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特寫
網路兒童色情知多少?
蕭宏祺 譯


山姆十四歲時和四十三歲的網友賽門第一次在網路的聊天室碰面;山姆家
在紐澤西,而賽門住在長島。沒多久,賽門說服山姆找時間見個面,於是他們在一九九六年八月十日第一次見面,而當天山姆遭性虐待。

同樣的情況在八、九月間又發生了數次,地點通常在汽車旅館,而且山姆
被拍了許多裸照。

一九九七年八月,山姆的父母才發現事情不妙,他們幫山姆安排心理諮商並通報警方;警方隨後從山姆的硬碟中尋找起訴賽門的證物。九月,正當警方戮力逮捕賽門之際,山姆私下通知賽門警方將隨後趕到。

就在九月二十四日,山姆父母嘗試使他接受臨床專業的治療,此時的山姆充滿憤怒與悔恨,專業評估卻認為山姆不適合住院。就在山姆被排除在醫
院外的第一天,賽門在紐約被逮捕了。

九月二十七日,山姆打電話給一個住在他家附近的十一歲小男孩,討論為學校義賣糖果募款的事宜。山姆誘使小男孩進入他家,並對小男孩性攻擊
而後殺害。兩天後,警方在附近找到小男孩的屍體。


山姆因而以謀殺罪名被起訴,更進一步的起訴將追溯至賽門。


於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網路兒童色情在近來終於浮上檯面。過去十年來,網路從深奧難解、只被學院使用的資源,轉變為全球一億人分享的「大眾傳播工具」,而且使用人口現正增加中。
網路已成了兒童色情圖片製作者與施虐者尋找獵物的地方。根據美國一個研究顯示:百分之八十的兒童色情圖片使用者本身就是施虐者。「無疑的,螢幕上所發生的事情,對兒童來說,是和現實生活一樣重要,並值得成人特別注意的」研究網路兒童色情多時的約翰.卡在他的論文中如此寫道。

山姆一案將約翰.卡的論點冷靜而清楚地闡述。而戀童癖者所用的行話--「抓小雞」,意即透過網路聊天室和兒童勾搭,再進一步對兒童性虐待或將兒童拍成色情片,這更說明瞭約翰.卡的論點。
  隨著網路使用的普遍,網路兒童色情也急驟成長。根據一家以都柏林為基地的跨國網路諮詢公司估計:一九九七年底,全世界將有一億人上網;其中六千四百萬人口分佈在美加地區,二千萬人在歐洲,一千四百萬人在亞太地區。同時,臺灣傳技電腦公司經理陳建光也估計,全世界有八萬個色情網站,每天有兩百個新色情網站誕生。
  這個議題在一九九六年八月的「全球反兒童商業性剝削高峰會議」中曾被提出討論,一百二十二個政府採納了該會對此議題所做的決議--"要發展、強化與執行法律,來建立網路兒童色情提供者、消費者及居中媒介者的法律責任。"
對於消弭網路兒童色情,使得各界有進一步的動作;有的已經執行,有的正在計劃。許多非政府組織更已透過彼此間與警方密切合作,來向犯罪宣戰。(請參閱相關文章「向網路上戀童癖者宣戰」。)
許多國家也以積極修法的態度來解決此問題。一九九七年德國通過了一個創意十足的法律,來面對網路兒童色情的問題。在美
國,聯邦調查局也增加百分之五十的人員,
打擊使用電腦對未成年者性剝削之罪行。英國政府警長協會裡也成立了一個專門處理網路兒童色情的任務編組。
甚至網路工業業界也將網路兒童色情視為拓展網路市場的一大障礙,正如American Online的經理史帝夫.凱斯說的:「讓我們面對它吧!我們都為人父母,我們都想在一個自己能引以為傲的產業工作。」
最近微軟網路瀏覽器和最主要的色情網路過濾軟體合作。有些網路服務提供者正改變他們會員的合約;新的協定裡要求會員賦予他們一個權力:若他們發現會員對所提供的服務不當使用,例如提供及搜尋網路兒童色情等等,他們有權收回這項服務。
但是,在網路這種高度尊重個人自由,標榜「無邊界」的產業裡,網路兒童色情防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由經驗我們深知要遏止網路犯罪,跨國法律的制定和監督,政府間、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是刻不容緩的。

【摘自ECPAT Newsletter/1998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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