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公審的問題

2001年12月20日 婦運推動「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合法化」記者會

臺權會辦公室主任   吳佳臻 發言

我覺得從這一陣子的事情看起來,隱私權被侵犯其實是長久以來就有的事情。從小時候被父母偷看日記,被老師搜書包,到長大被臨檢,我覺得這些都是在每一個人生活裡的事情。隱私權被侵犯,有的人有知覺,有的人沒知覺,有的人覺得這樣子好。其實老師也是小時候父母偷看日記,可是他長大一樣照搜學生的書包。他拿的理由是說,「保護你,我要避免你做不法的事情」。其中包含了性別的歧視,也有階級上的歧視。

像《獨家報導》這個事情,我會看到另外一個問題,那是媒體公審的問題。不管是不是性行為或者是婚外情或者是偷情,甚至其他司法案件,這些常常都是在媒體上被公審的,它還沒有經過法院的判決,媒體跟大眾就都自認為是正義之士判決它了。問題是,即使現在臺灣現行的司法,也不見得是這麼正義,公義,那麼社會大眾以及沒有專業背景的媒體,或者是社會大眾,她們又有什麼資格來批評人家是犯了通姦罪,或者其他什麼罪之類的?就只因為他被曝露在鏡頭下,或者被燒成光碟,散佈在網路上。

最後,我的期待是,我寧可多一些浪漫的、有勇氣的政治人物,而不要一些不食人間煙火,覺得性、愛都是不應該存在在政治這個環境裡頭的政治人物。我期待我們多一點浪漫和諧的政治氣氛。

外遇/通姦 通姦除罪化專題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