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在台北城邊緣出現了台灣第一場的瑞舞(Rave)場景。
這已經是瑞舞進入英國青年文化的幾年後。但這卻是自六○年代的反文化運動、七○年代的叛客(Punk)革命來,台灣的音樂青年文化跟隨西方腳步最近的一次。
即使台灣的瑞舞以及電音文化已經發展到成為青年次文化的一環(例如,讓侯孝賢有興趣以此為主題拍片),已經被主流商業體制收編,但台灣電音文化的參與者對於西方電音/瑞舞/快樂丸三位一體的文化發展,卻顯得陌生而蒼白。
最近出版的《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商周出版社)一書,正填補了這一段空白。從一九六○年代末的石牆事件出發,到一九八○年代紐約的地下文化,再穿梭到Ibiza的晃晃悠悠,然後是倫敦南區無所事事的青少年,與英國森林中的波希米亞旅行者,不同時空的青年文化被這條以科技、音樂與快樂丸為包裝,骨子裡則是欲追求身體與心靈徹底解放的軸線,奇妙地連結起來。軸線的底蘊揉雜著階級、地域等社會矛盾的擠壓,以及主流體制與青年文化的永恆對抗。軸線之上,則精采地上演一幕幕關於愛與和平的神話,國家機器的追殺與羅賓漢的反抗,黑幫犯罪集團對藥物的爭鬥,以及,整個故事做為一則烏托邦的誕生與逐漸崩解。我們目不暇給地觀賞這趟燦爛的奇異之旅,開始懷疑起這該不會是一部胡謅的小說吧……
瑞舞文化起源於英國
站在二○○二年的台灣來看,《迷幻異域》這本深度報導的書根本是一部對台灣電音文化的啟示錄,也提供了探索台灣電音文化的參考座標。
首先的問題是,到底什麼是電音/瑞舞/快樂丸文化?本書的中文書名正點明了這些概念間的曖昧性。原書名為《迷幻異域:快樂丸與迷幻浩室的故事》(Altered State: The Story of Ecstasy and Acid House),中文書名卻是《迷幻異域:快樂丸與青年文化的故事》。當原書名指的是,正是快樂丸加上迷幻浩室這種音樂,構成了個人的「迷幻異域」(altered state),以及一九九○年代英國青年文化的革命時,中文書名卻只集中在快樂丸。
然而,瑞舞文化可以被化約為藥物嗎?這種音樂只有在藥物作用下才能產生效果嗎?固然許多電子樂的生產就是在創作者服用藥物後所激發的靈感,且對聽眾而言,藥物亦能將音樂魅惑效果揮發到極致。但一方面,許多著名的電音創作者(如4 Hero、Dave Clarke)都以不吃藥著名,而流行音樂自六○年代以來就與藥物糾纏不清。要回答這個問題,本書提供了兩個線索。一個是快樂丸對瑞舞文化產生了什麼特殊作用?另一個是,快樂丸以外的其他元素扮演了什麼角色?
《迷幻異域》中提到在一九八○年代末的英國舞廳,這些快樂丸青年開始組起頗具童心的泰迪熊俱樂部時,這不過是小藥丸的初示頭角罷了。一九八九年,快樂丸開始席捲英國,創造六○年代後另一個新版的「愛之夏」(summer of love)。這是因為,用提倡者的話來說,快樂丸會讓使用者更容易表達自我,更關心別人,感到更大的快樂,以及更強烈的自我覺醒。因此,這個跳舞的場所提供的是相對於分裂的社會的另類場域,是一個愛與和平的集體連結,在其中不分種族、性別、貧富;而快樂丸則是瑞舞的燃料。所以弔詭的是,嗑快樂丸的體驗雖然是個人性的,是難以言喻的,但卻通常必須在集體的時刻才能昇華藥物的效果。
但正如另一本挖掘快樂丸與電音文化的書Generation Ecstasy: into the world of techno and rave culture所提到,藥物所產生的能量、感受是無意義的——必須有賴特定的表述,而這些表述架構有賴使用者所屬的脈絡:階級、性別、地區等。所以作者Simon Reynolds認為,瑞舞文化是空虛而沒有本質上的意義,而只是一場對於歡愉本身的歡愉。
另一方面,瑞舞文化的構成除了藥物外,當然是音樂。這些電子音樂,不論是浩室或techno,一開始就是為了「使用科技來增強感官接收力與快感,掙脫日復一日的俗世現實,遁入一個充滿活力、戲劇氣氛的世界」。所以不是藥物才能產生這些效果。另一方面,大規模戶外瑞舞場景的形塑,部分來自具嬉皮色彩的新世紀旅行者。尤有甚者,雖然浩室與快樂丸都發源自美國,但迷幻浩室的文化「是深深根植於英國青年文化的傳統,從充斥安非他命刺激的北方靈魂通宵舞會……到龐克的『自己幹』倫理觀,而非奠基於美國的文化傳統」。
所以,迷幻浩室文化或瑞舞文化不只是音樂加藥物,而是特定政治經濟脈絡下,各種生活方式融合的產物。
瑞舞成為新型態的反抗政治
另一個問題是,瑞舞如何做為一種新型態的反抗政治?
如作者提出的,雖然自古以來的青年文化或多或少都對體制提出挑戰,造成主流社會的道德恐慌,但從來沒有像瑞舞一樣讓國家直接訂定禁止的法律。
但在本質上,瑞舞到底是進步還是反動的社會力量在西方是引起很大的辯論。樂觀者強調從電子樂的DIY特質談到瑞舞所象徵的「愉悅的政治」,代表了是一種「新抗議」(New Protest)或後現代的反抗。
的確,音樂創作工具的DIY特質,使得創作者和閱聽人得以免於商業體系的宰制。藥物的化學作用則使召喚出人們的社群感,所以瑞舞是包容一切的文化,讓不分宗教或膚色的人都可以進入,而不只是享樂主義的。而在現實上,在九○年代的英國,「Party and Protest」的確成為新的抗爭方式;瑞舞和奪回街道運動,和環保運動等社會抗爭緊密的結合。
不過,所謂DIY當然不只是電子樂的本質,搖滾樂也可以很DIY,正如叛客革命的啟示;且可悲的是,整個搖滾史(包括叛客音樂)的商業化、體制化,也成為後來電音舞曲重蹈的覆轍;大牌DJ、豪華舞廳很快成為電音文化的主要場景。所以電子樂並無真正本質上不同於搖滾樂的DIY精神,但其在歷史脈絡上,的確是以顛覆既有流行音樂生產/消費模式出發。
更進一步來看,當電音世代與六○年代同樣要建構一個烏托邦時,他們要建構的純粹是心中的烏托邦。瑞舞從未試圖改變現實,而只是想暫時逃離世界。正如它一開始就是起源自度假勝地Ibiza,而將這種次文化移植到英國土地,其實是讓每個周末的舞池變成Ibiza,逃離現實生活的壓迫。正如王浩威在本書的導讀中提到:「如果面對的是社會結構性的問題,藥物只是麻痺了人們的不滿,反而抵銷了改革的力量。」
社會道德恐慌
瑞舞既是烏托邦式的理想主義,也是虛無的享樂主義;既是逃逸的窗口,也是死路;既提供了反抗的新能量,也是政治意識的麻醉藥。答案端視在特定歷史脈絡下,參與者如何形塑他們的文化。
從石牆的另類文化到倫敦的愛之夏,快樂丸與迷幻浩室創造了英國的新青年文化;但走向世紀末,卻是藥物市場的犯罪化,瑞舞的商業化,以及保守意識形態霸權的不動如山——雖然新工黨上台,但對待青年文化的態度骨子裡和保守黨是一樣的。
不過,當快樂丸的能量逐漸耗盡,烏托邦夢醒,卻不是電音文化的死亡。正如英國瑞舞文化地景中最重要的推手之一,DJ Paul Oakenfold所說:「快樂丸讓你覺得:『我做得到,我應該去做』,然後就開始動手了。」因此,當這個由快樂丸點燃的瑞舞文化所建構出的團結,也不可避免地沿著階級、種族和地域分裂開來,或者被主流體制收編時,創作者也不斷投入開發更多元的電音舞曲,運動者則不斷尋找新的DIY反抗模式。更重要的是,整個流行音樂與青年文化的語彙與模式,已經從此徹底改變了。
而台灣呢?
官方和主流媒體把快樂丸及瑞舞當作社會病態甚至犯罪——看看這個社會硬要把直翻過來的「快樂丸」改叫「搖頭丸」,卻不管快樂丸和其他藥物之差異,就知道社會的道德恐慌有多嚴重了。另一方面,許多主張藥物除罪化的人士,卻無視於藥物可能的負面效果,不論生理上或政治上。
對關心台灣音樂與青年文化的人來說,《迷幻異域》提供了一個重要參照點,讓我們必須趕快開始挖掘那些遺落的地景,對台灣九○年代的瑞舞,及其與其他青年反文化之間的串聯,提供更多政治和文化分析。
對參與者或是推動者而言,接下來要以什麼姿態繼續舞舞舞呢?
【聯合副刊電子報 2002/05/07 第38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