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賠處女膜重建費 法界議論
【2002/07/19 聯合報】記者劉明巖/員林報導
彰化地院最近審理一件女童被性侵害案,法官除判決被告邱姓少年及家長應連帶賠償被害人八十多萬元慰撫金外,另判應給付被害女童處女膜六萬八千元重建費用,法界人士昨天認為,這是各方打破「處女情結」下的罕見判決。
對於法官將處女膜重建視做「將來必要支出的醫療費用」,法界人士指出,縱使各方有打破「處女情結」的聲音,但依目前社會認知,「處女情結」根深柢固,法官顧念被害女童未來的婚姻幸福美滿,做出此一罕見的判決,雖有情理的考量,但未來是否能形成性侵害案件的判例,仍有待觀察。
部分法界人士認為,承審法官或許加重慰撫金額來達到相同的補償效果,卻不見得要具文將重建處女膜視為「將來必要支出的醫療費用」,引來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