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育林主辦火車性愛趴,昨被判刑定讞。資料照片
男子蔡育林號召十八名男網友,找來十七歲少女「小雨」當女主角,包下台鐵車廂舉辦一女戰十八男性愛淫趴,《蘋果》去年踢爆後引發震驚,最高法院昨依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蔡男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另五名工作人員沒拿報酬獲判無罪。全案定讞。
18網友獲不起訴
蔡育林昨表示:「會統一在網路上回應判決。」當初參與淫趴的十八名網友,因不知「小雨」未成年,獲不起訴,至於小雨則另案經少年法庭裁定安置。
二○一一年十二月,蔡育林(三十八歲)在網路「花魁群交版」發表《電車癡漢》文章,表示要仿日本A片情節,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性愛趴,年僅十七歲輟學女高中生「小雨」應徵當女主角,另有二十名男網友各繳八百元擔任「癡漢」角色,還有五人繳費擔任糾察等工作人員,扣除兩名癡漢演員臨陣缺席,二十五名男女去年二月十五日,搭上台鐵列車大玩多P淫趴。
法官認為,蔡男媒介未成年少女與人性交,還鼓勵參加者宣傳,並準備在活動結束後,續辦「性愛教室」等淫趴,可見蔡男想藉淫趴累積知名度營利,已屬觸法,判他六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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