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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人憂天抑或情色止步?

劉靜怡 1999/12/5


根據網路新聞指出,由於近來發生為數不少的網路詐財與騙色事件,因此,國內校園網路上受歡迎程度名列前茅的BBS站,例如臺大椰林風情站、淡江蛋捲廣場和中山福爾摩莎站等,為了達到避免校園BBS站淪為媒介性交易之免費網站此一目的,以及顧及校譽等理由,悄悄發起所謂的淨化運動。 

其具體內容,除了由版主刪除類似徵求網路一夜情的文章之外,並且禁止不雅暱稱與簽名檔的出現,管制線上發言權。其次,接著又有學校進一步在校園網路上設立「投訴版」,受理網友投訴具有網路一夜情嫌疑者,看來似乎是企圖以接近「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社會控制模式,或者鼓勵全體網民檢舉網路犯罪(甚或只是不當行為)的方式,克服在掃蕩網路一夜情的措施方面所遭遇的網站管理人力不足缺陷。 

這些現象對於許多人來說或許看似當然,甚至有人會鼓掌叫好,但是,仔細思索一下,我們不難發現這些現象其實觸動了網路規範如何形成與變遷的根本問題。究竟,這些管制措施可能引發多少言論表達自由的爭議?從網路規範的角度來看,這些管制措施的意義何在?我們又該如何看待這些管制措施的正當性與適當性問題? 

首先,所謂以不雅暱稱作為ID和簽名檔內容是否恰當的認定,其實已經涉及管制者有無權力決定BBS站活動參與者以何種ID或身份出現的問題。或許會有人認為既然上述三個BBS站都是由各該大學的電算中心所架設,電算中心主導此一淨化運動,當然無可非議。這樣的推論,乍看之下似乎沒有瑕疵,但是,我們似乎應該追問:這是否意味著身為BBS網路資源提供者的電算中心,便理所當然地可以扮演類似上帝一般的萬能角色,隨其主觀意志進行管制措施? 

顯然各相關電算中心不會承認其具有此種管制企圖,但是遺憾的是,此處所討論的管制措施,其內容似乎難脫此一嫌疑。當然,電算中心或可辯稱這些管制措施乃是經過校內BBS闆闆主會議討論通過的結果,所以具有正當性。然而,這樣的說法涉及的是更為根本的網路規範形成過程問題。 

BBS具有非常強烈的網路社群功能,那麼,到底網路社群的規範形成與執行,是否應該交給BBS的板主作單方的決定,恐怕也必須三思。否則,是否意味著板主其實可以憑藉其主觀判斷結果,決定哪些文章屬於內容不適當者,或者具有徵求網路一夜情嫌疑者,應該遭到刪除的命運,而絲毫不必受到制衡與節制?若果如此,是否符合網路社群自下而上形成規範,並且透過網路社群成員所累積的網路生活經驗,隨時微調與修正不合時宜的社群規則的傳統,至此均應該揚棄,恐怕也是我們應該回答的問題。 

同時,所謂簽名檔內容不適當或者ID稱號不雅,其實具有訴諸主觀感受的濃厚意味,認定結果可能人言言殊,根據這種抽像主觀的標準,決定某一ID的線上發言權,是否恰當,不無可疑之處。更有甚者,ID是一望可見者,具有主動性質,但是簽名檔則非如此,而是被動意味較為濃厚,於是,兩者可否等同視之,也值得深究。 

而且,所謂內容不適當的簽名檔與稱號不雅的ID,是否即和校園網路主其事者想要禁止的網路一夜情之間具有相當實質程度的因果關係,似乎截至目前為止並無有系統的具體研究可資證明,使得這類管制措施的說服力更見薄弱。甚至,所謂網路一夜情,對於大學校園裡的網路社群而言,是否應該視為禁忌的討論議題,而導致線上即時交談必須受限於嚴格的身份認證,才能取得發言的權利,其和管制網路一夜情此一目的之間,是否有充分的連結,恐怕也有討論空間。 

所以,在上述問題未充分釐清之前,BBS的板主在電算中心的授意與全力支援之下,率爾開會決議賦予自己此種網路言論與活動的管制角色,恐怕失之粗率,正當性有待考驗。 

至於另外有人提出這種管制手段有助於控制垃圾文章數量的想法,從言論表達自由和資訊取得自由的觀點來看,頂多也是失之粗率與天真:到底,在一個具有公共性質的領域裡,到底,誰才有權決定怎樣的網路言論,屬於毫無價值的垃圾?如果有人可以自以為是為網路社群全面性地決定垃圾與寶藏的區分標準,筆者認為也不過是菁英主義作祟的偏執而已。當然,這並不意味著BBS站透過某種具有共識意義的機制,刪除與該BBS站討論主題相去甚遠的文章,是不應該的,反而是更顯現出其必要性:或許,與其採取全面性的禁止措施,倒不如嘗試設計出比較徹底的分區管制措施,讓不同性質的文章在合理的遊戲規則下各有所歸,才是釜底抽薪之計。 

總之,到底上述這類管制手段所要追求的目的是什麼,對我來說並非十分清楚。但是無論如何,如果是校園網路不願意讓自己的BBS站成為網友透過比較另類的暱稱、文章標題或簽名檔的幫助互相認識,並且進一步兩情相悅的場所,那麼,我們應該先釐清的恐怕是:在今天文化多元得令人目不暇給的網路時代裡,我們是不是還應該緊守任何行為準則,認為男女之間的兩情相悅,尤其是極可能發展到現實世界裡的兩情相悅行為,必須遵循某一特定模式才算「正當」?如果是這樣,會不會淪為被訕笑的道德教條? 

在這一波的取締不雅暱稱與網路一夜情的影響下,幾乎可以想見的是有些網友極可能自行發展出另外一套語言表達系統,來達到既不會遭到BBS版的取締,又能完成網路一夜情交友目的的終極目標,那麼這場貓捉老鼠的遊戲將伊于胡底?簡言之,更根本的是,BBS站作為一個虛擬社群(或者虛擬權力體),到底應不應該去干涉在網友在BBS版上透過何種ID與方式認識互動,以及在BBS版上互相認識瞭解的網友,決定在現實世界裡發展出何種關係?如果我們肯認每個ID可能代表的便是一個主體性極高的個體此一事實,那麼,我們是否應該重新思考一下上述這種管制者和被管制者之間的遊戲規則,是否忽略主體性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筆者並不贊成任何人透過網路之便去騷擾他人,也不反對因為網路交友而受到騷擾者循合理可行的法律途徑,或者訴諸網路社群的輿論來保護自己,然而,這並不意味著目前所出現的事前管制措施,具有充分的正當性。尤其,這些規範的制定是否經過平日活躍於該BBS版或網路社群的網友充分討論,取得規範共識,抑或只是透過現實世界的強制力(例如校園行政主管的權力行使),強渡關山,為網路規範的形成再度做了一次不佳的示範,恐怕也值得討論。 

於是,從上述觀點來看,我們似乎應該進一步追究的是:即使某些校園網路上所設置的投訴版有其存在必要性,究竟其所設計出來的投訴程式是否恰當,以及針對某一投訴進行處理的機制是否獨立公正,便極為關鍵。這個投訴程式與機制,至少必須一方面達到網友依照正當程式受保障的基本權利訴求,同時避免投訴版淪為告發者入人於罪的溫床。甚至,我們可以作另類思考的是:與其花費成本設置投訴版,倒不如想想類似投訴版的網上論壇,到底是應該扮演取締與處罰的功能,抑或扮演糾紛仲裁的功能,才是比較恰當的網路社群權力行使機構? 

除非網友與校園網路各個階層的主事者釐清虛擬與現實之間的關係,並且在遊戲規則的形成過程中深思熟慮,否則眼前所見的管制措施充其量也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敷衍之策,絕對無法防止其所想要達成的掃蕩網路一夜情的目的:因為,網路管理者神通再廣大,也無法禁止有心的網友發展出各種不同的語言表達系統或方式達成一夜情的目的;即使施以永久停權處分,也無法禁止有心者從不同的角落以不同的ID向網路世界挺進。網路世界的無遠弗屆,經常為網路具有流動化與不透明化此一特性的後現代的思考,製造混淆與誤解。 

我們經常忽略的是:「身份」與「性別」的「模糊」不斷出現,對於必須以一定程度確定性為前提的規範運作而言,其實是莫大的挑戰。虛擬世界之所以不同於現實世界,在於現實世界的透明化,使性別與身份認同趨於穩定,進而幫助法律制度測定人我關係的合理交易成本及其規範評價;相對地,網路世界的「不透明化」和自我認同的隨時可變,使交易成本趨於無常,對於現實世界的「法律」,必然帶來衝擊,也正因為如此,思考實證法律以外的規範機制之可行性,乃有必要。 

總而言之,網路的流動與不透明特質,引導我們後退一步思考人類規範問題,在許多「可變」已經因為網路時代的來臨而發生的此時此地,是不是有哪些人類社會生活的基本規範是「不可變」的?到底,在這波「可變」與「不可變」交會沖激的歷史潮流中,臺灣的法律制度與公權力機關有無逆勢操作之嫌?究竟,這些逆勢操作的短視和愚昧,是否正壓抑網路世界特有的想像力與創造力而不自知? 

至於這類「禁止情色」的管制措施是否與「維護校譽」有關,恐亦仁智互見。若要倡言上述鼓勵投訴與檢舉的作法有何教育功能可言,筆者想要提醒大家的歷史事實是:德國納粹統治時期的特色之一,便是鼓勵全民不分親疏遠近,積極告密與檢舉。如此一來,我們要問的是:到底我們需要的是怎樣的網路教育,或者,身為一個大學教育工作者,我想問的根本問題是:到底,怎樣的教育體系造就出網路一夜情狂熱者和網路一夜情恐懼者這兩種極端,同時,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教育? 

(作者劉靜怡,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http://news.yam.com/computer/w3_human/199912/05/08058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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