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甦醒日 學生同志社團:自拍無罪

修淑芬/臺北報導
2004.06.12 中時晚報

「自拍有罪?無罪?」13所大專院校同志社團今天集體發聲,抗議公權力以「妨害風化罪」濫權踐踏小老百姓的情慾自主、人身自由權,不僅模糊「自拍」的定義,還將「自拍」行為一概妖魔化,呼籲「公權力勿為情慾文字獄、焚書坑儒的劊子手」,學生們提出「刪除刑法235條」,「應立即進行刑法235條除罪化」的論述。 
第九屆同志甦醒日(GLAD)今天上午舉辦成果發表會,公佈了號召「反自拍、反侵犯」的「彩虹文藝獎」得獎名單,得獎者各以自拍圖、自曝影片或文字來向社會「袒胸裸裎」,會中也播放同志情侶自拍短片《迷》,以行動劇、裝置藝術的「廁所裸體圖」,反諷刑法235條的「偽道德」與民間社會有「代溝」。 

學生社團宣示,自拍是情慾自主,也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因此「自拍自由是人權指標」。學生社團指出,刑法235條太粗糙,應該更細緻化,「妨害風化」一詞,宛如權力階級的緊箍咒。 

學生社團指出,檢察機關看準「抓自拍」點數績效高,拚命地抓,看到自拍露點一律先視為「有罪」,明顯「挑軟柿子吃」,看中「自拍個體戶」好欺負。 

學生社團指出,當有一張自拍的身體照片被公諸於世,主流馬上高喊「淫穢」、「骯髒」,社會價值已將自拍與猥褻照片畫上了等號。這次聯名「刑法235條除罪化」的學生社團,包括文化男同學社、臺大GayChat、臺大浪達、北大北G星、世新G世代、東吳同志合作社、師大同文社、海大黃檸檬、淡江同話世界、淡江Sappho、銘傳GPP、輔大同窗會、輔大好社。


袒裎情慾同志裸照坦白入廁

林志成/臺北報導
2004.06.13 中國時報 

「裸露無罪,以猥褻眼光看待裸體才是有罪!」臺大、輔大、世新等十三所大專院校同志社團發起「第九屆同志甦醒日」活動,昨天舉行成果發表會,將獲獎的自拍裸露男體照片貼在臺大校園廁所裡,藉此凸顯裸露並不淫穢。同志們還要求刪除刑法二百卅五條裡面的妨害風化罪。 

第九屆同志甦醒日昨天公佈「彩虹文藝獎」得獎名單,得獎者以自拍圖、自曝影片或文字向社會「裸胸裸裎」,強調自拍無罪,裸露有理。學生同志社團認為,裸露行為是純潔的,但有人以猥褻眼光看待裸體才有罪。 

學生同志社團將這些得獎的裸露男體照片放到臺大廁所裡,希望藉此喚起社會對同志情慾的重視。同志社團宣示,自拍是情慾自主,也是憲法保障的自由。但檢警機關看準「抓自拍」比較容易衝業績,就拚命抓,看到自拍裸露一律先視為有罪,明顯「挑軟柿子吃」。 

同志學生阿超說,男同志在臺灣社會時常遭受異樣眼光,過去晶晶書庫販售男體裸露寫真,竟然被檢調單位以「妨害風化罪」起訴,簡直是歧視男同志。這次公開將得獎的男性裸露陰毛、生殖器照片貼在廁所裡,就是要引發爭議,讓社會能重新思考公開裸露的正當性。 

學生社團指出,刑法二百卅五條的「妨害風化罪」宛如權力階級的緊箍咒,實在太粗糙,應該予以刪除。 

中央大學性別人權教授何春蕤、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昨天也都出席聲援學生。 

學生同志社團將裸男照片放在臺大男廁所裡面,一些臺大學生並不反對,但他們很想知道這些圖到底要擺多久,因為他們對男性裸體沒有太大興趣。也有人抗議,廁所是公共場所,不應該擺這些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照片,應該立即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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