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轟動一時的台鐵火車性愛趴案,檢方認定蔡育林涉嫌媒介十八名男客與「小雨」性交易,昨將蔡和五名工作人員起訴,蔡被求刑六月,另五人各求刑二月。
檢方調查時,蔡自稱沒賺錢,不是媒介性交易,但檢方認定蔡仍持有剩餘的保險套、浴巾、反針孔偵測器等價值約一萬元,且供稱「有盈餘可作為下一次活動費用」,這些都是蔡的獲利。
至於參與性愛趴的呂明澤等十八名男子,檢方認定小雨當時裝扮成熟,蔡和工作人員都沒懷疑她未成年,不構成兒少性交易罪嫌,因此處分不起訴。由於目前規定性交易娼嫖都罰,警方指出,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這些人。
這十八人多在卅歲上下,有工程師、金融業、計程車司機等,其中十四人承認對小雨猥褻或性交,還有人連做兩次,另四人不敢出手,就在旁邊觀賞自慰。
檢方不願透露性愛趴細節,但據查,蔡事前買的六十個保險套,旅程中就被用掉卅七個;大部分人在偵訊時嚇得發抖,也有人毫不在乎,認為不過是場性愛趴,沒什麼大不了。
起訴書指出,蔡育林(卅七歲)去年十月想模仿日本A片的「電車癡漢」(日語色狼之意)劇情,舉辦真人實境活動,在「花魁藝色館BBS站」貼文號召,並酌收八百元「門票費」,徵得呂明澤、王願揮、陳彥仁等十八人報名。小雨也主動和蔡聯絡,願意當女主角,她自稱廿歲,上圍卅四E。
女研究員許人友、會計員吳侑珊報名擔任助理,男子廖核淯、陳佳煜和李岳錞則當糾察隊,事前和蔡沙盤推演。上月十九日下午,一行人打扮成上班族,在台北車站集合,糾察隊核對身分、帳號,並檢查行李有無攝影機。
準備就緒後,小雨等廿五人進入莒光號加掛客廳車廂;列車過萬華站後,蔡以開會為由支開台鐵呂姓服務員,開始「火車性愛趴」。車子開到竹南站後,嫖客各自解散,蔡則在當地請小雨和工作人員吃慶功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