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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童話 連鎖書店當童書賣

【2002/08/13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陳玉梅等昨天指出,近來有一套改編自著名童話故事的成人童話叢書,內容淫穢不堪,竟有大型連鎖書商與一般童書放在一起販售,且未加封套,要求市府嚴格把關。

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表示,出版法廢止後,市府並無取締出版品的依據,但如涉及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嫌,可依法查辦。另外可建請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協助書商分級,要求書商改善。

市議員陳玉梅、秦儷舫、李彥秀及王正德四人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最近坊間的大型連鎖書商,都可發現一套由日本作家改編自世界著名童話故事的色情叢書,例如把大家熟悉的白雪公主故事,描述成與國王亂倫的故事,通篇充滿淫穢字眼及性愛情節,卻和一般童話書籍並列販售,讓人匪夷所思。

陳玉梅說,在白雪公主的故事中,作者竟把巫婆改編成白雪公主的親生母親,而千方百計要加害白雪公主,就是因為目睹白雪公主跟父王亂倫,用「男人粗糙的手把她的衣服脫去,撫摸她的胸部和下腹…」、「在交歡之後,父親溫柔的擦去血痕,緊緊抱住了她…」等情色字眼描繪性愛過程,連大人看了都覺得臉紅,何況未成年的兒童。

陳玉梅表示,八十八年廢止出版法後,所謂的色情出版品只能依刑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性侵害防治法等要求業者自律,對於這類不適合兒童閱讀的色情童話書,業者應該加裝封套,並加註未成年人不得觀覽字樣,市府也應負起把關責任,要求警察單位嚴格取締色情書刊。

秦儷舫指出,新湖國小吳老師命案兇嫌就是犯案時看了色情錄影帶,陷入其中情境才鑄成大錯。由於童話書籍影響兒童人格發展甚巨,更應有嚴格管制。

新聞處科長沈永華表示,目前有關漫畫圖書分級的自治條例尚在議會審議中,書商將成人童話與一般童話並列出售,又未加裝封套確實不當,除會派員進一步瞭解是否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嫌,也會建請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介入處理。

【記者施沛琳/臺北報導】旗品文化出版社昨天說,該社所出版「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等書,已於昨天全面自各書店回收,待重新貼上「限——未滿十八歲禁止閱讀」貼紙後,再重新鋪書。

針對「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二」及「美麗城堡的禁忌傳說」等限制級圖書,被臺北市議員提出質疑一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昨天重申,希望號召全民成立掃黃義工大隊,共同打擊色情與暴力書刊。

旗品出版社總編輯林小君指出,上述小說由日本暢銷女作家桐生操,以勁爆、顛覆傳統手法改寫自格林童話,總共出版了十多種,初期在日本推出時,每一種銷售量高達兩三百萬本。三年前在臺只出版了五種,當時每種都進入文學類暢銷書排行榜,平均每種約賣出十萬本左右。

林小君說,這些書的讀者群以高中以上學生、成人為主,推出三年來,都沒有問題。她認為,現在被議員提出來,可能是因為書店誤認是「童話」,而擺錯位置。為避免再發生類似情況,造成困擾,昨天緊急請經銷書與書店將書退回出版社,待貼上限制級貼紙後,再重新鋪書。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針對此事說,目前由於法源不足,一些言情書刊透過各種管道到青少年手中,除了書店甚至連鎖大賣場也賣這類書,上述三本書還算輕微,有的色情與暴力程度簡直不堪入目。

一般而言,只要未違反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散佈或販賣猥褻物品」罪之嫌,書刊內即使有色情內容,還是可以出版,但必須在書上註明「限制級」,然而,據出版品評議基金會調查,有超過百分之八十的色情書刊未標示「限制級」。

據統計,目前全臺灣地區出版言情小說的出版社近廿家,平均每月至少出版兩百本新書,如每本新書發行五千本,每月就有高達一百萬本言情小說在市場流通。這一百萬本中大約可能有四十五萬本會發行到漫畫租書店出租,若一本書至少經過廿人次借閱,亦即每月多達九百萬人次會接觸到這類書刊,若未作好分級制,影響層面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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