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血汩汩流 醫院拒收…
【2002/04/25 民生報】記者吳佩蓉/報導
☆☆☆☆☆☆☆☆☆☆☆☆☆☆☆☆☆☆☆☆
愛滋「指定醫院」反而成為醫院不願收治愛滋感染者的藉口?一名女病患因下體流血不止求醫,醫師發現她是感染者後,緊急將她隔離,連止血的急救處置都未做,即以非衛生署愛滋指定醫院、無力處理為由,直接將她後送到高雄榮民總醫院。
這雖是多年前的舊案,不過,高雄榮總感染科主任劉永慶仍記憶猶新。他說,這名感染者後來未再回澎湖,一直留在高雄榮總接受治療,兩年前病發不治。
劉永慶表示,衛生署目前設有二十五家愛滋病指定醫院,原來是一番美意,卻可能成為少數醫師卸責藉口,因此,他建議衛生署將「指定醫院」改為「治療中心」,不但象徵所有醫師都有責任治療愛滋病患,一視同仁,治療中心也可進一步提供較專業的治療及諮詢服務。
愛滋感染者就醫可能面臨的問題中外皆然,昨日應邀到陽明大學演講的聯合國亞太地區愛滋感染者人權現況調查研究計畫負責人蘇珊(Susan Paxton)就說,她十年前在家門口發生車禍,血流滿面,當她主動表明感染者身份後,附近醫師即不願為她治療,最後她等了五小時才被送到醫院。
不過,她仍建議感染者,面對信任的醫師可表明身份,但面對陌生醫師不需表明,因為,醫師本就應有警覺,將所有上門患者都視為具傳染性,做好預防措施;根據統計,因針扎感染愛滋的機率僅0.3%~0.5%,醫護人員只要做好預防工作,感染風險極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