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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男學生過當 女老師遭不續聘 

瑞芳也傳案例 講話講累了睡在車上 被巡邏員警撞見 兩人強調未逾距


【 2002-06-18/聯合報/11版/社會 】 記者李玉梅/板橋報導 

繼新莊市丹鳳國中傳出女老師輔導國三男學生過當,遭解聘處分,瑞芳地區也傳出廿七歲女老師輔導國三男學生,講話講到累了而睡在車上,不巧被巡邏員警撞見,並向學校反應,學校教評會上週以「行為不檢,有違師道」做出「不續聘」的處分,教育局並進一步調查。

教育局指出,這名單身的女老師是這名男學生二年級的「認輔」老師,由於該校屬偏遠地區,女老師住在學校宿舍,而這名男學生的住家離學校約需四、五十分鐘的車程,女老師基於學生安全的理由,常會順道開車送男學生回家,而且也和男學生的家人維持十分良好的關係。

據指出,這名女老師對學生十分照顧,曾自掏腰包替家境貧困的學生付學費、買制服,而且教學十分認真,這名男學生今年是國三學生,女老師經常陪他讀書、鼓勵他多唸書,考上好的高中,男學生有時候情緒不佳,女老師也成為他傾訴的對象。

女老師有時候和男學生在車上聊天,聊到太累了,兩人就睡在車上,第二天女老師再送男學生回家,但據家長說法,男學生曾有幾天沒有回家的紀錄,但因家長十分相信女老師,並沒有提出異議。直到五月初,一名巡邏員警發現師生睡在車上,向學校反應「這樣不太好!」,學校立即調查。

教育局指出,師生之間並沒有不正當的身體接觸,女老師指出,因為這名學生屬於低成就的學生、個性內向,她真的很想幫助他,在接受學校教評會調查時,她承認自己有時太縱容學生,學生不想回家,她會開車載他到速食店看書,或者讓他到自己宿舍,甚至晚上不回家。面對處分,她表示默默接受。男學生則非常擔心老師會坐牢,嚇得說不出話來。師生兩人均強調,絕未發生逾距的行為。

教育局長吳財順指示,老師專於傳業、授道、解惑,但應謹守為人師表應有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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