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倫教授評薛克利醫師<從醫學角度解讀戀童癥>

 

 

按:薛克利(高雄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高雄縣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小組委員)於2000811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版,刊出<從醫學角度解讀戀童癥>一文,香港性教育家吳敏倫教授隨筆回應如下:

(薛克利原文為藍色,吳敏倫評文為紅色,薛克利文亦可在下址取得: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online/forum/C8981190.htm

<從醫學角度解讀戀童癥>

⊙薛克利 

近日時論廣場對「戀童癥」有諸多討論,筆者想從精神醫學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

-------不同的歷史時期或社會文化對現今所謂的「精神病」有不同的看法與詮釋。例如,十多年前同性戀在西方醫學內還認為屬病,現在已不是了。那即是說,從前西方醫學認為「同性戀癥的確是存在的」,現在卻認為「同性戀癥的確是不存在的?那全不稀奇。病癥分類十多年修訂一次,根據新知識和思想將疾病重新定義,經常引進新病類,也剔走從前因誤解而錯誤歸進的病類,那才是科學精神。所以,雖然戀童癥的確存在於現有病癥分類中,那也不表示我們便不可以質疑它的合理性。

戀童癥的確是存在的,它只是諸多性偏好的其中一類,跟大部分的精神疾病一樣,它是一種描述性的診斷,沒有辦法用任何實驗室的儀器檢測出病灶。對於未受過精神醫學訓練的一般社會大眾來說的確有理由質疑此病的存廢問題,或認為只是在貼標籤;然而在精神醫學的領域裡,戀童癥的定義是很嚴謹的,它不是「愛」童癥,也非師生戀、忘年之交,與近親相姦(如父親與女兒發生性行為)亦未必有關。戀童癥的最重要的特徵是一再重複地把兒童當成激發當事人性興奮的素材,其性幻想內容、性衝動甚或性行為均指向幼童(一般而言為十三歲或更年幼),對當事人來說,一般男女的親密關係(如接吻、愛撫、性交等)反而無法使其得到性滿足,有些人甚至會出現陽痿、早洩等性功能障礙,無法擁有一般正常的兩性關係。

-------這個描寫是對的,問題是為甚麼有這些特殊喜好便是病?如果某人有工作狂,一再重複地把工作當成激發當事人興奮的素材,其幻想內容、衝動甚或任何行為均指向工作,一般娛樂反而無法使其得到滿足,有些人甚至因而會出現陽痿、早洩等性功能障礙,無法擁有一般正常的兩性關係。那麼這個人有病嗎?還是到甚麼程度才應算有病?我覺得任何精神病診斷都有一個難題,便是在正常和病之間必有一個廣闊的灰色地帶,醫生斷癥的標準一定要在這地帶內與其當地當時的社會文化互動,此亦所以在疾病分類的修訂中,通常都都是精神病改得最多。

要確定診斷一位戀童癥並不容易,因為大部分的當事人即便知道自己有性問題也不願意自我揭露這種一般人所沒有的性偏好;深怕一旦曝光即被當成異類與不齒,也就是如此才會一步步陷自己於侵害幼童的險境,一旦有性慾望,燃起戀童的性幻想時,當事人就被迫不得不尋找發洩性衝動的對象,結果往往造成兒童性侵害的遺憾。

-------所以,不把性問題(包括戀童心理)特異化,或許才是最佳的預防兒童性侵害的方法。

我們無法從流行病學的調查確實得知到底社會上戀童癥所佔的比例,只能從性犯罪的統計上知道,戀童癥是所有性偏好中佔最多者。

臨床診療上,除了問診及心理測驗外,有一種陰莖體積膨脹測量儀器可供檢測及追蹤戀童癥患者偏差性幻想的嚴重程度,目前在美國主要被用於追蹤戀童癥患者的治療效果及其相關研究。戀童癥是一種病,必須接受藥物治療、性諮商與心理治療,如果當事人動機強配合度高,且得到親人的諒解與支援,是會有機會治療好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藥物治療方面,有兩種假說,其一為藉由抗雄性激素或類似機轉的藥物抑制性慾望,進而減少戀童之性幻想與性衝動;其二乃針對戀童之性幻想與衝動反覆且持續出現之強迫性特,施予五色氨再吸收抑制類(SSRI)藥物而得到緩解,兩者都有不錯的療效報告。

--------當同性戀還是病的時後,上面所說的各種測試、檢驗、治療全部都用過,除了 SSRI 外,因為當時還未有該類藥(但有其他類似的)。

--------吳敏倫,香港

Prof. Emil M.L.Ng, M.D.

Department of Psychiatr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戀童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