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女崇拜的社會學意義

作者:李寒秋 

http://www.cnreads.com 大學中文網    03.06


古代中國的國粹——處女情結與崇拜,在西風東漸中支離破碎,風流雲散,已經成爲了歷史的笑柄與陳迹。現代社會的人們信仰的是慾望至尊,崇尚的是男女平等與性自由。男人們好色成癖,風流成性,女人們也不甘落後,要在這方面與男人一爭高低,一決雌雄。

不過人類的性放縱與社會組織原則的矛盾卻永遠存在並且時時趨於激化。這個矛盾一直在困惑著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人們,在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得到過完善的解決,現在也不可能得到解決,恐怕在將來還是如此吧。雖然人們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可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性嫉妒的本能恐怕難以徹底消除。

其實,火山噴發後終將歸於平靜,性放縱過後是一定是感情的空虛與道德的悔恨。聽說現在處女膜修補手術極其紅火,價格昂貴,且需排隊預約。這恐怕說明瞭家庭價值與女人的性貞節的對社會與個人的作用與好處都是不可替代的(某些利用處女之身賺取超額利潤的例子不在討論之列)。

費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特別提到過,原始社會的人們總是誇讚新生兒象父親,爲的是消除父親的疑慮,確立父子親情。因爲只有母親確切地知道,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父親則總有一些疑慮。原始初民有些性混亂,因此常常會出現這些情況。

畢竟孩子不是從自己的肚子裏生出來的,因此任何一個男人對孩子是否爲己出的問題難免都會有些疑慮。原始初民對付這種疑心病的辦法一是哄騙,誇讚孩子長得像父親。另一個較早的辦法是裝糊塗,乾脆否認了男性在生殖活動中的地位。說孩子是是無孕而胎,是由祖先的靈魂或者某種聖物投胎而來。這樣一來,誰都搞不請孩子于自己到底有沒有血緣關係,也懶得去搞清了。反正都是咱們大夥的後代,大家彼此彼此,互不嘲笑,互不吃虧。所謂的原始共産主義社會,在這方面體現得最爲清楚。

有人認爲在這種「公妻制」下就可以使性嫉妒完全消除,處女崇拜完全沒有必要。其實,從人性、利害關係與權利結構的角度來觀察以及借鑒歷史經驗來分析便會發現,即便這種「公妻制」曾經存在過,由於「私人的使用偏好」與「公共權利的缺陷」,將使得「公妻制」最終不能施行。

首先,要是任何一個女人都不能拒絕任何一個男人性要求的話,那麽就極有可能出現比較性感漂亮的女人整天應接不暇,而那些較爲平庸的女人則門可羅雀的局面。長此以往,恐怕會爆發社會矛盾。那些不漂亮的女人將要舉行遊行示威,叫嚷,「我們要男人!我們要性交!」,「天賦人權,人人平等!」等等口號。甚至搞暴力革命,將那些吸引男人的漂亮女人統統毀容。大家都難看,性權利就平等了。

其次,在絕對的性自由狀態下,也極可能出現一群男人同時中意並且服務于某個女人的情況,這也會爆發社會矛盾。因爲其中的任何一個男人都會覺得自己爲了這個女人付出了更多的心血,但是得到的回報卻不如別人。極端的情況就是要每日每夜與這個女人廝混,這樣就可實現享樂的最大化。但這樣一來難免會引起其他人的公憤。不如分家,每個人領回自己的女人。如此一來使性的權利與義務的物件都固定化,就不會發生爭執了。

人類的這兩大行爲機制的存在,決定了人類文明社會的的婚姻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制。

既然進步到了一夫一妻制,壓制性自由就是合乎思維邏輯與人類行爲模式的必然結果了。因爲,如果自己的妻子任意與他人性交,結果卻懷上了別人的孩子,這對丈夫來說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一輩子辛辛苦苦,無私奉獻,臨到老來,卻發現兒子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還有比這更令人傷心憤怒的事情嗎?爲他人作嫁衣裳,到老一場空,情何以堪?

針對這些情況,中國古人最終想出了一個絕妙的對策,即處女認證制度。男女新婚合歡之夜,男方都會準備一塊白布。用以承受那童貞之血,以驗明處女之身。如果不見紅,極有可能將新娘掃地出門,並且到女方家庭詈罵不已,街坊都會紛紛指責女方家庭沒有教養;如果見紅,則會向女方家庭贈送「閨門有訓,淑女可欽」的牌匾,女方家庭將以此爲極大的榮耀,街坊鄰居都會稱讚不已。

準確率如何先不管,以在下業餘社會學的眼光來打量,這個制度至少有三個功能:一是證明這個女人未被其他男人佔有過;二是證明這個女人未懷孕;三是證明這個女人有較好的家教。證明瞭這三者,男方家庭基本上就可以對今後的婚姻生活充滿信心了。

其實所謂的處女膜情結與處女膜崇拜無非就是一種社會設計,以壓制與犧牲女性的性權利爲基礎,將整個社會的性衝突與性矛盾降到最低限度,由此可以避免性衝突演化爲社會政治衝突。至於性自由,就只有那些職業下層體力勞動婦女才能夠享受了,正經婦女一概不得與聞。這樣社會成本最低,衝突最少。

在這種文化背景下,但凡知書達理,明白世事的人家,總是千叮嚀,萬囑咐叫女兒從小保護好那塊「護身符」。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行要細步,坐要側身。總而言之,是要儘量避免處女膜受到傷害。否則的話,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總而言之,這是對自己現在父母家的家庭名譽與將來丈夫家的家庭幸福負責,任何一個希望儲存家庭體面的未婚女性尤其是其父母對此都不敢輕視。

在男方家庭看來,要是女人婚前就生性風流,任性而爲的話,恐怕婚後會不安於室。如此一來,後患無窮。早點發現這個毛病也是好事,免得今後後悔自己挑錯了人。

既然有了這種社會規範與社會輿論,任何男人在締結婚姻時,要是對此不加考慮與重視,在妻子的童貞問題上隨隨便便的話,將會産生嚴重的社會後果。對此問題滿不在乎,難免會被那些心懷惡意,下流無恥的人認爲是做丈夫的不介意妻子的貞操了,理所當然就認定人人得而狎之。言者無意,聽者有心;燒紙引鬼,開門揖盜。自尋晦氣,又是何必?

另外,對於某個男人來說,如果他的妻子性情放蕩,桀驁不順,而自己又懦弱無能或者大大咧咧的話,其妻子就極有可能與別的男人勾搭成奸。一旦出現了這種情況,他便面臨著兩個選擇——

首先,如果他忍氣吞聲的話,將被別人嘲弄與輕視,並且將有更多的男人生覬覦之心。好處共用,見者有份吧。反正這個女人的身體已經成爲了公共財産了,共産則公妻嘛。

如果不願意忍氣吞聲,出現上述尷尬的情況。那麽他還有兩個選擇,一是找到姦夫,痛打一頓,教訓他以後不得再尋桃源舊夢。如果對方是有錢有勢之人,自己相對力量太差,只有退而求其次,還可以抓住自己的老婆打一頓。

在現代社會,打姦夫與打老婆這兩種情況都不允許了,反正就是不準打人。不過將這種家庭隱私鬧到全社會皆知,並且要擺出一付溫恭儉禮讓的姿態,實在是令人不齒。如果有這等好修養的話,還要鬧到社會上幹什麽?再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鬧到司法機關的最終結果不還是和氣生財,息事寧人?

其實,打人放潑的行動本身是表演性與廣告式的,爲的是警告一切有覬覦之心的偷情漢,染指禁臠將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司法公正在並沒有這方面的效果,只能對事對人並且還要講究無罪推定。如果這種人老實可欺,其內人開門延客的話,告不勝告,煩不勝煩,不會有什麽永久與徹底的效果。

在中國古人看來,因妻子的外遇而打人告狀都是成本極大,效率極低並且極不光彩的事情,應極力避免。最好是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從小就對女性進行處女的神聖性與女性的節烈觀的思想灌輸。這是事半而功倍的好辦法。處女崇拜與貞節觀唸的社會意義就是讓女性自覺自願地壓抑性慾,自我弱化,三從四德,爲家庭和睦與社會穩定做出犧牲與貢獻。

從權力結構的角度看來,如果沒有社會組織的力量與文化的薰陶的制約,單個男子未必就能夠對單個女子形成壓倒優勢,確保妻子一定會對丈夫惟命是從,奉若神明。要是女方家庭有錢有勢,這個理想化的格局就更加不能保證了。因此不得不動用社會組織的強制力與文化的魅力來「扶弱制強」與「一視同仁」,維持絕大多數老婆都怕老公的常態,這樣就可以將家庭與社會的種種矛盾減少到最低程度。

性慾與性放縱無論如何都是違反社會規範與破壞家庭組織的,一切以安定團結,太平無事爲最高宗旨的統治當局都不可能無視它的威脅,勢必全力壓制。當然其鎮壓的鋒芒首先是對準了弱勢群體——女性,而對男性就多少網開一面了。

另外還有一種極端情況,即綠帽先生本人有錢有勢,或者當地民風保守,衆怒難犯,將姦夫淫婦一併拿來,處以沈潭極刑。這是這種對女性的性禁錮的文化合乎邏輯的極端的情況,但是沒有普遍意義,可以略而不談。

現代社會由於技術進步,已實現了性與生殖的分離,同時鑒定親子關係也有了較爲科學的手段,已大大地降低了古人的困惑與矛盾。女性的職業化與男女平等意識的普及,加大了整個社會的自由度。但是人性與利害關係決不會改變,人類的行爲模式也不會有什麽真正的進步。男女之間的衝突與競爭以及由此而産生的敵意恐怕比古代社會更加表面化了。

人性就是如此,刻薄寡恩,精明勢利。既然已經承認了男女平等,那麽取消對於女性的種種保護就是合乎邏輯的結果。作爲享有同等權利的競爭對手,憑什麽要求特殊的照顧?從社會學的眼光來看,性自由不是一種權利,它應該被視爲一種權力的工具與政治社會地位的象徵。以常理與歷史經驗推之,沒有任何人可以享受這些權利與地位而不必付出相應的代價的。

另外,男女平等是基本實現了。但是困惑古人的外遇問題在現代社會的家庭照樣存在。以現代社會的意識形態來分析,男女雙方的任何一方在外有私情,對於受害的一方來說,這應該視爲一個權利平等與權利被侵犯的問題。就人性與利害關係而言,有付出就要求有回報,回報必須與付出相等。爲什麽他人享受其配偶的關心愛護,卻不必承擔法定的義務呢?這樣做當然是極不公平的。以這個大前提來推理,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應該給予受害者補償以及給予破壞者以懲罰,但是卻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個人自由的原則和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互相衝突,結果兩敗俱傷,最終的犧牲品與受害者還是家庭的穩定與幸福。

古代社會的制約手段因爲野蠻落後而被抛棄,現代社會文明人道先進的手段又建立不起來。看來,就只有徹底犧牲家庭的穩定與幸福了?人人都去偷情,這樣就公平了?

現代社會已經確立了結婚自願與離婚自由的原則,「偷人有理」與「通姦無罪」的口號深入人心,其實這些一切未必比古人的所作所爲明智現實。在古人看來,婚姻可以沒有感情。但是財産卻不允許分割,爲的是加大離婚的難度與保障子女的利益。古人尤其是中國人的觀念並不認爲婚姻是一種感情上的契合,而是一種事業,類似於長期投資,「從一而終」的觀念就是由此而産生的。既然婚姻不講感情,社會諱言感情,男女雙方就不可能利用感情作爲藉口鬧家庭矛盾了。

說來說去,性生活僅僅是爲了生育後代,婚姻則是男女兩方以生育爲目的的經濟結合(在古代應該還加上政治上的結合)。卑之無甚高論,無非是一個最低的基本目標吧。至於現代人,抱定了浪漫主義的愛情理想,以性快感爲基本條件,以卿卿我我,溫柔纏綿,同生共死爲最高目標。其直接後果也許就是,只要在性生活上不滿意或者感情上不融洽,就孜孜於尋找其他人的安慰。如此這般,恐怕也未必會有什麽尊嚴與幸福吧。

其實人本來就沒有什麽自由,也不必奢望什麽幸福。非禮勿視,非禮勿思,非禮勿言,非禮勿行。求得內心的平靜與安寧,自覺自願地去過一種有道德與有節制的生活,從心所欲而不逾矩。也許所謂的自由,尊嚴與幸福就在其中吧?

人類精力有限而慾望無窮,以此之有限追彼之無窮,不利於家,不利於後矣!

未老先衰,斯文掃地,寫出了這等庸俗勢力,陳腐不堪的文字。在女權主義者看來,儘是歧視女性的偏見,大男子主義十足,實在對不起廣大婦女同胞。「讀書越多越反動」,偉人之言,信矣夫!

完成於2001226日夜

資料來源︰http://www.cnreads.com/xsxy/html/200159.ph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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