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間轟動一時的台鐵性愛趴案,主辦人蔡育林被控模仿日本色情片「電車癡漢」情節,向網友收費租台鐵列車車廂集體性愛,最高法院今天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
38歲的蔡育林,前年底在網路貼文號召想模仿「電車癡漢」劇情的同好,舉辦真人實境性愛趴,並向報名者收取每人800元「門票費」;共有18名男網友報名,自稱20歲的17歲少女「小雨」自願當女主角,還有3男2女當糾察隊。
一行人去年2月21日,從台北車站搭莒光號加掛客廳車廂,由參加活動的男網友輪流與小雨猥褻、性交,也有人邊看邊自慰,此事經媒體披露,震驚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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