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01 中時晚報 王吟芳/臺北報導
某電視烹飪節目主持人與丈夫結婚十八年,原本恩愛和睦,不料去年因女兒在家中發現爸爸的「性愛錄影帶」,觀看後行為偏差,經學校輔導老師轉述後,這名烹飪老師才知道老公與多女通姦,拍下的錄影帶多達十七卷,還將性病傳染給她。為此她除提出刑事告訴,另訴請離婚及請求九百萬元贍養費及慰撫金,臺北地院日前判決準許雙方離婚,但慰撫金僅判準一百五十萬元。
這名烹飪老師起訴指出,她與丈夫結婚十八年,育有二女。去年二月間,長女無意間在家裡發現父親與其他女子的性交錄影帶,觀看後到校行為有異,經輔導老師瞭解實情後轉告,她才知道原來老公從八十八年開始與超過五名以上的女子通姦,還拍下不同地點、不同姿勢的性交錄影帶與光碟,一一珍藏,光是在檢方查扣的錄影帶就達十七卷之多。
烹飪老師表示,老公不但與他女通姦得病,回家還將性病傳染給她,使她身心遭受巨大傷害,因此除訴請離婚及女兒監護權外,她另請求二百萬損害賠償、二百萬精神慰撫金及五百萬贍養費,計九百萬元。
被告老公則抗辯指出,他是對攝影有興趣,且一直認為男女性愛本為健康美好之事,才在婚後常與太太拍攝閨房性愛照片及錄影帶留念。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被告與人通姦,對兩人婚姻破裂負有過失,因此判準離婚,而審酌被告為留美碩士及經濟狀況後,判決應給付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一百五十萬元;至於贍養費等其他請求則未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