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瓯女中事件谈权力管训 中学生权利促进会

从金瓯女中事件谈权力管训
◎中学生权利促进会

教官之于学生,正如同警察之于一般人民一样,是一种在理论上平行,然后从实际层面来说是种上对下的管训关系。这种关系如果被扩大解释,会造成权力的泛滥和不当执行,学生的基本权利面临严重的危害,因为执法者随时可以提出任何理由来侵犯、迫害,而没有方法来节制。

在结构中,学生的角色好比手无寸铁又缺乏法律保障的人民,苦无正常申诉管道;学校扮演着国家的角色,在结构中,虽不明说却实际的施予一定程度的压迫于学生身上。以身体自主权为例,学校认为学生是一群没有自主意识的未成年人,剥夺他们的自我管理、自我认同的权利,美其名保护学生、“我们是为你好”。

管训权力的施予,对于学生来说,除了是一种实际上的侵权行为,在人格尊严上的贬抑,更是一种深度的损害。如果说,在现代的社会中,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什么学生就不该拥有平等的权利?如果说,在现代的社会中,我们应该给予每个人对自我认同的权利,为什么学生主张这种权利时,就要被视为是危险的、深具威胁的?

校园人权,向来是被忽视的,在现有的既定架构底下,人权理想向来比不上教学现实来得重要。为了便宜行事,而牺牲掉了学生的人性尊严、自我认同,用蛮横的手法介入,强硬、武断的过当惩处,身体的规训也许是表面短暂的,然而对于一个人终生的心灵伤害却是深刻而久远的。

我们可以理解大人为何迟迟不愿将管训权力放下,为何不愿诚实面对时代潮流走向,以及不重视个人价值,这固然有其时代背景,但却已然不符合现在的社会结构,反而是种阻碍时代进步、人权进步的沉重负担。管训是必要的,但是单纯由成人世界的角度出发,先入为主的认为“为你好”,持既定立场认为放开权利就等于促成校园暴动的可能,就失去了管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身体自主权应该还给学生自己,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才有可能塑造出一个正常而完整的“人”。教育部明文规定,对于学生的规范必须由亲、师、生共同参与制定,但现状却并非如此,教育部放权,学校扩权、教育者滥权,学生被侵权。

自主的权利是学习也是责任,是private而非public,头发或者是服仪的规定都是表面的东西,但其背后所函涉的精神意义却是不容被忽视、搁置的dignity,尊严问题。学会尊重,不只是学生,而是整个教育体系必须去面对的严肃问题。希望从这次的事件中,教育者能多一点反思自省,更加正视这个问题。

资料来源:性别人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