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孫友廉〕男子蔡育林(38歲)前年在台鐵客廳車廂舉辦性愛淫趴案,震撼社會,蔡男被判刑定讞後,台鐵另提民事訴訟,要求蔡男要在《蘋果》等4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新北地院今上午開庭,台鐵律師認為蔡男行為已造成台鐵名譽受損,但蔡育林律師則指出,台鐵客廳車廂事後營業額不減反增,沒有損失,全案訂5月1日上午宣判。
2010年底,蔡育林在網路「花魁群交版」發表《電車癡漢》文章,表示要承租台鐵火車客廳車廂,模仿日本A片電車癡漢的情節,以每人800元,在網路號召參加者,結果有18名男網友報名,最後蔡找來17歲少女「小雨」當女主角,一行人在前年2月15日搭上台鐵客廳車廂,上演1女戰18癡漢的A片戲碼。
此案刑事部分,蔡育林被依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確定,另5名工作人員由於沒拿任何報酬,判無罪確定。事後台鐵以名譽受損為由,向蔡育林求償,但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及中央大學教授何春甤等認為,法院若判決台鐵勝訴,將限縮少數的性自主權,也會使所有公共運輸工具,淪為道德巡邏、不當求償的場域,上午還特地到場聲援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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