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早期的一場婦權討論 ——淺談潮籍哲學博士張競生的超前意識 |
張道濟
自辛亥革命,特別是「五四」運動以後.提倡男女平等、爭取婦女權益的呼聲不斷,但在現實社會中,絕大多數婦女仍然被束縛在封建陋習的牢籠中。潮籍哲學博士張競生,站在進步潮流的前列,爲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社會現象,於二十年代亦上海精心組織了一場有關婦極的公開的專題討論。
1927年。張竟生博士在上海創辦「美的」書店,出版、發行內他空編的《新文化》月刊,在此之前,他就把美學納入其哲學研究的範疇,著述、出版了《美的人生觀》、《美的社會組織法》,得到學者與讀者的好評。爲了把這兩本書的觀點和主張貫徹到社會中去,他在《新文化》開闢了「社會建設欄」。—場有廣泛影響的「婦女承繼權」
的討論,就在1927年1月出版的《新文化』社會建設欄》中展開。這場討論有兩個特點:
其一、涉及的問題最具體。婦權是多力面的,承繼權是基礎:承繼權也有多方面,遺産權是基礎中的基礎。婦女如果有遺産權,只要有自強自立的精神、有些問題可以迎刃而解,如家庭地位等,有些問題可以逐步解決,如擔任社會公職等。這一次的婦權討論就是著重承繼權中的遺産權這一最具體的問題。
其二、組織得極細緻、用到。這次討論進行了充分準備,分幾個層次進行:(一)向各界,特別是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發《徵求對於「婦女承繼權」意見書》,指出當時婦女沒有承繼根的不合理現象及其造成的惡果,盼望「個受法律風俗所約束」,各自「憑其良心表示意見」。(二)把收集到的意見通過《新文化》月刊公諸於世並進行總結。在總結中,先指出這次徵到的意見「最可喜的是各入各有獨到的議論」;接著把意見分成兩類,一是完全贊成婦女有承繼權,一是主張廢除遺産制;最後以發起者身份提出自己的主張:實行「有限制的遺産制」,即由政府規定遺産限額,多餘歸公,或通過徵收遺産稅來實現,即「其財産愈多的則所征的百分率愈高」,男女同享有限制的遺産。(三)向婦女界徵求《爲母爲妻爲女兒不能得到承繼權的痛苦實狀》,讓婦女親自訴說因沒承繼權而經濟上受限制、生活上受歧視等等慘狀。(四)爲壯大聲勢和提高效果,在社會中發起「贊成婦女承繼權簽名」活動,第一批在簽名錄上簽名並載于《新文化》的,有當時的名人蔡元培、張繼、吳稚暉、黎錦暈暉等三十人。(五)致函並公開發表《爲婦女承繼權事請國民政府速予施行書》,指出「國民黨黨綱規定男女平權」,「可是,證請事實而有大大不然者」,「末聞有婦女承繼權的規定」,因而「懇請國民政府於短期內切實施行婦女承繼權」,以法律給予保障。
此次討論,得到許多知識界高層人物的支援。辛亥革命後曾任同盟會交際部主任、廣州軍政府顧問、國會參議院院長的張繼的意見是:「婦女承繼權,狹義說當然指遺産,爲妻爲女者照理應得一份以自給。」中國現代著名教育家,曾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首任教育總長、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表示:「我不贊成遺産制,但遺産制未取消以前,當然男女平等,對於寡婦的一份,我也贊成。」因此,這次討論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再加上考慮周詳、形式多樣,從各界側面說明「婦女承繼權」的必要性,上則致書當時的政府,下則公諸於社會各界及廣大讀者,形成一般強有力的進步的社會輿論。
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張競生博士爲之努力的「婦女承繼權」當然不能實現,但對男尊女卑的舊意識是一次有力的衝擊,進一步動搖了頑固的封建傳統觀念。如今,男女平等與婦女的繼承權已經明確地載人我國法律。這使我們不得不佩服半個世紀前張竟生博士的超前意識與毅力。
資料來源:http://www.cxinfo.com/center/wenhua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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