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社區狼蹤之道

 

 

蘇位榮

板橋一名女童遭犯有多項前科及性侵害紀錄的鄰居男子姦殺,再度引起女性同胞憂心忡忡。面對層出不窮的性侵害犯罪案,如何具體保障婦女兒童的人身安全,美國的「梅根法案」或許可供借鏡。

犯罪學實證研究顯示,相較於一般犯罪,性侵害犯的危險性與再犯率明顯偏高。為了落實對性犯罪前科犯的管制與追蹤,以嚇阻再犯,美國紐澤西州於一九九三年訂定通過「梅根法案」(Megan's Law);這項以一名被姦殺女童為名的法案,目前已有四十多州跟進。法案規定,每當有性犯罪前科者遷入居住時,地方當局必須將此事通知學校、托育中心和青少年團體;如果遷入對像是高危險的性犯罪者,當地的警察機關甚至必須挨家挨戶通知居民注意。

梅根法案的目的,主要是讓民眾清楚知道自己社區住進了一名「狼人」,透過警方的告知,民眾可以提高警覺,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這項法案當然也引發了人權爭議。德州即曾發生某位法官樹立告示牌警告社區有性前科犯進住,導致一名前科犯自殺,許多性犯罪者因而以「侵害人權」一狀告到法院。美國最高法院後來裁定,社區通報只是預防措施,不等於處罰,不致違憲。

這種「社區追蹤管制」實施後,大幅減少了性侵害犯罪的發生率,許多國家爭相倣傚。南韓去年甚至在官方網站公佈性犯罪名單,供民眾查詢,以瞭解自己住家附近是否有危險性犯罪者存在。南韓政府的做法,受到婦女團體與家長的支援。

與其單靠警方的力量來防範性侵害犯罪的發生,不如透過「警局登記」與「通知社區」的方式,讓民眾瞭解自己住的社區附近有沒有「狼人」,藉此達到防止的效果。在性侵害犯罪案件層出不窮之際,我們應檢視國外的作法,研究如何在不妨害人權的情況下,確實保障婦女人身安全,並降低社會不必要的成本支出,這是我們政策上必要的檢討與改進。 

【2002/07/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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