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淑女就是坏学生?! 妇女新知基金会 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

不像淑女就是坏学生?!
妇女新知基金会 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
联合新闻稿


  日前媒体报导,北市金瓯女中学生向媒体投诉,指称学校打压同性恋学生,不但限制学生不能留中性发型,且处罚同性恋学生以钢刷跪地刷洗地板、抄写《金刚经》;虽然校方强调这样名为“爱校服务”与“心灵辅导”的处罚,是针对操性不合格学生,没有针对同志学生。然而学校“禁止学生头发短于十五公分,违者扣操性成绩或是记过处分”的校规,已经明显透露出藉由服装仪容的身体规训,打压非传统性别气质学生,压抑多元性别展现的企图!而该校校长所言“女孩子本来就要学会做家事、擦地板,头发不能留太短也才是淑女表现”,这一番与性别平等教育的潮流背道而驰的谈话,令人不禁要问,有如此性别刻板观念的校园领导阶层,我们又如何能期待女学生从学校教育中得到自尊、自信的养分与能量?

从“不得长于耳下两公分”到“不得短于十五公分”
  这则新闻也唤起许多人的经验讨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女学生的发禁规定从“不得长于耳下两公分”演变成为“不得短于十五公分”- 校园从严禁长发到严禁短发的身体规训,背后潜藏的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

  过去五、六年级的女性,她们的中学时代几乎都有被禁止留长发的经验。当时学校的说法不外是“希望学生专心课业,不要将心思花在外表打扮”,甚或严厉且直接一点的说法,则是“学生不该谈恋爱,女学生不可以太有“女人味””。虽然学校也无法说明白头发的长度与谈恋爱有何关联,但在那样的年代里,发禁用来示意权威,压抑青少年/青少女自主情欲发展的意味鲜明。而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在青少年/女争得了一点点展现自我与爱情探索的空间之后,部分学校的校规竟出现了禁止女学生短发造型、中性打扮的相关规定。为什么禁止女学生做中性打扮?“严禁长发,不能烫发”不准女学生打扮的过度女人味;“严禁短发”又规范女孩不能太中性,不够有女人味-这样吊诡的规范要女学生只能清汤挂面,就像同一个模子打造出来的,成为“淑女工厂”生产线的复制品?如此不友善的校园,不仅看不见女学生的多元样貌,也让发展自我的女学生,得到的不是称赞欣赏,而是嘲讽与责难。

  再者,随着女性议题到同性恋论述的出现,学校对于“严禁短发”的说法也从“女孩要有女孩的样子”,一路发展到“希望学生不要成为同性恋”!发禁规定转变的背后,透露出从“压抑女性身体自主的展现”,到“同性恋恐惧”的保守心态。教育当局恐惧差异和打压多元的做法,成为推动多元与平等社会的一大阻力。

卸责的教育主管机关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于校园中的“发禁”、“制服规定”引发的争议,在在都显示校园内不断存在对身体的种种规驯,而其中所传递的性别规范,对于学生的身体自主权及多元性别特质的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许多学校订定校规时,只有片面的上对下,违反规定就惩戒的原则,并未采纳学生意见,形成公共讨论,使得学生无法对攸关于自我身体认同与展现的仪容规范提出意见。这样权威管理的方式,错失教育的积极意义。

  虽然教育部在被询问有关制服或发禁等相关问题时,总是已“现今已没有发禁”,均交由“各校自订”等说法回应,而此次金瓯女中的事件中,北市教育局同样也表示,现今服装仪容与发禁规定都是各校自主,教育局不能强加干涉。我们要问的是,当所谓各校“自主”的服仪规范标准如果涉及性/别歧视,或透过不友善及差别待遇的惩处压迫了非传统性别特质的学生的发展及就学权益时,教育主管机关的职责与立场又在哪里?尊重校园自主能否无限上纲,成为“于法无据,无法干涉”藉口?

  事实上,从多次的校园新闻事件及学生行动来看,令人遗憾的是,“各校自订”原则并非更多元尊重,而是走回权威控制的回头路,我们认为,教育部以教育主管机关的立场,应该更关切各级学校在制定校规的概念与过程,进一步检视规范内容,而不是放任校规以完全掌控学生的身体自主权,只容许某一种规驯及格式,继续复制性别刻板印象,让许多攸关性别/身体/学生权益的议题,丝毫没有讨论的空间,更丧失最关键的机会教育。关于服仪规范,校方也应采取以议题形成公共讨论的方式,营造师生讨论、对话、协商的机会,达到尊重多元且性别平等的教育目的,我们同时呼吁,尽速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保障多元性别特质学生就学权益,透过立法实践来落实性别平等教育。

资料来源:性别人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