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對女人的性的緊箍咒

2001年12月20日 婦運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記者會

臺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王蘋 發言

今天這個記者會最大的目的是想在最近一連串、不斷上演,也還在不斷推出新戲碼,針對參政女性與「性」污名的關連,提出一個正向、真正有助於讓女性得到力量的方向,藉此時機,推動長期以來一直為進步婦運團體努力目標的通姦除罪和性工作合法。

層出不窮侵害女性政治人物的事件,不論是言語暴力、侵害身體及性自主等,都嚴重傷害了她們的性生活的自由權、個人的性隱私權。在此時刻,我們當然必須對於言語暴力、隱私侵犯加以嚴正譴責與抗議,但只是譴責,並無法根本解決問題,在臺灣這樣惡質的環境,女性必須要有自保的能力,甚至是武器和工具,以徹底地改變對女性不利的結構因素。

粗話事件中,立委林重謨以妓女比喻陳文茜,隱含諷刺其風流多情之意,這也顯示臺灣社會對於性工作者,毫不尊重,任意嘲弄。前日立委林重謨在民進黨立院黨團陪同下公開向性工作者道歉,然而口頭的道歉並沒有改變社會加諸於性工作的污名,實應更進一步化為性工作除罪與尊重。

姑且不論通姦是告訴乃論,他人無權置喙;在偷拍事件中,獨家報導振振有辭地緊咬璩美鳳「與人通姦」,說她做錯事,應該被制裁,這只是在合理化自己侵害他人權益的托辭。其實通姦罪這個古老父權的產物,不但早已為法界詬病,婦女團體也曾多次辯論通姦除罪的必要性。因為徒設通姦罪,卻從來不曾有效規範到男性,只是變相成為女人的貞節條款;並且在女性發現配偶有婚外性行為時,找徵信社抓姦,除支付徵信社高額費用外,有時還抓不到,勞民傷財。再者即使抓到姦,做太太的在先生的巧言下,心腸一軟,多數情況總是片面撤回對先生的告訴,造成「女人告女人」的諷刺現象。

偷拍事件,更讓單身從政女性人人自危。即使在此事件中輿論已經對受害人寄與最大的同情和善意,但更重要的是找出開拓、而非限縮女性發展的自主空間。就如顏聖冠的父親顏錦福為女兒說話時,只是一味強調從政要透明,特別是女性;這無異於每每在性暴力事件發生時,不針對加害人,轉而檢討受害人,並藉以要求所有婦女不要穿短裙,晚上最好不出門一樣,造成的效果是全面緊縮女性空間,比原本的暴力甚至更為恐怖。

最近的這些事件來看,均顯示女性政治人物的參政權往往因為缺乏「性權」而受損害。女性的「性權」是應當包括「打破男女性道德的雙重標準」(反對寬以待男嚴以律女)、「性隱私權」(反對任意的偷拍、偷窺與散佈)與「性自由權」,在女性參政權陷入危機的這個時刻,進步婦運團體積極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正是從結構面出發,徹底改變社會觀念加諸於女「性」的各式污名,解開長久以來限制女性的不合理的性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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