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聽到有人「打扮新潮、奇裝異服」,我們的直覺聯想會是此人喜歡作秀、表演、愛現、時髦、或甚至精神異常,總之,我們會認為「奇裝異服」是一個很個人化、自我中心與表現自我特色的行為。這種個人偏好並不會妨害別人。
但是二十年前的台灣卻不是這樣看奇裝異服的。
奇裝異服在當時不被認為是個人特癖或偏好的表現,而是一種妨害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助長不良風氣的行為,而且,這種行為嚴重到需要國家法律的鎮壓;於是,警察大街小巷的取締奇裝異服。
那麼當時所謂的「奇裝異服」到底是什麼呢?喔,原來就是男人蓄長髮、穿喇叭褲和大領襯衫,女人穿迷你裙和透明衫。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這這麼遜的「奇裝異服」竟然有礙社會觀瞻、破壞社會的安寧與秩序,委實是荒謬可笑的。可是當時這種可笑看法卻被許多人深信不疑,言之鑿鑿。
就以男人蓄長髮為例,一般認為那將造成「男女不分」,而對當時的性別規範及性道德而言,「男女不分」就像今天的「性氾濫」一樣,本身就是一種已經成立的罪名,而無須進一步的證明它們是否真的會傷害他人,還是一種社會變化的新現象。
更有人認為蓄長髮本身就會腐敗蓄髮者的心靈,使他的心性趨向邪僻,證據就是美國的嬉皮運動:長髮使青少年偏激不上進,因而造成社會動盪。此外,台灣天氣炎熱,長髮在清潔與整理方面都會造成不便,這個禁止青少年蓄長髮的理由也被當時視為頗合乎「科學衛生」原理。這些振振有詞的論述經常不斷地在學校的朝會、報紙的方塊及父母的教訓中覆誦。可是這些論述似乎都忽略了女人或甚至古人向來都是蓄髮的,顯然這些論述所推出的真理姿態是不堪考驗的。
同一時期還有另外一些真理姿態的論述,像「開放黨禁報禁、國會改選、解嚴……等等政治開放將帶來吐會動亂、破壞社會安定」云云。現在,我們當然看的非常清楚:政治開放之所以被說成「破壞社會安定」是因為它打破了權力的壟斷,向既有權力利益挑戰。
同樣的,彼時青少年蓄長髮及奇裝異服也是向當時的權力支配者挑戰。那時的學校、教官、父母、成年人在頭髮服飾這件事上均感受到青少年學生或子女對原有的控制十分不滿,長髮或奇裝異服就變成了對權力反抗的象徵。在當時,頭髮服飾就是支配青少年的權力以及反抗的戰場。
一個思想控制的時代也必然是一個身體控制的時代,因為思想的「聽話」或服從,不但表現在身體的服從上,也同時是透過身體的聽話來養成的。青少年的身體因此向來是被管教與紀律的對象:不必說,青少年學生頭髮服飾的統一正是這個身體管教的一部分。被剝奪身體自主權的青少年當然連頭髮服飾自由也一齊被剝奪。
故而,原本在文化及日常生活中屬於「私事」的範圍,而且原本只被風俗習慣和道德所約束的身體頭髮服飾問題,在二十多年前仍處於威權體制的台灣,卻變成青少年與成人間的政治問題,不但需要父母的打罵、校規的懲處和體罰來執行對青少年身體頭髮服飾的管教,而且還需要警察公權力的直接取締。這是文化及日常生活中的白色恐怖,和政治的白色恐怖其實是互為奧援的。
在今天,中學裏其實仍有頭髮服飾自由的問題,而且青少年的染髮也偶爾被視為「犯罪傾向」,但是頭髮服飾問題在今天之所以不那麼具有爆炸的政治性,主要是因為;現在的頭髮服飾雖然遠比過去「奇異」許多倍,但它們卻是以商業的包裝來表現的,只是個人的消費形式,而不是集體反抗的象徵,所以不會造成對權力的挑戰。
目前青少年的身體自主權的抗爭,表現在身體的移動權(旭日專案及飆車)和方興未艾的情慾人權問題上。這些會是新的權力戰場。當然,我們還會再度聽到「破壞社會的安定與秩序」這類說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