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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茜美鳳緋聞污名何時了?

修法立法正其時

──婦運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記者會

 最近陳文茜、璩美鳳事件凸顯了女性參政權與「性」污名之間的密切關係。風流多情的女性被稱為「妓女」,與有婦之夫的交往則是罪無可恕的「要害」,因此可以被任意偷拍窺視與侵害隱私而無還手餘地。過去某些女性政治人物也曾經因為「通姦」、「光顧牛郎店」等傳聞而被污名嘲弄。

凡此種種,均顯示女性政治人物的參政權往往因為缺乏「性權」而受損害。女性的「性權」應當包括「打破男女性道德的雙重標準」(反對只準男人而禁止女人)、「性隱私權」(反對任意的偷拍、偷窺與散佈)、與「性自由權」,所謂「性自由權」即是「兩廂情願的性愛乃屬私人的自由範圍,不應視為犯罪」。在此意義下,通姦與性工作均應該除罪,這也早是世界進步潮流。昨日立委林重謨也在民進黨立院黨團之陪同下公開向性工作者道歉,然而口頭的道歉更應該進一步化為性工作的除罪與尊重。

在女性參政權陷入危機的這個時刻,進步婦運團體積極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以徹底改變社會觀念,祛除加諸於女性身上的各式「性」污名。


時間: 20011220日(四)上午10

地點:

律師公會

羅斯福路一段7號裕民大樓9樓,捷運中正紀念堂4號出口

主辦: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

主持:

王    蘋(臺灣性別人權協會 秘書長)

來賓: 王如玄(婦女人權律師)
  王芳萍(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理事)
  何春蕤(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
  邱晃泉(臺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人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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