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民族國家演進的歷史趨勢 | ||
歐洲作爲一個文化統一但政治分裂的文明單位,是現代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的發源地。自1500年開始,民族國家興起導致的歐洲分裂和二戰後的重新融合成爲世界歷史上最獨特的現象之一。認真分析這一現象,並從理論上探討其未來的趨勢,是一個十分有意義的課題。由於這一課題涉及的領域過於龐大,所以,本文不可能對影響這一變化的各種因素都進行探討,只是試圖從一種宏觀歷史的角度,以歐洲民族主義發展的階段性特點爲主線,力求對歐洲民族主義的演變趨勢有一種總體的認識。2 一, 1500—1789:從絕對君主制向現代民族國家過渡 探討歐洲民族國家演進的歷史趨勢既涉及到歐洲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起源的時間又涉及到其含義的界定。國內學術界一般認爲民族主義的興起是在法國大革命前後,國外學術界也大體劃定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社會科學工作者一般認爲:民族主義是一種現代運動和意識形態,是18世紀晚期在西歐和北美出現的。3這種看法之所以爲學術界廣泛接受,在於民族主義自18世紀末19世紀初確實獲得了一種世界性的影響力。不過這種看法無法解釋英國的情況,因爲當時英國已經是一個典型意義上的民族國家。從歷史的角度看,歐洲現代的民族國家和民族主義有一個逐步發展和成熟的過程,如果以法國大革命作爲一個劃分的階段性標誌,那麽,可以將在此之前看作是歐洲各國從絕對主義君主國向現代民族國家過渡的階段。這一階段是幾個西歐國家相互爭霸的過程,也是這些國家逐步向現代民族國家轉化的過程,但最終結果是,只有英國在幾個世紀中完成了由絕對主義君主國家向現代民族國家轉化的任務,成爲了其餘歐洲國家效仿的榜樣。現代民族國家與民族主義有一個從起源到成型的逐步發展過程,而這種發展,並不是整個西歐國家的同步行動,而是部分國家率先起步,其餘國家隨之跟進的過程。所以,我更傾向於將近代初期,也就是1500年左右作爲現代歐洲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興起的起始時間。這樣的劃分,不僅從探討民族主義的角度更爲合理,也有利於將民族主義國家的發展與歐洲近代的擴張和現代化、全球化等問題聯繫在一起進行分析。 而民族主義的界定問題似乎更爲複雜。從歷史的角度考察民族主義的問題,我們不難發現,儘管在人類的歷史上有過若干民族主義意識的萌芽,古希臘的愛國英雄主義,中國古代的屈原、嶽飛和文天祥的氣節和精神,其中的民族主義因素都十分明顯。但這些前現代時期的民族主義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民族主義,因爲,現代民族主義是與現代化和全球化密切相關的一種政治思潮,而這種以全球化爲特徵的現代化,其發源地正是近代初期的歐洲,是歐洲獨特的歷史和現實的因素結合在一起,才最終催生了現代的民族主義。因此,今天我們所說的民族主義既是一種文化傳統和特定的種族意識相關的産物,也是歐洲文明圈在近代以來開始現代化進程中的一種獨有的政治産物。正是在歐洲萌生的這種與現代發展有關的民族主義,導致了近代歐洲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既加速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又産生了歷史上尖銳的分裂,並將同樣的趨勢擴張到了整個受歐洲影響的世界。 如徐迅所說,民族主義意義上的“民族”,不在於其所指的民族是否是從舊民族中分化出來的,不在於與古代民族有著怎樣的歷史和文化的連續性,而在於現代的“民族”和民族國家的不可分割的關聯,即“民族”作爲民族國家的文化合法性基礎和來源。現代民族形成於資本主義上升時期,故資本主義(或世界現代化過程)的開始是民族形態的分界線,在此之前,民族爲古代民族,在此之後是現代民族。“民族”之所以能夠現代化,其秘密在於,資本主義的生産方式統一了民族市場,打破了封建割據的局面,從而建立了統一的民族國家。社會的經濟聯繫複雜化是現代民族形成的決定性條件。4從這個意義上看,現代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有一個交織在一起的孕育發展的過程,而這一過程是與歐洲的資本主義發展密切相關的,但其中也有一些獨特的因素,否則就不能解釋爲什麽西班牙和葡萄牙這樣在殖民掠奪中占了上風的國家未能率先建立起完整意義上的現代民族國家。 由於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這種不可分割的關係,我們必須從現代意義上理解民族國家。與傳統封建國家不同的是,民族國家是一個擁有國家主權的政治實體,對內能實施有效的控制(即國家壟斷了合法的暴力手段),對外具有相應的防禦機制,擁有比較穩定的疆域,能夠爲發展現代經濟提供基本的保障,其政權的合法性得到了全體國民的認同,國民也能通過合法的渠道表明這種認同。因此,從歐洲民族與民族國家的發展來看,在大的趨向上,經歷了三個主要的歷史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中世紀末到法國大革命,是歐洲民族國家的孕育和成長階段,歐洲各主要國家都在從中世紀的等級君主制向絕對主義的王朝國家轉變5,但只有英國在絕對主義國家的基礎上完成了一個“典型”民族國家的初創工作;第二階段是歐洲民族國家的擴張階段,民族國家的概念和民族主義的浪潮由法國大革命傳播到了整個歐洲,激發了其餘國家爭取民族獨立和國家統一的浪潮,並由此導致了歐洲劇烈的動蕩與衝突;第三個階段是二戰後從歐共體到歐盟的發展,顯示出歐洲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在共同發展中開始了某種新的融合。 在歐洲,民族國家的前身是各類絕對主義君主國家。從近代開始,以歐洲各等級封建君主國爲基礎發展而來的這些國家,如西班牙、葡萄牙等,都具有某些民族國家的特性,然而又都不充分。其統治者控制著一定的疆域,能夠行使對內和對外的大部分的國家權力,但其民衆除開血緣的認同外,卻並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公民權利,統治者也不能宣稱自己的統治代表著民族的利益。6這樣的國家是歐洲各民族向現代民族國家轉化的雛形。由於這樣的轉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間完成,所以,一個“典型”民族國家的産生,需要一個較長的孕育和發展的時期。也正因如此,即便是英國,也是經歷了漫長的歲月,才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因此,從比較狹隘的角度看,歐洲民族國家發展的第一個階段,實質上就是英國如何從絕對主義王權國家轉向現代民族國家的過程。 按照曼恩(Michael Mann)的看法,無論是通過和諧的、反應的還是衝突的方式,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在很大程度上是國家政權作用的産物,現代的,理性化的政權先於民族和民族主義在歐洲出現,也只有在歐洲框架內才能理解各國之間的外交和戰爭現象。7因此,在現代民族國家産生之前,歐洲絕對主義君主國家面臨的首要任務就是迅速創造自己的民族和民族國家。但只有英國,在這一歷史轉型的過程中搶先完成了任務,並在法國大革命前成爲了其餘國家創建民族國家的樣板。之所以能夠如此,在於英國具有一些獨特的內部和外部的優勢。 首先,英國是一個島國,從一個疆域較爲固定,不會與其鄰國發生領土糾紛和戰爭的角度看,英國的位置十分有利,除與蘇格蘭的陸地邊界外,英國的海岸就是其天然的國界。此外,近20 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又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地理優勢,按羅斯(A.L.Rowse)的看法,這種不大的面積使英國的國王能夠保持王國成爲一個真正的統一體,在歐洲大陸那些更大的國家,那些較大的獨立王公和封建主有其自身的行爲方式,小人物無法得到足夠的保護。而在英國,國王的法令得以執行,每個人都享有在國王法律下的權利。8 普通人都能夠享有國王法律規定下的權利,這是一個極爲重要的因素,它給英國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堅實的基礎。在這樣的基礎上,中世紀的英國開始發展出以普通法爲基礎的法治系統,以議會爲雛形的政治協調機制,以契約爲基礎的自由市場體系。後面的這些條件實際上是相互影響,互爲因果的。正如邱吉爾所言,諾曼入侵加速了英國的封建化,並在軍事上控制了全國,“但薩克遜英格蘭的許多東西仍然保留了下來。諾曼第人擅長於執法和司法,而不善於立法。……對後來很有益處的薩克遜地方政府體制,即郡、郡守和法院,保留了下來,國王通過這種體制同全國保持著廣泛的聯繫。”9 中古英國的發展實際上是英國原有的盎格魯—薩克遜傳統與諾曼入侵者互相衝突並逐漸融合的過程。這一過程既逐漸使英國吸收了歐洲大陸文化中的優秀部分,使其逐漸“歐化”,又使它與大陸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同時還迫使諾曼入侵者調整自己的規範,形成了在思想方面與歐洲大陸不同的一種傳統。這種傳統的體現就是各種契約、概念與慣例,牛津學者認爲,英國的憲政是建立在法律和習俗基礎之上的,10這的確是一種對英國憲政本質的精闢見解,而在這一階段形成的法律和習俗,則對構成現代英國憲政的框架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其中,亨利二世對英國法制建設的貢獻最大,他極爲尊重傳統的形式,但卻儘量使古老的原則具有新的含義。11這種做法最終奠定了英國普通法的基礎。 英國的普通法是一個複雜而龐大的體系,探討普通法顯然不是本文的宗旨,這裏只是想強調一點,普通法不是一種自上而下,如同羅馬法或者拿破侖法典那樣從“上層”強制推行下來的法律,也不是來自統治者試圖對現存社會的控制,而是來自普通民衆的生活:歷代英國移民爲了尋求土地,維持生計而按自己的方式建立的規則。12這種自下而上的傳統,無論對國王還是貴族,都是一種制約。與歐洲其餘國家國王與貴族的矛盾動輒以兵戎相見對照,英國的類似衝突儘管也有,但除開紅白玫瑰戰爭以外,動武的力度要小得多,且大多以談判告終。能夠通過協商來解決問題,除開英國具有某些原始民主的傳統外,普通法的影響顯然不可忽視。正是自下而上的法治框架提供了某種社會公認的有保障的正義原則,衝突各方才可能通過談判來解決矛盾。於是,通過談判或者“開會”的方式來解決矛盾,逐步形成了具有英國特點的重要政治機構——議會。 就歐洲而言,議會當然不是英國的專利,但多數國家的議會在中世紀以後都逐步衰落,只有英國議會轉化成爲了國家政治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很多英美學者認爲,這是講英語的民族對世界文明最大的貢獻)。在中世紀的英國人看來,議會是改進行政和司法,分配正義的機構,當然,也是除此之外,人們不可能在其餘地方尋求救助的唯一機構。當時的英國社會存在三種主要力量:國王,封建貴族與普通臣民。正是他們的相互作用共同在13世紀産生了英國議會。從當時議會承擔的工作看,除開外交、徵稅和上訴的司法問題外,一些重要的封建禮儀也是議會的工作之一。當然,國王可以繞開議會而處理高級政治的事務,也沒有人會阻止他。但對普通人而言,議會是其個人冤屈得以申述的唯一的、最高的正義機構,他的個人冤屈和要求應該得到關注。因此,處理司法上訴問題往往成爲議會最經常的任務。這樣的任務日漸增多,以致議會實際上成爲了一個龐大的封建法庭。儘管議會也討論其他的事務,但它的司法功能顯然遠遠超過了其他的功能。到愛德華一世時,議會已經塞滿了經過英國法律和羅馬法律訓練的人員,他們能夠非常專業地應付議會的所有的事務,並且也幾乎佔據了議會所有的時間。議會其餘勢力的代表,無論是男爵、騎士或自治市的代表,都根本無法與他們的貢獻相比。13由於議會實際上是對全體有土地的人開放的,所以它又是一個有著廣泛基礎的法庭。通過辯論來商討事務,不允許攜帶武器進入議會等慣例,都是司法部門的傳統。儘管這一傳統在社會面臨重大分歧時會遭到破壞,但風暴過去,這樣的傳統很快又會回到它本來的位置。在都鐸王朝時期,舊貴族勢力遭到打擊,英國王權得以強化,順應了人們戰亂後希望安寧的心理,但托馬斯•加格雷夫爵士還是呼籲議會應該維持自己的特權,“他們應擁有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無論他們在議會是被涉及到何種事務,或是提到某種議題還是進行何種辯論,都應該享有此種特權。”14 換言之,與歐洲其餘國家不同,“生而自由”的英國人天然就具有某些基本的權利,這些權利得到了法律和各種政治機構的保障,誰也不能任意地侵犯這種自由。後來的斯圖亞特王室對這一原則進行挑戰,便導致了17世紀的英國革命。革命的結果,除開政治權力結構的變化外,就是英國社會再次對這些權利進行了強調。英國議會在1628年提出的“權利請願書”,認爲英國人應該擁有如下的權利:1,未經議會同意不得徵稅,2,未經法院判決不得任意抓人和沒收其財産,3,軍隊不得搶佔民宅,4,不得根據軍事戒嚴令任意逮捕公民。15作爲終結17世紀英國革命的光榮革命,不僅表明英國已經徹底從一個王朝國家轉化爲民族國家,而且表明這個國家的主要功能就是保護個人的基本權利。這些基本權利包括:1,人身自由,即未經法律程式,個人不得被逮捕、監禁。2,言論自由,是現代民主的核心支柱。3,結社自由,4,財産自由,“這是資本主義社會最重要的自由,英國人的家通常被認爲是他自己的城堡,他可以在這裏抵禦敵人尋求安寧”。16這樣的權利觀念來自一直不斷發展的英國普通法。從法律的經濟分析的研究視角來看,英美普通法主要是近、現代市場運行的法律體系。如果把自十三世紀以來英美普通法的沿革史及其英美市場體系的結構與擴展史結合在一起來思考,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作爲一個內在於市場型構、生長和擴展過程的規制機制,以“遵循先例”爲其生命原則的英美普通法體系本身是隨著英美市場的生長、擴展而成熟和發展起來的。因之,從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把普通法的型構與擴展和英、美、澳市場型構與擴展的視作爲同一個社會過程。也正是從這種意義上,英、美以及其他講英語國家裏的制序化進程中法律規則的“系統化”(systematization這裏亦可把它理解爲體系化)過程,也同樣就是這些國家內部的市場經濟秩序的憲制化(constitutionalization)過程。之所以如此,是因爲普通法作爲一種在判例積累中所構建出來的一種法律體系,其內在品格即在遵循先例這一生命原則來規約人們的交易與交往行動就決定了它與市場體系的同構發展。英美普通法體系中的財産法、契約法、侵權法等基本上是在這種作爲自發秩序的市場交往中的産權、民事糾紛和侵權行爲的案例判決中而理性地積累起來的。這即是說,英美普通法機制實際上是內在於市場運行之中,並經由一種自生自發的路徑在市場的演化與擴展之中積累與擴展而成的。它本身源自市場中的習俗與慣例,是市場運行中的“內部規則”的外在化,但它作爲一種“外化”的“內部規則”和正式約束,又成了市場運行的規則機制。在這個意義上,根據“契約是交換的侍女”的形象比喻,我們則可以說:“普通法只不過是市場運行的護衛”。17換言之,只有在英國,現代意義上的財産權才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護。 這種從中世紀延續下來並不斷得到完善的法治環境,對於英國成爲一個現代民族國家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就某種程度而言,一個與絕對主義君主國家不同的現代民族國家,必須提供濟學界公認的發展現代經濟所需的三個基本條件:明晰界定的産權,爲市場經濟的擴展提供充分激勵;內在于市場機制中的完善的法律框架,爲市場運行提供了規範保障;代議制的民主憲政體制,爲市場經濟的運作和政府的宏觀調控和操作構建合意的政治架構。從這一角度看,我們就不難理解,爲什麽只有英國才能順利地完成現代民族國家的創建任務。因爲只有英國的政治與社會框架爲現代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尤其是對私有財産的法律保障。當大西洋航線開通,英國産生了一批以貿易起家的新興財富階層時,這種在法治框架保障下的自由權利終於使英國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按英國人自己的說法,剛毅勇敢的商業活動與理想的愛國主義本身就是同一回事。18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産生了以個人自由爲基調的英國式民族主義。 如果英國在18世紀以前的國力弱小,又孤懸海外,其變化尚不足以引起歐洲其餘國家關注的話,18世紀英國在各方面的順利發展則已經在歐洲産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第一,英國國力的強大使英國在殖民地的搶佔,世界市場份額的爭奪中佔據了上風,爲英國增加了額外的巨大利益,並對其餘的歐洲國家形成了一種令人窒息的擠壓;其二,英國政治的開明和國民所享有的權益也成爲其餘歐洲國家,特別是知識份子羡慕的物件,尤以法國的啓蒙學者爲甚。於是,英國創建的現代民族國家具有了一種特殊的兩面性。一方面,民族國家産生了國家利益的概念,並使率先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民族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國家的權益,更多地分享世界市場的各種利益,從這一角度出發,民族國家有其民族利己主義的特徵,並成爲西方帝國主義的源頭和帝國主義戰爭的策源地;另一方面,英國創建的民族國家又産生了一種與中世紀不同的現代民族意識:這種意識首要和最重要的東西就是作爲一個獨立個人的尊嚴。正是這種意識推動著個人自由與政治平等的原則向前發展。19換言之,英國創建的民族國家,實際上有兩個層次的內容,其一爭取本民族的“國家利益”,即主權獨立,強國興邦;其二是一種更高層次的追求,即人們將國家看作是實現自己個人權益,獲取自己尊嚴和幸福的工具,因此,它代表著一種自由人格與自由理想,只有追求自由權益的人建立的國家才與傳統的王朝國家有本質的區別,也只有自由人才能組成一個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也由於這種原因,英國在民族國家的創建過程中,沒有後期民族國家建立過程中那種強烈的種族主義色彩。當然,這兩方面的因素,都刺激了歐洲的其餘國家,知識份子和統治精英希望自己的國家能夠如同英國一樣強大,而普通民衆則渴望能夠享有英國民衆所享有的那些基本的人權。美國獨立戰爭的誘因之一就是殖民地的人民渴望得到“英國人”的權利,而法國大革命的爆發,與英國成功地轉型爲現代民族國家更是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 毫無疑問,民族主義與一個民族的現代化確有不可分割的淵源。以全球化爲特徵的現代化發展催生了歐洲的民族國家。但由於種種歷史和現實的因素制約,並非每一個歐洲國家都能順利地完成民族國家的構建任務。英國率先完成了這一任務,由於其制度方面的優勢,立即對歐洲的其餘國家形成了一種空前的挑戰。一旦這些國家做出反應,歐洲的民族國家發展就進入了它的第二階段。 二, 1789-1945:歐洲民族主義大規模擴展與衝突的階段 歐洲文明的擴張與歐洲各區域間發展的不平衡,使歐洲各國具有天然的競爭性質。而發展現代經濟,無疑是在競爭中獲勝的重要籌碼。但滿足現代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只有在一個特定的政治與經濟單位內才可能逐步實現,這就使建立民族國家成爲了歐洲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個必須完成的任務。安東尼•史密斯正確地指出,民族主義在初始階段有一種解放的力量。它破壞了各種各樣的地方主義、習慣和部族的力量,幫助建立了一個強大的民族國家政權。它統一了市場,以及行政、稅收和教育的制度。它看起來是民衆和民主的,它攻擊封建主義的實踐以及帝國暴君的壓迫,並宣佈人民的主權以及所有的人民有權決定其自身的命運——假如那是他們希望的。20從這種角度看,民族主義作爲一種現代性的要素之一,是現代世界發展的主要動力,由於它具有多種形式,所以人們無法預知它會以什麽方式展現。但確定無疑的是,歐洲各國發展的順利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它們是否順利地完成了自身民族國家的構建。由於歐洲區域內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可以這樣認爲,在一個很長的歷史階段內,歐洲的民族國家都是一種適合歐洲發展的制度安排。因此,誰要想在現代化的過程中不落人後,就必須儘快地建立自己的民族國家。 在這一歷史階段,歐洲産生了兩種主要的民族主義類型:法式民族主義與德式民族主義,而這兩種民族主義的交鋒構成了這一時期歐洲民族主義發展的主線。首先産生的是法式民族主義,它在法國大革命的過程中被激發出來,並由此在整個歐洲範圍內掀起了民族主義的浪潮。 作爲具有光榮傳統的國家,法國的民族意識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初期。當然,最初的這種意識只是“一個好的基督徒”。隨著國王在中世紀統一法國過程中的作用,法國人又將對教會的忠誠轉移到國王,並將忠於國王看作是一個法國人的屬性。21這種從中世紀就一直保持的凝聚力使法國長期保持著傳統的歐洲大國地位,其綜合國力從來都在英國之上。即便在17世紀,法國的工業生産總量也超過英國,儘管人均産值不及英國。但一個世紀以後,英法之間的差距不是縮小,而是擴大了。那麽,這中間根本的原因是什麽?按特裏比爾科克的看法,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國的增長並沒有使古老王朝的政治、法律和社會結構發生相應的變化,而這種舊制度一般來說是仇視經濟現代化和工業變化的。22正是法國未能從絕對主義王朝國家適時轉化爲現代民族國家,使這個傳統的歐洲強國落在了原來的小國英國後面。 這種未能轉型的絕對主義國家,其外強中乾的特點之一就是它的制度性腐敗,這是類似專制王朝永遠擺脫不掉的陰影,並成爲法國內部必須實行變革的重要刺激因素。路易十四曾於1661年設立了一個專門審理官員腐敗案的法庭,到1669年時卻被迫撤銷,因爲這在官員們中間引起的恐慌實在太大。23路易十四留下了24億鋰國債,其中有三分之一己到期,而l715年的國家財政純收入只有6900萬,開支則爲l億4千7百萬鋰。主管財政的諾阿伊公爵採取各種辦法企圖緩和財政危機,但1716年的財政赤字仍然接近1億鋰。法國政府便以懲辦投機活動和高利貸者爲名,逮捕一千多名金融界人士,企圖榨取1億鋰罰款。但是多數查無實據,只得到一千多萬鋰。24當一個國家的政府一方面庇護官員的腐敗,另一方面又可以對普通民衆的合法財産爲所欲爲時,怎麽可能想象這個國家的經濟會健康發展? 在這種環境下産生的法國啓蒙運動,其主要人物幾乎都無法掩飾自己對自由與平等的渴求。 這其中,“英國因素”是顯而易見的。伏爾泰、孟德斯鳩都在英國遊學,並完全被洛克的思想折服,主張人類的自然權利,反對暴君。拉•布呂耶爾即認爲“專制之下無祖國”,聖•埃夫勒蒙也表達了“熱愛祖國就是熱愛你自己”的思想。霍爾巴赫認爲,“如果自由、財産、安全消失了,祖國也不存在了”。所以,“真正的愛國主義只能在人人自由、平等、和睦的社會中找到。”25沒有英國的示範效應,很難想象當時爲歐洲強國之一的法國知識份子會産生這樣激進的想法。將追求自由平等的人權作爲自己目標的啓蒙學者的思想是一種民族主義和世界主義結合的産物,他們希望全世界人民都能夠享受真正的人權,平等而和平地相處。這一世界主義的理想,在歐洲廣泛傳播,並在康得等德國學者那裏進一步得到昇華,儘管在當時並無實現的可能,但畢竟爲後來的歐洲發展奠定了一個極爲重要的思想基礎。 雖然有英國的示範和啓蒙運動的影響,法國大革命的直接動力卻是來自新大陸的美國革命。美國革命爲自由事業而奮鬥的信念,成爲了法國人創建自己民族國家的動力,美國成爲了他們眼中一個與舊世界完全不同的值得爲之奮鬥的理想社會。26正是在啓蒙思潮與美國革命的廣泛衝擊下,法國大革命産生了令人無法想象的巨大能量。法國人民渴求建立一個新型的民族國家,它必須能夠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其他人權。這樣的要求,注定了法國革命會超出一國的範疇,而成爲一場整個歐洲的革命:因爲當時的歐洲還是處於王朝國家的統治之下,而法國大革命卻推翻了這一政治原則,必然引起整個歐洲的反彈。由於這種客觀的局勢,法國大革命似乎被一隻無形的手控制,一步一步地向越來越激進的方向發展,到最後則是由拿破侖接管了政權。在拿破侖上臺後的年代裏,舊體制與平靜的歐洲受到了猛烈的衝擊。在思想上和結構上,大革命時期的法國和拿破侖帝國的法國都極力要摧毀舊秩序,要迫使人們接受一種新秩序。但法國的行動又是矛盾的:一方面它倡議自由這一理想,另一方面它又要擴大它的統治範圍。這樣做就不能把歐洲長期組織在一起,相反卻導致了各國民族主義情緒的發展。法國大革命帶來了新的原則:人權,各國人民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大革命的思想意識在英國、萊茵蘭、比利時、義大利、愛爾蘭、希臘都有信徒。但爲保衛大革命成果而進行的反對各國君主的戰爭很快就變成了解放的使命,變成吞併,變成了對別國的自然邊境的征服。歐洲的平衡不復存在,各國君主紛紛聯合起來同這個過於強大的法國進行鬥爭。27於是,法國大革命帶來了一場全歐洲的戰爭。這種戰爭大大簡化了歐洲的版圖,特別是簡化了那些還存在著中世紀式的分封割據的地方的版圖;1739年時的德國大概有近400個國家,這時縮減爲不到50個,義大利則縮減爲僅有5國。拿破侖使歐洲國家的結構現代化、統一化,他強迫別人接受同樣的等級化和中央集權化的行政體系和同樣的教育體系。在大革命之後,他消除了封建制度留下的殘迹,迫使人們接受公民平等制。大革命與帝國都曾試圖以自由的名義激起各民族反對他們的國王,但它們的擴張主義最終卻促使各國人民集合起來,站在聯合起來共同反對法國的他們傳統君主一方。用拉馬丁的話來說,拿破侖“掀起了各國的民族性,而民族性又吞沒了拿破侖自己”。28當然,拿破侖的失敗並不意味著歐洲可以回到以前的時代,維也納會議試圖以恢復正統王朝的統治來維持歐洲的平衡並不成功,在法國大革命後,傳統統治的權威基礎已經徹底喪失,任何一個政權都必須重新尋找自己的合法性,爲獲取民衆的認可而進行投資。29混合著渴望自由平等和獨立自主概念的民族主義種子已經發芽,無論什麽力量也無法阻止它的蔓延,於是,19世紀成爲了歐洲不斷創建新的民族國家的時期。但大革命後的歐洲,民族國家的發展道路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無論是英國還是法國,在其建立現代民族國家時,國家的統一並不是民族主義的主要目標,而在拿破侖戰爭以後,列強對歐洲事務的主宰,卻使歐洲其他國家爭取自己民族國家統一成爲了建立現代民族國家最艱難和最重要的任務,這是歐洲民族國家建設中的新問題。在英法以推翻專制、爭取民權爲主要任務的民族建設,在歐洲其餘國家已轉化爲以民族國家的統一爲主要任務。這一潛移默化的轉化,成爲歐洲民族主義發展歷史上一個最具爆炸性的變化。30在這一過程中産生的德式民族主義,成爲“遲發展者”民族主義的主要代表。從近代開始,歐洲各個民族首先都是爲了自己的生存而奮鬥,然後是爲自己的發展權利而奮鬥。由於民族的分裂和軟弱給英法以外的歐洲民族造成了深深的心理創傷,於是,重新恢復自己的民族自信心成爲歐洲其餘民族的首要任務。在這一過程中出現的“遲發展者”民族國家大體上有兩類,第一是那些歐洲傳統的弱小民族,他們在爭取自身獨立的過程中遇到了極大的困難。他們不僅需要與本國的封建統治者做鬥爭,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列強的默認。因此,這一類的民族國家在獨立的道路上十分艱難,無論他們是否獨立,其建國的影響都不足以改變歐洲的政治版圖。另一類則是本身在人口、版圖等方面佔據一定優勢的民族,如德意志和義大利,這類民族國家的建立極大地改變了歐洲的政治版圖,並給歐洲的歷史發展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毫無疑問,他們在這一期間的民族國家發展過程中扮演了主角。由於“遲發展者”民族國家的建立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和爭取民族的獨立和統一爲首要任務的,所以,當其民族國家的建立在完成其政治經濟的構架時,一切均以國家機器的“效率”爲準則,其政治體制的民主化任務則基本上放在了一邊。結果在歐洲民族國家的發展史上首次出現了一個政治、經濟和觀念並不同步的現象,並由此給歐洲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由於民族國家的建立過程不可避免地要動員全體國民的捲入,因此,人們在這種奮鬥的過程中,尋找什麽樣的精神支柱就至關重要。德國學者赫爾德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在他看來,一個民族共同體就是一個有機體,每一個民族有機體都有其獨特的民族文化凝聚力,這是由於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共同造成的。外部因素爲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內部因素則每個民族內在的有機力量即一種遺傳基因,而這是決定民族特性的主要因素。31赫爾德的文化民族主義激發了德意志民族的愛國熱情和其餘歐洲民族的相應情緒,並導致了民族主義觀念上的重大轉變。其積極因素是有助於落後民族恢復自己的民族自信心,消極的因素則是爲以後的民族沙文主義提供了精神的動力。但無論從什麽角度看,赫爾德的觀點都激起了人們相應的民族情緒,這種情緒越是激烈,民族的分裂就越不能爲人們所容忍。於是,追求各民族國家的統一就自然成爲歐洲各個民族的首要任務。但遺憾的是,1848年歐洲各國並沒有能夠通過自下而上的人民革命來解決自身民族國家的建設任務,於是,歐洲主要民族國家的統一任務,幾乎只能由各種類型的上層統治者來完成了。在這一過程中,德意志的統一最有代表性,集中體現了這類民族國家發展過程中的若干特點。 現代國家的基本功能,是爲了確保本國公民的安全和權利,同時也爲了確保國家本身的主權(既包括領域和邊界,更包括國內和國際事務中的自主性),能有效運用軍事或暴力的手段。這在歐洲民族國家的進一步發展中産生了非常矛盾的結構和結果:誰擁有最強有力、最有效率的暴力組織,誰就有最大的發言權,誰就更能代表整個民族。至於其公民是否擁有英國人式的自由權利,則成爲第二位的問題。當時德意志各邦並不指望普魯士來建立一個自由的民族國家,普魯士也不願意建立一個類似的國家。然而,歷史的吊詭之處在於,儘管有若干的不情願,最終還是普魯士統一了德意志,而將較爲溫和的奧地利排除在外。32在德意志民族國家的統一過程中,國家合法暴力的作用再度給人以極其深刻的印象。德意志人居住的空間,恰好位於歐洲的中心地帶,在歐洲是鄰國最多的國家。由於其特殊的地理環境,不同的文明,包括羅馬文明,基督教文明,斯拉夫文明等在這裏交會碰撞,不斷産生衝突和緊張。33其直接的後果是德意志似乎根本無法通過和平的方式統一自己的國土,當俾斯麥對1848年的革命進行總結時,便以那段著名的演講闡述了這一基本的認識:“德意志不是寄希望於自由主義而是寄希望于普魯士的強權。巴伐利亞,符騰堡,巴登,或許會沈湎於自由主義之中,但普魯士必須加強和積蓄其力量以待一個有利的時機。由維也納會議給他確定的邊界對於一個健全的政治生命而言是極爲有害的。當今世界的重大問題不是依靠演講和議會的多數票能夠解決的—— 這正是1848-9年的巨大錯誤——而是依靠鐵與血。”34 正是在這樣的信念下,俾斯麥通過幾次成功的戰爭,最後以戰勝法國而建立起了以普魯士爲基礎的德意志帝國。這個以戰爭爲主要手段統一的民族國家産生了兩個重要的後果。其一是極大地推動了德國的經濟發展,從19世紀70年代起,在統一的國內市場和工業化的雙重推動下,德國經濟以加速度發展,統一規劃的鐵路建設成爲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1850年,德國的鐵路有6000公里,而到1875年則增至27,000公里35,至於其他經濟部門,如鋼鐵、煤炭和機器製造業等也幾乎同步得到了高速發展。其二則是再次在德意志民族心理中加強了“強權即公理”的信念(might is right),這一信念的畸形發展強化了民族主義本身所具有的種族主義傾向。很多有關民族主義的著作中都提到的,偏激的民族主義與種族主義之間有著天然的聯繫36,因爲每個現代民族的搖籃幾乎都離不開一個特定的民族,所以,血緣、文化和風俗習慣等傳統的東西,必然要在現代的民族國家形成過程中打上深刻的烙印。在英法這樣強調個人天賦權利的現代民族國家,由於對個人的尊重和民主主義的發展,其民族主義即便有種族主義的因素,也很難長期佔據社會思潮的主流位置,而在德國這樣完全通過武力進行統一,強調國家主義,強調集體主義,對個人權利並不重視的國家,種族主義的思潮得以廣泛傳播就幾乎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德意志早就有日爾曼人種優越的觀念,一些德國學者認爲起源于印度的雅利安人種,具有自力更生和獨立的品質,比其他民族更爲優秀。但這樣一些早期的種族優越的觀念,尚未得到廣泛的流傳,從理論的角度,它還有待完善;從實踐上看,一個自稱優越的民族如果連統一國土都還要看其他列強的眼色,那麽,這種優越感也就大打折扣。普魯士以武力的方式成功地統一了德意志,終於讓事實“證明”了日爾曼人種的優越,與此同時,社會達爾文主義則給種族主義提供了“學術”支撐,使她以完整的“理論體系”進入了嚴肅的政治生活領域:“最適者生存”的法則證明了日爾曼民族的優越性。張伯倫(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更將種族主義的觀念上升到了一個“高級”的理論層面:上帝的意願是通過德意志民族來表達的,而猶太民族則是魔鬼的化身。猶太民族是進入西方歷史的一支異化力量,德意志則是西方文明的推動者和拯救者。德意志民族的英雄主義和超越物質主義的奉獻精神,給古希臘的貴族理想和羅馬正義注入了形而上的因素,所以一切現代的西方文化成就都必須浸透這種德意志精神,而腐蝕西方文明的猶太人是一支異化的力量,對猶太異化力量的鬥爭已經轉變爲一場捍衛西方文明的鬥爭,在這場鬥爭中,德意志民族是唯一有能力、有責任拯救西方文明的力量。37就這樣,張伯倫將德意志的民族精神轉變成爲了日爾曼種族優越的理論,文明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轉化爲了優等種族對劣等種族的鬥爭。而隨著普魯士非民主方式的統一,使德意志民族傳統中反自由主義,反民主的意識形態得以在學校教育,青年運動以及各種政黨組織中廣泛流傳,最終給法西斯主義的災難奠定了思想基礎。本來,渴望征服世界,渴望用流血來換取應該通過流汗來獲取人們尊重的觀念,在日爾曼蠻族的傳統中就根深蒂固,並對社會的一般價值準則有重大影響。隨著繼承這種傳統的普魯士統一德國,這種觀念自然地擴展到了整個德意志。但與現代民族主義發展相關的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普魯士雖然很早就具有好勇鬥狠的傳統,這種暴力趨向卻一般不指向國內的民衆。而由於民族主義與民主主義發展的脫節,在盲目崇尚暴力的社會潮流中,對本國不同意見的民衆使用暴力的趨向卻終於在德國國內的政治生活中泛濫成災。在1920年代的社會激烈衝突中,隨著納粹黨徒一次又一次地使用暴力毆打等手段來對付本國的民衆,人們似乎發現,和平解決政治分歧的可能性已經不存在,而默默地接受了暴力解決的方式。他們最初是厭惡這種周期性的打鬥,但最終習慣了這一切。這就爲納粹系統地使用暴力和恐怖以及希特勒的上臺鋪平了道路,成爲納粹奪取政權最重要的因素。38 從這種意義上看,德意志的統一未能使德國從傳統的王朝國家徹底轉化爲現代的民族國家,德式民族主義與法式民族主義相比,其最大的問題是自由主義和民主主義的缺失,因此,德國的經濟發展越快,其他社會方面如科技和文化方面取得的成就越大,沒有全面發展所造成的最終危害也越大。除開德國,義大利基本上也是沿著大致相同的道路前進。在這樣的思想基礎上,兩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就不是偶然的了。兩次大戰不僅讓德意志民族幾乎毀滅於戰火之中,而且最終使近代以來一直引領時代潮流的歐洲拱手將世界事務的主導權讓給了美蘇兩家。因此,貝格哈恩認爲,從一戰開始,歐洲就在進行“自殺”,這種暴力戰爭的“雪崩”,根據謹慎的估計,共埋葬了7000萬至8000萬條人命,並且把歐洲這個國際政治和世界經濟的中心也埋在下邊。39 當然,歐洲兩次大戰的原因很多,各個專業領域的學者已經無數次地強調了帝國主義列強爭霸的因素,強調了資本主義固有的內在矛盾無法解決的因素,強調了兩大軍事集團形成而又沒有有效的國際安全組織制約的因素,等等,這些無疑都有深刻的道理,我在這裏想補充的,是上述的原因之外,歐洲民族國家形成的階段性不平衡也是造成這樣災難的重要因素。 一個明顯的現象是,在英法兩國建立起以民族主義和民主主義相結合的民族國家後,歐洲其餘國家基本上未能走上與他們相同的道路,這些“遲發展者”幾乎都是在掙扎著利用各種形式的武裝力量爭取自己國家的統一,這一歷史事實是發人深思的。由於歐洲民族國家相互競爭的特點,已經成功地建立起民族國家的民族,出於其民族主義利己的本性,並不情願其餘的民族順利地完成同樣的任務。所以,它們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利益來決定是否支援或是反對其他民族的統一任務。於是,原本屬於由王朝國家轉化爲民族國家的國內事務,不可避免地成爲了國際事務。在這樣的條件下,法國之後,歐洲幾乎所有的民族國家都是以強力來外部抗拒列強的勢力,內部加強對民衆和分裂勢力的控制來完成民族國家的統一的。從這樣的角度看,普魯士以武力統一德意志似乎又有某種必然性。英國、法國和俄國這些歐洲大國都不願意看到中歐出現一個強大和統一的德國,在幾個世紀中,這些大國外交的基本政策就是阻止中歐出現一個統一和強大的國家,其結果是分裂導致了德意志的軟弱和經濟發展遲緩。但德國終於在19世紀中期由俾斯麥抓住機遇,利用大國之間的矛盾在不到10年之內迅速統一了德國,建立了統一的國內市場,並利用第二次工業技術變革的機遇,發展基礎教育和技術教育,使德國的經濟後來居上,成爲了歐洲的一流的強國。設若德國沒有在一個稍縱即逝的時期內完成統一,抓緊發展,那麽,整個歐洲歷史乃至世界歷史都可能完全改寫。儘管德國沒有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同步進行政治發展,以至於最終讓希特勒這樣的人物上臺並給歐洲和自己的民族造成了深重的災難。但德國的創新依然是巨大的。德國重視基礎教育,以國家意志把科技作爲第一生産力,建立了現代的高等教育體系,當今的研究生制度和實驗室制度都來自德國,而雄厚的基礎研究能力和嚴謹的科學態度,使德國製造的高品質,至今依然享有盛譽。更重要的是,德國首次由李斯特提出,發展是以民族國家爲主導的發展,而不是以世界爲基本單位的發展,而一個國家的發展關鍵是要發展其具有長期效應的基本生産能力,甚至爲了這種生産能力的形成而放棄那些短期的經濟利益。這些思想,不僅影響了德國,也對其他國家的發展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所以,德式民族主義固然有其天生的缺陷,但她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一種歷史的“合理”産物,代表著“遲發展者”民族國家的利益。同時,統一的德意志和義大利,從另一個角度看,對歐洲民族主義下一步的發展都起到了某種積極的作用。這就是,在它們統一後,都極大地促進了這一區域的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使中歐從一個原本落後的區域成爲歐洲經濟最發達的區域之一,並爲二戰後歐洲的重新整合提供了物質與社會的基礎。 客觀地看,這一階段的歐洲民族主義發展以法國與德國的交鋒爲主線,德式民族主義的失敗而結束。法國的民族主義高舉著理想主義的大旗,將自由和人權的理想傳遍了歐洲。而德國的民族主義則代表著分裂民族渴望統一和富強的願望,並且爲歐洲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奠定了一個扎實的基礎。40然而,法式民族主義在高舉理想主義大旗之時,依然沒有放棄民族利己主義的目標;而德式民族主義在注重重建民族文化的同時,卻不願意將民主主義的因素融入其中,因此,也可以說,這兩類民族主義具有某種共同的缺陷,即它們都富有侵略性和擴張性,都具有帝國主義自私自利和爭奪世界霸權的特性,正是這樣的特性最終將歐洲引入了災難。但是,由於這一階段民族主義在歐洲“國際”範圍的拓展,也就不可避免地使歐洲各個民族的人民要求那些被認爲是屬於一個現代公民應該具有的那些權利。因此,歐洲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儘管也因爲民族主義自私的特性引發了兩次世界大戰,但其爲本國民衆獲取那些公認的人權的積極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視的。沒有各國民族主義的發展以及各種觀念的交鋒,很難想象各種世界公認的公民權利觀念會如此深入地滲透到歐洲社會的各個層面。 因此,這一階段不同民族主義相互競爭的態勢,在給歐洲造成了間歇性的災難,還是在總體上推動了歐洲的發展。這種發展主要涉及到兩個方面,第一是促進了各個民族國家的經濟發展,尤其是與歐洲其他國家的貿易和科技交流,帶動了歐洲整體水平的提升;第二是促進其政治方面和社會發麵的變革,歐洲各國在爭取自身民族權利的過程中,也激發了本國人民爭取自由和民主權利的願望。正是歐洲各個不同民族國家的迅速發展,使歐洲在一些基本的價值觀上取得了廣泛的共識,也正是這些基本權利在各國的部分落實,最終使歐洲各民族國家尋找到了一個新的聯合基礎。
回顧二戰以前歐洲民族國家的發展,漢斯-魯道夫認爲,這一期間的民族國家發展依賴于三根支柱:第一是共和主義的公共行政機構,其功能的履行有賴於公民的存在,它有明確的領土邊界和管轄範圍,使民主的權利能夠有效行使;第二是資本主義,其推動技術進步,發展新工業以及積累資本的能力,提供了經濟進步的要素,並導致了人們普遍生活水平的緩慢增長;第三是民族,産生於國家政權與資本主義之間的相互作用。41這三根支柱,在二戰後並未立即發生重大變化,但戰後歐洲的總體形勢,卻對原有民族國家的功能産生了巨大的影響。 首先是美國等佔領軍對德國的改造,美戰區在戰爭結束後向1300萬德國成年人發出了一份調查表,要求詳細填寫在希特勒統治時期的政治制面貌,社會關係,結果有360萬人被起訴有罪。艾森豪威爾的目的是把“所有的納粹積極分子從各級政府的公職崗位上清除出去。”42英戰區到1945年底,僅有7萬人被捕,受審查的規模比美戰區小,只有在法律上認爲有罪才予以懲治。法占區的態度則是:“每一個德國人過去是納粹分子,現在還是納粹分子。”43無論這些做法是否完全合理,納粹思想總算首次得到了廣泛的清算,英國學者萊德認爲盟國對德國進行改造的意義在於,“非納粹化是德國走上新的起點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階段”,它“代替了德國從未經歷過的一場革命”。44然而,更重要的變化在於,對納粹德國的改造實際上對歐洲民族主義的發展方向是一次根本的調整:盟軍的行爲表明,在歐洲,民族主義只有與民主主義結合,才是一種合理的思潮,否則就要受到清算。納粹的勢力不僅在德國遭到沈重的打擊,在整個歐洲也成爲過街老鼠。其在思想觀念方面的後果是,自拿破侖戰爭以來,自由、民主與平等等價值觀念,首次真正成爲歐洲各民族的共識,這是歐洲得以在新形勢下走向聯合的最重要的基礎之一。 其次是美蘇冷戰的影響。兩大軍事集團的對壘使歐洲國家的生存空間十分有限,巨大的外部壓力也迫使歐洲各國化解彼此的宿怨。其中,德法兩個民族的世仇的化解更是一個重大的標誌。如果從一個比較狹窄的角度看,二戰以前歐洲民族主義的衝突,最集中地體現在法德兩個民族之間的衝突上。如能化解德法的世仇,歐洲的和平就有了希望。幸運的是,戰後歐洲的政治家們開始從歷史接受教訓,對這種人類罕見的災難進行反思。勝利者一方首先表示了這種明智的態度,衆所周知的歐洲共同市場,其倡導者正是法國的外交部長舒曼。他在1950年宣稱,“現在不再是需要空話,而是需要勇敢行動——建設性的行動的時候。”而所謂空話,就是對法德之間的宿怨閉口不談。45因此,只有徹底解決法德之間的宿怨,歐洲的和平和統一才有真正的可能性。無論法國的領導人有多少試圖控制德國的打算,也不管德國領導人是否真正心甘情願,從一個歷史的角度看,法德兩國的領導人此後的聯合行動理智地順應了歷史的潮流。從《巴黎條約》到《羅馬條約》,共同市場的六國以關稅同盟的經濟合作爲平臺,開始了一種嶄新的超越民族主義、構建一個新的和平的共同體的嘗試。 第三則是舊殖民體系的崩潰以及戰後以高新技術爲特徵的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使對原材料和市場的爭奪和控制出現了新的特點。直接佔領殖民地進行掠奪,不僅得不償失,而且也失去了道義的基礎。由於冷戰的爆發,爲了維護一個確保資本主義自由發展的安全環境,美國在戰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馬歇爾計劃,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以及關貿總協定等,更重要的是,在美蘇冷戰的形勢下,甚至就是這些“經濟”方面的考慮,在西方政府的政策制定中也降到了次要的位置。46發達國家在二戰後經歷的高速穩定的“黃金”發展階段,證明其在原材料的供應和協調機制方面的運轉是成功的,所以,通過各種類型的組織和談判來制定規則開始成爲西方各國普遍接受的方式。同時,由於原材料價格的決定權基本上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討價還價來決定(儘管發展中國家在多數情況下均處於不利地位),發達國家面臨的問題是協調立場從發展中國家獲取更多的利益(世貿組織內部的談判就顯示了這一特點),相互之間動用武力來解決經濟糾紛已經成爲不可想像的事情。 二戰後西方的經濟秩序總的來說建立在一個較爲穩定的國際體系上,這種體系允許在獨立的民族國家存在有重大區別的經濟組織。這顯示發達國家的經濟協調能力更加成熟,儘管各個民族國家都有很大的自主選擇權,但也都不得不在很多時候屈從於相互依靠的國際經濟體系。有兩種趨勢形成了這種壓力:國際化對很多國家的經濟安排造成巨大的壓力,通過在相互依賴的市場上更多的競爭,或者通過建立超國家的遊戲規則。這兩種壓力迫使民族國家參加一些讓他們失去某些自治權利的組織,如WTO和歐盟等。47正是在這樣的思想、政治和經濟基礎上,在二戰前僅僅是一種理想主義者構想的歐洲一體化進程,開始真正啓動了。 這樣一個組織的最終目標是什麽類型的共同體,沒有人能加以清晰的界定,從本質上看,它應該是歐洲民族融合的一種嘗試。歐洲共同市場最初的含義就是各成員國之間資本、資源和服務的自由流動,當然這樣的安排是有政治考慮的,即爭取實現歐洲的永久和平與復興。因此,歐共體的初始推動因素包括三個方面:政治、經濟和法律。而經濟的內在邏輯顯然十分重要,1968年以前,所謂的“黃金”時期對歐共體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有利的氣氛,而1970年代的經濟停滯同樣使這一共同體的發展受到影響,1980年代經濟再度景氣,也使歐共體再度得到發展。換言之,經濟的因素對這一區域性組織的發展影響重大。也就是說,某種特定的經濟安排會獲得某種特定的經濟好處,而政治的手段和功能因此而需要促進這些變化,而這些經濟變化也不是自我孤立存在的,它被認爲是會帶來進一步的政治觀念的變化。這種互動的結果使一些學者認爲,在90年代最終産生的歐盟是一個奇怪的産物,一個混血兒。“一個沒有統一政府的國家聯邦。”48的確,爲這一民族聯合的組織下定義是不容易的,歐洲學術界關於這一組織的性質是超國家主義還是政府間主義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息就表明了這一問題的複雜性,但就實質而言,它應該是一個具有聯邦、邦聯和國際組織混合特徵、高度發展的、主權國家的經濟一體化和政治合作的實體。49 儘管這一民族融合的嘗試不時有挫折,它的一系列制度構建也不斷遭到人們的質疑,它前進的勢頭卻令人驚訝地不可阻擋,而且其成員國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加。冷戰結束後,一些前華約集團的東歐國家也加入了歐盟,這在舒曼最初提出其計劃時肯定是無法想象的。一個最重要的後果是,很多西方共同的價值準則在歐洲一體化的進程中得到了體現並限制了原有民族國家的部分功能。正如新自由主義者所主張的,在全球化的態勢下,民族國家將被迫自由化,競爭將會加劇,勞動力市場會更富有彈性,而政府的干預會受到更大的限制。50與此同時,公民所享有的權利則會不斷地增加,而且一個歐洲國家其公民享有的權利會很快影響到歐洲的其他國家。其中,以人權爲導向的制度建設影響最大,因爲人權與各國制度權利之間存在著差別,所以人們想方設法使國際社會對各種人權憲章達成一致意見,如《1948年聯合國人權宣言》或《1953年歐洲保護人權公約》。在這些憲章的所有簽約國中,沒有哪兩個國家的法律、社會、經濟或政治制度安排上完全相同;同時,不僅在所有簽約國之間,而且在所有簽約國的內部,也常常存在著巨大的文化差異。即便如此,所有國家都以各自的方式聲稱,它們將會滿足某些特定的標準以保護基本的公民權,如公平審判的權利;政治權利,如選舉權;以及還有某些社會權利,如一定程度的受教育權、衛生保健權和住房權。但是,就任何一個上述憲章簽約國而言,如果置於其法律或習俗框架內的政策或制度權利被認爲與人權相抵觸,那麽,在人權維護者們看來,即使這種違反了人權的政策或法律反映了當時人們的民主意志,也必須予以更改。比如說,英國就曾多次因其在北愛爾蘭的審訊方法和拘留政策、體罰學生以及未能徹底包含婦女免受歧視的就業法案而被告上歐洲人權法庭。51基於這樣的原則,歐洲憲法和歐洲公民權的意義就非常明顯了:不在於它從功能主義的角度給歐盟各國的公民提供了額外的權利,而在於歐洲各國的民族主義受到了一種新的引導——它們必須考慮這種共同的價值觀念所確定的遊戲規則。近來歐盟各國在歐盟憲法問題上取得的進展,可以看作是這種政治共識的一種勝利。 不容否定,在過去的兩百多年當中,無論何種類型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都曾在歐洲和歐洲以外的地方極力支援和證明其偏激、壓迫和強權政治的合理性,結果給人類帶來了極其慘重的後果。基於這個原因,戰後人們提出了超越民族主義的設想,希望通過打破民族問題的阻礙,增進民族間的交流和彼此之間的理解,以促進世界和平。這個超越民族、超越國家的設想建立在更爲理想,更爲普遍的一種共同的歐洲文化基礎之上。以世界主義者的觀點看,歐洲的聯合以及人民主權的再分配從理論上講是沒有問題的。因爲文化的、民族的以及類似的聯繫亦無什麽道德方面的重要意義,政治和行政單位的邊界和範圍僅僅是一種如何操作起來更爲實際和方便的問題。領土相鄰和相應的經濟能力,而不是一種民族的歸屬感成爲了更爲重要的因素。這種對國家主權的激進批判並不排除民族國家的可能性地位。世界主義者認爲,在組成聯邦的政治單位中存在著一定的社會政治的同質性以阻止聯邦轉化成一個聯邦國家。換句話說,只要民族國家間足夠地相似,從而使重新分配的中央計劃以及調節法律規範衝突的機構都沒有了存在的必要,國家就可能保留其相對的獨立。然而,在歐盟內部,區域自治能夠滿足這種需要,它們能和現存的民族國家一樣,更好地解決當地的需求。52 當然,在歐洲現實生活中最令人鼓舞的,或許是兩次大戰策源地德國的歐洲定位。在很長時期以來,由於德國經濟重新成爲歐洲經濟的火車頭,復興的德意志選擇什麽道路,不僅對歐洲的一體化是一個考驗,對民族主義發展的趨向也是關鍵性的要素。而在90年代德國再次獲得統一後,這一問題更加突出。如果德國發生“意外”,那麽,歐洲各國原有的設想將會統統化爲泡影。令人寬慰的是,德國的政治家和知識份子,已經堅定地做出了如下的保證:德國將會成爲一個“正常的,歐洲的國家”,也就是說,德國將成爲歐洲的德國,而不再試圖將歐洲變成德國的歐洲。正如科爾宣稱的,“德意志是我們的父親,而歐洲是我們的未來”。53這既是一種理性認識的結果,也是歐洲戰後發展的國際環境爲德國提供了一個和平發展機遇的結果。在美英發動的對伊拉克的戰爭中,德國和法國堅定地站在一起,反對沒有獲得聯合國授權的這場戰爭。這一代表德法兩國民意的行動不僅表明了德法兩國對用戰爭解決分歧的基本態度,也表明了未來歐盟在國際事務中的寬容和多元化的基本立場。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種態度贏得了人們對德國的尊重的同時,卻遭到美國的反對,美國將德法稱之爲“舊歐洲”。但恰好是這個“舊歐洲”,代表的卻是一個超越了舊有民族主義局限的新歐洲。 歐元的啓動,原東歐華約集團的多個成員國成爲歐盟的新成員,這一切都似乎表明,至少在歐洲這樣一個有著共同文化傳統的區域,狹隘民族主義已經被一種更大範圍的民族主義超越。但就在人們認爲民族主義在歐洲已經開始消退之時,一些令人無法過於樂觀的現象出現了。“民族問題”再次以不同方式顯示了它的活力。不僅前南斯拉夫的衝突使人吃驚,就是在法國、統一後的德國以及義大利,民族主義的極端右翼形式也重新出現,並獲得了驚人的成就。54以勒龐爲代表的法國右翼勢力一度在大選中獲得相當的支援率,更使人們擔憂。從歐洲目前的情況看,各種極端民族主義的苗頭基本上隨著當地的就業與外來移民的衝突而産生,因此,如果能夠有效地化解這種由於就業而發生的衝突,歐洲的極端民族主義不會具有以前的規模,也不意味著民族主義會再次將歐洲拖入以前的災難。當然,任何一種歷史發展都可能有反復,歐洲民族以歐盟爲構架的融合,也決不會是一個十分順利的過程。畢竟,一個民族的凝聚力是在共同經歷過風雨乃至災難的基礎上形成的,而到目前爲止,歐洲民族的融合還沒有遇到這種災難的考驗,從這樣的角度看,歐洲種種民族思潮依然具有活力,或許這是對這一新的民族大家庭的考驗,是某種以原有民族主義在多元化基礎上融合而産生一種歐洲超民族主義的前兆。馬志尼認爲,民族主義只是人類從個人主義走向世界主義過程中的一種必要的過渡身份。55如果今日歐洲各國的人民能夠認真地看待這一觀點並採取相應的行動,在價值認同的前提下尋求共同的利益,那麽,歐洲民族的重新融合就有可能成爲一種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 結語:歐洲文明重建與歐洲民族國家的重新定位 歐洲民族國家的演進歷史,總體上是一個從分裂重新走向融合的過程。在某種程度上,這些變化都還是發生在一個歐洲人自認爲具有普遍性的某種博大的共同文化的範圍內(這種共同的文化是理性、容忍、多元、文明等)。在過去幾百年歐洲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的發展過程中,有兩種力量對其發展是至關重要的,即一個民族內在的發展動力和其承受的外在壓力。內在動力來自本民族的人民在民族國家的構建中能夠獲得更多的政治權益,經濟福利與人身自由的強烈願望,它是人們在現代社會追求自由和個人幸福的自發動力。另一種則是由外族壓迫、歧視所産生的外在壓力,這種壓力往往也能加強一個民族的凝聚力和認同感,使人們更加渴求能夠獲得個人尊嚴的地位。總的來看,這兩種力量都能激發人們民族主義熱情並成爲推動民族國家建設的動力,但外在壓力更容易導致極端的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並成爲掀起民族衝突的根源,歐洲各民族國家發展的歷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目前,歐盟憲法已經逐步成型,歐洲各個民族國家的一些功能也開始由歐盟這樣一個更大的民族混合體替代,各個民族國家的主要功能受到抑制,一些重要的主權開始“讓渡”,但其作爲某國國民利益分配單位的作用還未完全改變。雖然其最終結局現在還不能完全肯定,但從一種更高的角度看,歐洲發展卻有超出歐洲範圍的意義,或許歐盟不過是一種超級民族主義取代了過去的單一國家民族主義,或許它是從民族主義走向世界主義的一種過渡形式,無論如何,這一發展過程都是一種完全的創新。按照馬克斯•韋伯的看法,民族國家是國家與民族的結合,它本身代表著政治的權利和文化的觀念,兩者的相互支撐構成了民族國家合法性的基礎。56一些學者認爲,現代民族國家主要由六個制度化要素構成:1,國家政權,2,領土,3,語言,4,宗教,5,歷史,6,禮儀與慶典。57從目前的情況看,歐洲的一體化進程使得各國之間的六種要素相互交叉,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其實質是原有民族國家開始將更多的“政治權利”相互讓渡,依舊保留下來的主要是“文化權利”。它顯示出歐洲民族國家的功能在逐步弱化,逐漸向一個新共同體中的經濟文化單位轉化,將維護本區域內獨特的生活方式作爲自己的主要任務,而將防務、安全、社會發展等“一般性”的國家職能轉交給了歐洲的相應機構。所以,從這樣的角度看,重要的不是歐盟是否能夠真正成爲一個超民族國家或是類似的組織,而是它在如何處理各種不同的民族國家關係上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如果發展程度不同,經濟收入有較大差距,語言文字也不一樣的國家,能夠最終整合在一起,那麽,至少證明在歐洲範圍內,民族主義已經結束了在現代化初始階段的使命,歐洲有可能在發展的歷史階段上跨越民族主義的臺階。如果土耳其這樣的國家能夠最終融入歐盟,那麽,其意義就更是非同尋常,因爲它顯示的不僅是同一文化圈內各民族融合的可能性,而且是不同宗教文明範圍內各民族存在著融合的可能性。儘管這一前景目前還存在著若干的不確定性,但它畢竟展示給人們一種新的希望,那就是,在一個永遠充滿矛盾的世界上,人類最終有可能在一種求同存異的原則上和諧地共存。 注釋; 1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專案“歐洲民族國家演進的歷史趨勢”(專案號:05Bss012)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2關於當代民族主義及其相關問題的研究,西方大致可分爲如下幾種學派:1,原始主義學派(primordialists),試圖通過起源於最初的基本的社會與文化現象如語言、宗教、領土,尤其是血緣關係對民族的貢獻來理解民族於民族主義的狂熱和自我犧牲的特性,無論這一學派強調的則重點是在文化還是社會學,都提醒人們注意種族與血緣親屬之間,種族與領土之間的極爲隱秘的聯繫,並指出它們可能産生的強烈集體認同感和歸屬感。(van den Berhe)2,持續生成學派(perennialism),從一個長時段來看待民族並試圖把握它作爲歷史發展過程中一個長期成分的作用。該學派試圖證明現代民族是從最原始的種族紐帶基礎上産生而不是産生於現代化的過程,對於我們理解種族與語言的紐帶,種族原始神話的力量在獲得大衆支援的民族主義中的作用很有幫助。(Robert Fishman,)3,種族象徵主義學派(Ethno-symbolism),主要試圖揭示某些特定的民族其種族認同的象徵性傳說,並表明現代民族主義和民族在面對現代化問題時如何重新發現並解釋這些與其種族相關的象徵、神話、記憶、價值以及傳統,及其在構築現代文化與社會框架過程中的作用。(這派學者的成員與上一學派的成員大致相同,Hutchinson)4,現代化學派(modernists),力圖探尋民族與民族主義是如何從獨特的現代化過程中産生的,並揭示其政治精英是如何以這種獨特的民族主義方式來動員和團結民衆對付來自現代化的壓力的。(Mann Briuilly, Giddens, Gellner , kedourie)5,後現代主義學派(postmodern),其分析揭示出現代民族身份認同的碎片化,並提議用一種“後民族”的政治身份認同秩序和全球化文化來取代目前的民族主義。(Bhabha, chatterjee and Yuval-Davis, mosse, Schlesinger)(上述分類參見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Routledge, London, 1998,pp223-225.)而在近期最有影響的一部著作中,Liah Greenfeid則將民族主義作爲獲得現代性的特殊方式並以英法德餓美等五國的成長歷程爲例加以分析,認爲民族主義大致可分爲個人自由主義的與集體主義和威權主義的民族主義兩種類型,並指出如果沒有這五國不同的民族主義發展歷史,我們將會面臨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Liah Greenfeid,nationalism: five roads to modernity,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p488-89)而C.A. Bayly 則認爲,這些民族主義的理論並無解決問題的前瞻性,實際上更適合做一種解釋的工具而不是理論本身。(C.A. Bayly,the Birth of the modern world,1780-11914, Blackwell pubulishing,USA,2004,p202)在本文的論述中,我更傾向于將民族主義作爲一種歷史現象進行分析。 3 歐內斯特•蓋爾納,《民族與民族主義》,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第3頁。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Routledge, London, 1998, p1. 4 徐迅《民族主義》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頁。 5 關於絕對主義的有過論述,參閱佩裏•安德森《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一些學者認爲絕對主義國家就是民族國家的初級階段。 6這一看法主要指歐洲範圍的民族國家。世界其餘地區的情況要複雜得多,由於各個地區的宗教和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差異以及現代化的潮流對其衝擊的時機不同,很難將其列入同一個範疇進行探討。 7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Routledge, London, 1998, p83. 8 From Arvel B. Erickson and Martin J. Havran, ed, Readings in English History, Charles Scribner’s Sons, New York, 1967, pix. 9 溫斯頓•邱吉爾《英語國家史略》上冊,新華出版社1984年版,第166頁。 10 Dudley Julius Medley, English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1902, p3 11Winston S. Churchill, the Birth of Britain, New York, 1956, p158. 12 S.F.C.Milson, Historical foundations of the common law. Butterworth, London, 1969, p1. 13[G.O.Sayles, the medieval foundations of England, Methuen & Co.,Ltd, London,1948, pp448,453-56. 14 David Loades, Power in Tudor England, Macmillan Press LTD, London, 1997, p86. 15Arvel B. Erickson and Martin J. Havana, ed, readings in English history, Charles Scribner’s sons, New York, 1967, p150. 16John kingdom,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in Britain, p p68-70 17韋森,”從習俗到法律的轉化:看中國社會的憲制化進程”轉引自 山東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辦《制度經濟學》第二輯。 18 Linda Colley, Britons, Forging the nations,1707-1837, Yale university press, p58. 19 . Liah Greenfield,nationalism: five roads to modern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p86 20 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Rout ledge, London, 1998, p1. 21 Liah Greenfield,nationalism: five roads to modern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p92-93 22 Clive Trebilcock,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continental powers,1780-1914. Longman, London, 1989, p114. 23 Gordon Wright, France in Modern Times, W.W.Norton & Company, UK,1981, P11. 24張芝聯主編《法國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133頁。 25 轉引自 李宏圖《西歐近代民族主義思潮研究》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76-78頁。 26Simon Schama, Citizens, A chronicl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Penguin, London, 1989, pp26-29. 27 [法]皮埃爾•熱爾貝著 丁一凡 程小林等譯 , 《西歐譯叢 歐洲統一的歷史與現實》 ,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1989年8月第1版 , 第11-12頁 28 [法]皮埃爾•熱爾貝著 丁一凡 程小林等譯 , 《西歐譯叢 歐洲統一的歷史與現實》 第12-13頁。 29 Brian Jenkins and Spyros A. Sofos, ed, Nation & Identity in contemporary Europe, Routledge, London, 1996,p13. 30 Brian Jenkins 與Spyros A. Sofos認爲,時至今日,英法等國的民族主義與所謂的“遲發展者”(late developers)國家的民族主義,如德國和義大利,以及後來加入歐洲民族國家俱樂部的波蘭,俄羅斯等,依然有著顯著的區別。參見Brian Jenkins and Spyros A. Sofos, ed, Nation & Identity in contemporary Europe, Routledge, London, 1996,pp285-286 31 轉引自李宏圖《西歐近代民族主義思潮研究》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130頁。 32 Ralph Flenley, Modern German history, E.P.Dutton & Co.Inc, New York, 1953, pp200-203. 33 Marti Kitchen,Germa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336. 34From Ralph Flenley, Modern German history, E.P.Dutton & Co.Inc, New York, 1953, pp212. 35 Clive Trebilcock: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Continental Powers,1780—1914, Longman, London,1981,P.42. 36 西方學者將ethno nationalism合併爲ethnonationalism一詞就非常生動地表達了這一含義。參見Josep R. Llobera,” the future of ethnonations in a united Europe”, from Hans-Rudolf Wicker, ed, Rethink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Oxford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Ltd, 1997,pp50-51. 37George L. Mosse, the crisis of German ideology, Grossest & Dunlap, new York, 1964, pp91-98. 38 William Sheridan Allen, the Nazi seizure of Power, Franklin Watts, New York,1984, pp144-47. 39貝格哈恩 《自殺的歐洲》 中國城市出版社 1999 年9月第1版 , 第1頁 40 比如,爲了培養忠於祖國的公民和適合工業社會的勞動力,各國都大力地推行制度化的公共教育,客觀上有利於人民教育水平的提高。參見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Routledge, London, 1998, p39. 41Hans-Rudolf Wicker, ed, Rethink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Oxford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Ltd, 1997,pp7-8. 42艾德溫•哈特裏奇 《第四帝國》新華出版社1982年第76頁。 43 艾德溫•哈特裏奇 《第四帝國》 第96頁 44 A•J• Ryder, Twentieth Century Germany: from Bismarck to Brandt. Houghton Mifflin Co., New York, 1973.P473 45 Richard McAllister, From EC to EU,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7, p11 46 James E. Dougherty, Robert L. Pfaltzgraff, Contending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USA, 1990, P260. 47 Edited by J. Rogers Hollingsworth and Robert Boyer, Contemporary Capita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4-5. 48 Richard McAllister, From EC to EU,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7, pp5-8. 49 閻小冰 鄺楊著《歐洲議會》世界知識出版社1997年版,第229頁。 50 Hans-Rudolf Wicker, ed, Rethink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Oxford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Ltd, 1997,pp14-15. 51 Richard Bellamy, Rethinking liberalism, A continuum Imprint, London, 2000,p164. 52 Richard Bellamy, rethinking liberalism, A continuum Imprint, London, 2000,p227. 53 Timothy Garton Ash, In the Europe’s name. Vintage, London, 1994, pp384-385. 54 Brian Jenkins and Spyros A. Sofos, ed, Nation & Identity in contemporary Europe, Routledge, London, 1996,p9 55 Hans-Rudolf Wicker, ed, Rethink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Oxford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Ltd, 1997,p51. 56[Hans-Rudolf Wicker, ed, Rethink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Oxford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Ltd, 1997,p61 57 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nd modernism, Routledge, London, 1998, pp226-227. 原載于《江海學刊》2006年第二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