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愛滋男童 獲準留在美國

【2002/05/14 聯合報】編譯朱邦賢/美聯社洛杉磯十三日電

洛杉磯時報今天報導,帶有愛滋病毒的四歲泰國男童葛特將獲得專門給予移民走私受害人的特殊簽證,至少可以繼續留在美國三年。

司法部一名高級官員告訴洛杉磯時報:「我們將給予他T種簽證。他是一種嚴重走私罪行的受害人。幾周之內即可辦妥。」

法庭為葛特指定的監護人史密斯說:「我們十分驚訝。」

司法部長艾希克羅去年宣佈,葛特將成為T簽證的第一個申請人。T簽證是國會二○○○年創設的簽證,內容大約是,如果走私人口的受害人能夠使移民官相信,將他們遣送回母國會使他們陷於「極大的困難」之中,當局就會準許他們繼續留在美國。

史密斯和共同監護人珍娜特‧赫洛德希望收養葛特,但葛特在泰國的祖父母已打了兩年官司,希望爭取葛特返回泰國。

前年四月,葛特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不但營養不良,帶有愛滋病毒,而且耳朵嚴重感染。有一男一女自稱是他的父母,但官員發現,葛特其實只是道具,旨在掩護這名女子潛入美國。

葛特的生父已亡故,母親有海洛因毒癮。相關人士擔心,葛特一旦回泰國,不但病無從醫治,還可能重新被利用來掩護走私。

移民局原來拒絕給葛特庇護,但聯邦法官拒絕下令將他遣返。

葛特將獲準在三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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