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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生疑戀 

女老師坦承輔導過當

雙方否認有不正常關係 女老師遭解聘 考慮提申訴 


【 2002-06-15/聯合晚報/7版/大社會 】 記者孫蓉華/板橋報導 

臺北縣新莊市丹鳳國中傳出女老師輔導男學生過當,產生師生戀情,經學校教評會調查,簽報縣教育局解聘該名女老師。據瞭解,這名教音樂女老師與學生間互動良好,頗受學生歡迎,卻因輔導男學生過程中過於「關心」,甚至與學生長談到深夜,引發家長疑慮。老師與學生堅決否認有不正常關係,但女老師坦承「輔導」可能過當。

據瞭解,丹鳳國中邱姓女音樂老師今年27歲,外型甜美,由於年輕與學生較沒距離,且因擔任的不是學科老師,讓學生沒有課業分數壓力,與學生關係良好打成一片。可能也因為如此,去年一名男學生因為心情不好,向老師吐露心事後,老師在開導過程中,常長談到深夜才由老師開車送學生回家,引起家長懷疑,向學校反映要求處理。

據瞭解,這名國三學生在作文內容中也隱約透露,為什麼老師與學生不能談戀愛等觀點,引起導師質疑為何學生會有這種想法。丹鳳國中接獲家長反映開始調查時,教育局也接獲檢舉,教育局督學表示,由於男學生未成年,擔心處理不當會傷害學生,何況當時面臨學生要考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因此轉請臺北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中心,由專業社工員輔導諮商。

丹鳳國中教評會討論時,雖然女老師與男學生都否認有不正常的關係,仍決議解聘邱姓音樂老師。邱姓女老師認為,「處罰」太重,考慮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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