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圍牆內的看法】

通姦罪 保護不了女人

2002.01.14  中國時報  巫娜娜

其實婦女需要的不是「通姦罪」這樣的東西,因為根本保障不了婦女,現代的女性需要的是其他的法律,比方像家務有給制,家庭主婦理直氣壯地享有丈夫的部份收入;妻子自身財產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不能「充公」,債務方面也不能再有「先生欠債、妻子還錢」的慘事,而離婚的條件也應該放寬,真正想離婚的婦女根本不須冒險抓姦就可以訴請離婚。 

要「鞏固」家庭,就要在法律層面保障各種身份的女性,作妻子的才能安心,年輕一輩的女性才不會對婚姻卻步,不婚女性也不致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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