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交大打壓「愛滋警察」
2002.06.19 中國時報
董孟郎、王嘉陵/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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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員羅宗勝、許富男昨日指控臺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黃嘉祿,對交通大隊四名員警感染愛滋病員警刻意對當事人和其家屬百般施壓,甚至採取各種手段相逼,使其工作權受到很大威脅,有員警甚至想辦理退職。
議員呼籲市府各單位,應正視愛滋病日益蔓延的問題,建立一套輔導機制,而非抱持逃避的鴕鳥心態任令「愛滋員警」自生自滅,遭所屬單位任意打壓。
交通大隊去年委託萬芳、中興醫院及聯合診所為該大隊員警檢查健康,該大隊四位員警感染愛滋病訊息即傳出。
羅宗勝、許富男議員昨日舉行記者會說,A員警自從感染愛滋病毒後,該單位主管就對其百般挑剔,批評他執勤態度、工作表現欠佳,更指其在外賭博、行為不檢等,迫使A員警在今年三月請長假,預定辦理退職。
B警員的家屬向議員反映,他們經營一家小店面,交通大隊不時就來取締、開單,每個月收入不夠繳罰款,被搞得連生活都成問題。另外,C、D兩位員警的太太則由交通大隊主動告知其先生感染愛滋病,並不斷強迫她們體檢。
羅宗勝批評交大已逾越職權,甚至侵犯人權,無非是想利用這種壓力,迫使感染愛滋的員警主動離職,目前公務員服務法並未規定,感染愛滋病毒者需停職或解聘;「後天免疫缺乏癥候群防治條例」規定,感染愛滋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不得歧視及拒絕就醫、就業等,其在工作職場也應享有等同一般人的尊嚴以及隱私權、工作權保障。
針對臺北市議員指稱臺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打壓愛滋員警一事,交通大隊昨日嚴正否認並表示,八十九年度員警健檢確實有二名員警感染愛滋,去年也有二名員警健康檢查檢出有愛滋病反應,但目前正在複驗,尚未獲得最後證實。
據瞭解,這二名確定感染愛滋的員警,民國八十九年也曾委請議員召開記者會,保障其工作權。而在檢出愛滋後,交通大隊已將這二名員警的職務調整為內勤,其中一名員警去年十二月即請長假,今年已請了一百廿二天的假。許多新到任的員警雖有耳聞,但都未見過這名同事。此,交通大隊嚴正否認,表示都是無稽之談。
至於議員指交通大隊打壓感染愛滋員警,交通大隊大隊長黃嘉祿無奈地說:「感染愛滋的員警,人生已經走到了盡頭,我又怎麼會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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