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漢婦攜子野外拍裸照
姘夫貼上網婚外情曝光
AppleDaily20031121
【林錫淵、楊適群╱高雄報導】高雄市警方查獲一對婚外情男女在網路流傳的香豔照片,其中一張「親子圖」裡,女主角竟讓五歲大的兒子親眼目睹自己赤條條地爬上轎車讓情夫拍照,讓警方大呼不可思議!警方依網址及照片內車號找到兩位當事人,並查出貼圖的人竟是婚外情的男主角。由於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及妨礙風化,因此這名男子被警方移送法辦。
作風大膽
在網路上貼圖的干姓男子(二十九歲,彰化縣人),與被拍攝的蘇姓女子(二十八歲,住彰化縣)認識多時,雙方雖各有家室育有子女,但仍瞞著另一半在外搞婚外情,原本另一半被蒙在鼓裡,卻因網路上火辣裸照,使得兩人的婚外情曝光。
網路相簿任人瀏覽
其實這組火辣的自拍裸照之前相當流行,很多網友都曾上網看過,高雄市刑大電腦犯罪專責組三個月前在「網路巡邏」時,於PChome網站的網路家庭相簿上發現這些猥褻照片。
最讓警方驚訝的是,照片中還有一名男童看著這名裸女爬上紅色轎車,接著就是一連串這名女子各種大膽誇張的動作,女子拍到開心時還會張嘴大笑。警方經由相關帳號及上傳IP位址,查出在網路上貼圖是干姓男子所為,同時利用照片內紅色汽車車牌,查出被拍人是蘇姓女子,照片上的小孩就是蘇女五歲大的兒子。
警方說,干姓男子與情婦熱戀偷情已有一段時間,蘇女因為要照顧小孩,有時會帶著小孩一同前往約會,蘇女脫光光拍照,竟沒讓小孩閃避,還讓他在一旁觀看,實在非常不妥。
超商內露私處拍照
事實上警方查獲的照片,是今年五月,兩人利用出遊機會,干在彰化縣員林鎮一條產業道路上拍下;經追查得知,六月間,干在臺中市街頭拍下情婦穿黑色透明薄紗露出下體、胸部畫面;七月間,則在臺北縣三重市一家超商內,拍下蘇女沒穿內褲,或露出臀部或蹲下露出私處照片。
干姓男子整理這些照片後,於八月間將四十四張蘇女照片放置在PChome網路家庭相簿上。
稱方便在國外觀看
警方傳喚干、蘇兩人到市刑大說明,干坦誠犯行。干說:「我與蘇女是男女朋友關係,拍照是為了留下兩人交往的紀錄,單純為了收藏,而且我常常出國,這些照片貼在網路相簿上,我可以時常上網觀看,唯一沒想到的是,其他人也可以上網來看,我並沒有販賣、營利或攻訐蘇女意圖。」蘇女對此事則表示不知情,她說:「我很生氣,他竟然把這些照片放在網站上,太不像話、太沒良心了。」
警方偵訊後,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將干姓男子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是否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警方將請檢察官認定裁示。
報你知
張貼猥褻照處1年徒刑
時下年輕男女流行用數位相機或錄影機拍下兩情相悅時的恩愛照片,不過近來卻常發生裸照被貼上網後,供大眾自由瀏覽之事,引發觸法的疑慮。
律師表示,在網路公然張貼露點照片,依《刑法》「妨害風化罪」中第二百三十四條「公然猥褻」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而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散佈、販賣猥褻物品」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幼童在旁觀看母親自拍裸照,恐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不過律師指出,照片中幼童並未裸露,或被迫從事猥褻行為,應該不至於違法。
母脫軌行徑重創子心靈
(編按︰母親的裸體居然會重創小孩心靈?那也不該餵母乳,以免「重創」嬰兒心靈)
【周昭平╱高雄報導】聽聞母親讓只有五歲的小兒子目睹自己「清涼入鏡」自拍裸照,高雄家庭協談中心主任馮思和直覺:「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並質疑這名母親「是不是正常人?」她說:「這種行為非常不妥當,如果愛護小孩的話,實在是不應該做這樣的事,影響孩子的身心。」她建議母子倆應該跟社工單位協談。
另外,高雄市社會局兒福中心主任蔡柏英表示,光看照片本身,還不能斷定母親行為一定觸法,社工人員應立即訪視該家庭,瞭解母親為何會有這樣的行為,再下判斷。
應進行緊急保護安置
蔡柏英說,如果家庭狀況符合「兒童福利法」規定,必須進行緊急保護安置,社工單位會幫小孩安排寄養,必要時也會強制安排母親進行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的親子教育;不過蔡柏英擔心除了這些照片之外,小孩的母親與叔叔可能有更「不堪入目」的動作讓幼子看到,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網友愛現站方難控管
【蔡坤龍、陳慈恩╱綜合報導】色情圖片出現在網站上的案件層出不窮,PChome的行銷經理曾薰依就承認,「就算花再多時間、人力監控,也無法在第一時間將違法的圖片、訊息完全刪除。」
站方花了不少人力在網站的管理上,包括安排工作人員監看網友刊登在網站上的相片,刪除猥褻、不堪入目的檔案,將屢勸不聽的網友予以停權處分。
停權處分仍難遏止
站方甚至還提供「檢舉系統」,讓網友檢舉不法,但仍防不慎防。「有些人就是喜歡向規則挑戰。」她指出,從前曾發生網友刊登猥褻照片,當站方處以砍圖、停權處分後,對方仍一再變換身份,重新註冊,刊登照片,甚至還留下訊息通告其他網友:「PChome砍圖很快,要看就要趁早。」讓站方不堪其擾。
事實上,這次除了婚外情男女自拍裸照傳上網外,高雄市警方還逮捕一名二十四歲的中原大學男學生,自拍四張正面裸體照片,張貼在Pchome網站上。
張貼裸照移送法辦
當警方將他傳喚到案時,男學生表示自己並非故意。他說,日前他將自拍裸照透過電子郵件寄給女友,但女友收不到照片,「為了讓她收到裸照,才將照片貼在網站上,讓女友上網去抓,不料被警方抓到!」
雖然男學生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但經警方調查後發現,他過去也曾在網路上張貼自拍裸照,算是累犯,因此在訊後將他依妨害風化與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曾薰依說,網友的行為若觸犯法律,檢警單位出示公文要求站方提供資料時,他們將配合警方調查行動。
「臺灣人妻」網路裸照 男童入鏡 驚爆女子婚外情
2003/11/20 ETtoday
命名為「臺灣人妻」的一封知名電子郵件,裡面是一名年輕媽媽的全裸照片,而且照片裡還有小男孩觀看。警方追查這封熱門郵件,後發現竟然是蘇姓女子因為婚外情要分手,結果慘遭男友將照片放在網路上讓人瀏覽。
記者潘潔瑩、吳建毅/高雄報導
在網友間互相流傳,命名為「臺灣人妻」的一封知名電子郵件,裡面都是一名年輕媽媽的全裸照片,而且照片裡還有小男孩正在觀看,警方視為妨害風化,追查後發現竟然是年輕媽媽談婚外情,分手後慘遭男友將照片放在網路上讓人瀏覽。
幾張網路上流傳的自拍照片,女主角一頭長髮,穿著黑色連身內衣,還露出胸部,擺出撩人的姿勢,照片的右下角卻多了一位5、6歲的小男童當配角,這些照片被網友稱為「母子同樂」或「親子互動」;同一個場景,另一張照片,這名女子脫光了衣服坐在汽車上,右下角還是有這名小男孩在欣賞的背影。
這封命名為「臺灣人妻」的電子郵件,當初不少網友都納悶,怎麼會有人拍裸照還讓小朋友入鏡,這樣的電子郵件流傳到了警察手裡,深入追查才發現相片中幕後的故事更勁爆。
原來相片中28歲的蘇姓女子,是帶著兒子與同樣也是已婚的干姓男子出外遊玩,還大膽拍下姿態惹火的全裸照片當作紀念,沒想到婚外情破裂後,私密照片被幹姓男子放在知名網站上,網友互報好康,大量流傳,蘇姓女子知道後心裡很受傷。
警方指出,蘇女與干姓男子兩人在今年5月間,先在彰化員林一條產業道路上,坐在紅色轎車上全裸入鏡,接著在臺中市街頭拍攝蘇女身穿黑色透明薄紗並露出雙乳,7月間在三重市一家超商內,又拍下蘇女下蹲未穿內褲的照片。
其中在彰化員林產業道路所拍的裸照,一度被認為是在苗栗山區所拍攝,害當地警方丈二金剛摸不著頭。高市警方著手偵辦後,總共在網路上截錄下44張裸照。
雖然干姓男子否認惡意散播分手情人的寫真照在網路上,警方仍是以嚴重妨害風化罪嫌送辦,至於照片中的小男童,才5、6歲,他其實才是整個事件中,最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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