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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二奶合法化? 大法官廣邀學者討論

ETtoday  2002/05/02 12:05  記者羅雨恆/臺北報導 

針對大法官會議於1994年所作大法官第362號解釋,造成善意二奶合法化的特殊現象,有民眾聲請大法官補充解釋,大法官會議2日特別召開審查會,聽取各方意見。 

大法官會議2日並未作出結論,至於大法官會議究竟會作出何種解釋,有待觀察。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慧馨則在會後表示,大法官會議召開審查會是有象徵意義的,她個人也希望能夠討論出,法律往後該如何對待這些遊走法律邊緣的惡意重婚者。 

陳慧馨強調,大法官會議作出362號解釋後,其實一般民眾並不知道有此解釋,導致有些配偶(多半是男性)不走法律途徑,先以可能無效的法律手法達到離婚的目的,再找善意的第三者結婚,如此一來,即使原配主張配偶後來的婚姻無效,第三者也可以362號解釋作為辯解。 

大法官會議是於1994年間,作出釋字第362號解釋,承認例外重婚有效,此一解釋作出後,實務上陸續出現不少爭議。 

而家住桃園的呂蔡文女女士,因為不滿被老公欺騙,兩人離婚後老公另娶他人提起訴訟,但全都敗訴。 

由於丈夫的新歡,屢次以大法官釋字第362號解釋作為辯解,呂蔡文女因而找上律師,向大法官會議提出聲請,但大法官一直未對此作出解釋。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5/02/322-12978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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