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女共一室 老婆起疑心 指控他倆通款曲 

醫師檢驗:卿本完璧 且屬原裝 法官斷案:朱門深鎖 焉能偷香 

【1994-12-14/聯合報/07版/社會】   記者鍾沛東/臺北報導 

已婚的徐姓男子與一名朱姓女子共處一室時,被徐妻報警當場查獲,並有證人指證徐與朱女經常出雙入對及共處一室,徐、朱女因而被依通姦罪嫌起訴。不過,臺北地方法院調查時,發現朱女不但是「完璧」,而且證實不是「破璧重圓」,認定朱女應無性經驗,徐與朱女既無姦淫行為,不論共處一室做了什麼,都不構成通姦罪,判決徐與朱女都無罪。

與妻子分居中的徐姓男子,今年三月某日凌晨,被太太報警查獲他與朱姓女子共處一室。徐辯稱他是因朱女腳痛,載朱女回她的住處換藥,並討論他公司職員離職的事,他與朱女沒有通姦行為,但檢察官依警員指證現場床單略有凌亂,大樓管理員指證看到徐與朱女常出雙入對過夜等事證,將徐與朱女依通姦罪嫌起訴。

審理中,徐與朱女均否認兩人有姦淫行為,朱女並強調自己仍是處女,堅稱她與徐是清白的。臺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有查證必要,分別函請臺大醫院及臺北市立仁愛醫院檢驗,這兩家醫院的檢驗結果,都認定朱女的處女膜沒有破裂痕跡。

但徐妻仍認為丈夫與朱女有不軌,並指稱朱女的處女膜經檢驗仍完好,是因朱女透過手術修補的結果。承審法官為求事證明確,再函請臺大醫院檢驗,臺大醫院認定朱女不但是「完璧」,而且是「原璧」。

承審法官認為,朱女若有過性行為,其處女膜理應已破裂,而醫院檢驗的報告,認定朱女的處女膜沒有破裂及修補過的痕跡,依這項事證,朱女與徐應無姦淫行為。徐與朱女既無姦淫行為,不論兩人是否有共處一室,或共處一室做了些什麼事,都不構成刑法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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