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本週二(10/14)台鐵火車趴事件民事案二審開庭,性權團體將前往場外聲援當事人,捍衛人民情色集結的自由。
2012年,一場由民眾自主集結的台鐵火車趴遭媒體惡意揭露,眾參與者遭連日的道德輿論轟炸批鬥,掀起社會集體的性恐慌,揪團人蔡育林不僅遭惡法入罪判刑,台鐵更趁勝追擊,稱火車趴導致「商譽受損」,加碼對蔡育林提告民事求償。
台鐵在對外說明案情時,為了強辯「火車趴」必然損其商譽,數度採用各種強化性污名的說詞,諸如「女性乘客將對車廂產生陰影」,或以「碗一旦裝過大便,洗了還是不能用」為喻等等,彷彿人們面對性從來就只能避之惟恐不及。卻無視原先乏人問津的台鐵客廳車廂,營業額在火車趴事件後連翻三倍,甚至有旅遊行腳節目特地以「重返火車趴場景」為名錄製節目。
在上一次的開庭中,一審法官無條件接受了台鐵的說詞,判決出爐後蔡育林立即提出上訴。
10月14日,本週二上午9點30分,本案二審將於高院開庭,性權團體將再次前往聲援蔡育林,並且繼續提出「呼籲司法回應多元,台鐵立即撤告!」等訴求,行動結束亦會進入法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