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育林(左)因辦台鐵性愛趴遭判刑半年定讞。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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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育林找來少女小雨(圖)當性愛趴的女主角。翻攝照片 |
男子蔡育林前年底上網號召18名男網友,每人繳800元活動費,並找來17歲少女當女主角,在去年2月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1女戰18男淫趴,震驚社會。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認定蔡育林觸犯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5名參與的工作人員因未獲報酬等理由獲判無罪,全案定讞。
38歲的蔡育林2011年12月在網路「花魁群交版」發表《電車癡漢》文章,表示要仿照日本A片的情節,徵求網友繳費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性愛趴。
結果綽號「小雨」的輟學女高中生應徵當女主角,另有20名男網友各繳800元擔任「癡漢」角色,還有5人繳費擔任糾察等工作人員,扣除2名癡漢臨陣缺席外,一夥25名男女在去年2月15日,搭上台鐵列車,在客廳車廂大玩多P淫趴,經《蘋果》踢爆後,蔡育林和5名工作人員都吃上妨害風化官司。
原文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211/30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