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搬來一鄰居 看了心發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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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精神病患當嫌犯 莫大侮辱 | ||
新搬來一鄰居 看了心發毛… 最近,筆者隔壁搬來一位新鄰居,單身男子,卅出頭,偶有點頭之交,他沉默少言,長相雖非滿臉橫肉,但給人的感覺似乎就是不太對勁;當內人告知此事時,腦海裡浮現的,他是不是縱火狂?強暴犯?精神病?妄想癥?畢竟身為一個女人家,又驚見媒體一連串駭人聽聞的報導,害得內人夜晚不敢單獨出門,女兒放學回家亦親自接送…。 前述情節,並非筆者危言聳聽,相信很多人都曾有此類似經驗,如果我們能知道街坊鄰居住的是否為高危險群人口,便可事先採取防範措施,進而有效杜絕悲劇肇生;筆者建議,政府有關當局應將彼等人員資料置於一特定網站,不管住在那裡,得一律嚴予管制登錄上網,供民眾自行查詢瀏覽,一則可讓民眾知道面對的是何種類型的罪犯或病患,瞭解社區內到底存有多少危安因素,二則可警惕其自律,三則可昭告社會大眾知法守法,引以為鑑。 【 2002-07-28/聯合報/15版/民意論壇 】 精神病患當嫌犯 莫大侮辱 李莉曼/研究生(高雄市 拜讀廿八日「新搬來一鄰居,看了心發毛」一文後,筆者身為一諮商專業人員,深感痛心。該文將縱火狂、強暴犯、精神病與妄想癥同置一列,對於精神疾病患者乃莫大之侮辱。 然而筆者更想問的是,我們的社會是怎麼了?看到社會新聞中的殺人、強暴案件,就將犯罪者與精神病患加以連結。生活中遇到「給人的感覺似乎就是不太對勁」的人,便加以猜測,擔心受怕;甚至夜晚不敢單獨出門,不敢讓孩子獨自回家。並希望政府單位針對「高危險人口」進行資料建檔、加以管制,公告一般大眾,以保障「一般社會大眾的安全」。 從這樣對「精神病患」的嚴重恐慌中,筆者看到的是,我們的社會對於「異質性」的容忍度非但沒有隨著民主化的提升而增加,異質團體反而更被打壓。我們輕易的將他人歸類為「與我同夥 」或「非我族類」,勢必將與我不同者排擠於自身的生活領域,甚至除之而後快。大至政治新聞的政黨惡鬥,小至社會新聞的飆車族砍殺路人,顯現的無非是這種黨同伐異的心態。 政府單位要做的不應是對精神病患進行管制與剝奪隱私的工作,而是在建立完善的「精神醫療安置系統」,使得每個病人能夠在患病時獲得妥善的照顧、醫療。並針對不同程度的病患,給予不同的協助,幫助他們在病痛的折磨下,仍能過著有意義的人生。請不要讓中世紀可怕的「女巫狩獵行動」跨越時空,在二十一世紀初期的臺灣發生。
【戀童論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