與過程,進一步檢視規範內容,而不是放任校規以完全掌控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只容許某一種規馴及格式,繼續複製性別刻板印象,讓許多攸關性別/身體/學生權益的議題,絲毫沒有討論的空間,更喪失最關鍵的機會教育。關於服儀規範,校方也應採取以議題形成公共討論的方式,營造師生討論、對話、協商的機會,達到尊重多元且性別平等的教育目的,我們同時呼籲,儘速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多元性別特質學生就學權益,透過立法實踐來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
資料來源:性別人權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