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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外遇 無關通姦行為

2002.04.11  中國時報  李義/高雄報導

劉姓男子懷疑老婆紅杏出牆,將男友帶回家中私通,憤而提出妨害婚姻告訴,劉妻在偵查庭中否認有通姦事情,但坦承與男友是精神外遇,全案因無捉姦在床的明確事証,氣憤的劉某自知全案無法成立,乃當庭撤銷告訴。 

兩造都是已婚男女,劉某從太太的自白書、手記中發現有「我不守婦道、我的心比我的身體更愛你、擁抱」等字眼,懷疑太太與吳姓男子有姦情。 

劉某供稱,今年四月間返家時,發現太太一絲不掛在臥室內,吳某則在浴室洗澡,認為二人有通姦行為提出妨害婚姻告訴。 

檢方傳來兩造詢問,劉妻坦承與吳某感情很深但未踰矩,否認有劉某指控的共處一室一絲不掛情形,表示二人是精神外遇程度;至於自白書及手札內的文字,是看報紙後的心得,至於自白不守婦道及下賤等字眼,則指稱是二人的精神外遇。另外,檢方也傳來吳妻調查,吳妻也堅信丈夫不可能與劉妻發生婚外情。 

偵結後,檢方認為只憑書面文字,不足以証實二人有通姦行為,也無其他明確証據証實二人有通姦行為,劉某知道全案不可能成立後,當庭撤銷告訴,檢方於是依職權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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