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06 中國時報
黃建育/綜合四日外電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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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轟動全美的華盛頓州十二歲男學童與三十四歲女教師之間一段師生戀情的小男生法洛,將於今年六月屆滿十八足歲。他在去年曾表示,有意迎娶這位已替他生下二子的雷特諾老師。
現年三十九歲的雷特諾在師生戀傳開後,被控對兒童二級強暴罪,判了七年五個月刑期,要等到後年才能出獄。她與法洛戀情發生時不但是已婚身份,且是四個孩子的媽媽。法洛日前作証時並以近乎限制級的細節,描述他與雷特諾突破師生關係的經過。
法洛表示,當初是因他歷史程度太差需要補習才與老師結緣。他說,老師會給他出考題,他每答對一道,老師就脫下一件身上衣物,這種激勵方式相當有效,他的歷史成績也因此有進步。法洛說,有一次因功課做得不錯,老師為獎賞還帶他出去晚餐。當晚,兩人開始來電,除了談情說愛之外,腳還在桌底下互踢。
法洛作証說:「我問她,如果我上前吻她,她會如何反應。她說,只有膽小鬼才會呆坐著,勇士會說做就做。」所以,他吻了她。法洛表示,到該年年底時,他曾向老師求婚,並送她一個在街上撿到的戒指。結果老師把丈夫送的戒指取下,改戴他的。法洛表示,當時他是連續三晚都在老師家過夜,而她的丈夫及四個孩子也睡在屋裏其他房間。
法洛的母親蘇納前年四月曾代表法洛控告華盛頓州教育當局及當地警方,未能盡到保護法洛之責,並求償一百萬美元。不過,代表市當局及學區的律師辯稱,它們不可能知道這段戀情的存在,因而也無從保護法洛。
同時,法洛在本月三日為此案作証時重申,他在這段感情關係中並非扮演受害者角色,而他也不願扯入訴訟案。另外,師生倆曾就戀情合著一本書「被禁的愛」,而情節也曾拍成電影在電視上播放。被告律師表示,法洛家人曾把這段戀情故事賣給八卦小報,並賺了些錢,而他們控告的目的也是為錢。
法洛在証詞中透露,他一直生活在一片無情冷酷當中,四周都是冷酷的人,而在西雅圖郊區布魯因「雪伍德國民學校」擔任六年級老師的雷特諾卻是個開心果,臉上總是掛著笑容,不但聰明,也很關心他人,是個好母親,使當時年僅十二歲的他非常著迷。
法洛表示,與雷特諾結婚後希望能住在巴黎或夏威夷,但他未說明是要等到自己滿十八歲,或等雷特諾出獄後才成親。
然而,法洛也在今年二月另次作証時表示,他已不再愛戀雷特諾,對兩位分別為四歲、三歲的女兒,及本身被新聞媒體追逐都感到厭煩。除此之外,他還憂鬱到想自殺,且據說曾因濫用酒精而接受治療。
右圖為六年前轟動全美的華盛頓州三十四歲小學女老師,與十二歲男學生發生畸戀一案的女主角雷特諾,在一九九七年留下的檔案照。她在照片中抱的是她與這位小男生所生下的兩位女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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