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妹權益促進會

Posted by 不擄客 on November 11, 1999 at 23:51:12:
● 專欄作家:陳豐偉


這下子,全臺灣不曉得又有多少胖妹,要躲在被窩裡暗夜哭泣了。

一個十九歲,老師說熱心助人,正就讀高職的「胖妹」,在網路上喬裝美女,和男性網友在聊天室聊天、徹夜打電話傳情,迷倒眾多研究所、醫學系的高材生。她說借我錢吧,於是網友心甘情願幾萬幾萬地掏出錢來。終於有人覺得不對,於是司法人員循線破獲這樁網路騙局。

離奇的是,各大媒體不約而同騰出整版版面,誇張地報導這樁影響層面其實很小的案件,在眼睛打一點馬賽克,然後把這位十九歲大女孩的照片放大得全國皆知。

毫無疑問的,「網路」又被「污名化」了。就如同被錯抓的「第一任軍火教父」,以及在賭場裡裝上網路就被稱為「網路賭博」的指鹿為馬,這次媒體又戴上有色眼鏡,凡是牽涉到網路的犯罪行為就擴大報導。誰會受到影響呢?肯定是那些不懂網路的家長、政要、民意代表等等,「資訊基礎教育」恐怕又會受到牽連。網路多可怕,怎麼能讓小孩那麼快接觸呢?臺灣面對數位時代的競爭力又再度受到打擊。

「胖子」也被污名化了。當媒體拿胖妹的身材、自卑心做文章時,關於「胖子」(尤其「胖女人」)的刻板印象,又再一次在讀者心中強化起來。下次那個胖妹高高興興上網路,很難避免異樣的眼光:她又在裝美女騙男生了。

胖妹值得耗費這麼大版面來韃伐嗎?她不過是在玩一場公平競爭。網路上可以匿名,這舉世皆知。在聊天室玩遊戲,變化男女的身份,是網路的未知數,也是網路的樂趣。既然可以打電話傳情,為什麼不能進一步查證?

網路上的「一見鍾情」,本來就蘊含重重的試探、裝扮、改造身份。沒有人強迫男網友借錢給她,沒有人禁止男網友探查她的身份。(請她發一封來自臺大新聞研究所郵件伺服器的 email不就得了?)不查身份,相信對方虛幻的形象,也常是自我滿足的方法之一。胖妹手段高超,聲音迷人,在遊戲裡佔了上風,雖然不夠敦厚,遊戲規則至少還是公平的。

不公平的是這個社會。瘦身廣告氾濫得讓人想得厭食癥時,大眾不斷賦予「胖女人」懶、醜、臃腫的負面形象。在網路上被稱為「恐龍」,在舞會裡就只能當「壁花」。「胖女人」無辜承受的社會壓力其實不小,可是社會幾乎不曾想過安慰她們,連上網偽裝模特兒,滿足一點和「高階男士」往來的夢想,也可能被當成媒體的頭條新聞。

美麗的女孩子撒撒嬌,踱踱腳,搞不好就換來一頓大餐、一顆鑽戒、甚至一臺法拉利。在撲朔迷離的感情遊戲中,迷惘的付出卻毫無所得,甚至有被欺騙的感覺,是許多男性「成為大人」常要經歷的過程。我們通常不會嚴厲指責這些天生麗質的女孩,這是她的「能力」,也為人生增添不少趣味。同樣的,一個很難靠外表得到社會讚許的十九歲女孩,藉由網路的基本技術,顛覆傳統俊男美女交往的刻板模式,又何必嚴厲指責?別忘了,她也付出許多,她甜美的聲音、奔放的態度,在漫漫長夜裡,溫暖許多寂寞男性空虛的心靈。

媒體似乎也知道玩得過火,當天晚報、隔天早報,就看不到對十九歲女孩的追蹤報導。本來就沒有太大的新聞價值,被媒體剝削一天後,很快又被遺忘。有些腦筋清楚的文化人看不過去,投書報社抗議,就把他們擺在「民意論壇」的角落,以示「平衡處理」。媒體取悅了讀者,讀者得到滿足,犧牲的是一個十九歲的青春。

Empowerment,充權,一個最近熱門的名詞,應該要被翻出來使用了。有沒有人要成立「胖妹權益促進會」?如果有,我一定報名參加。關心人權的人士們,也多關心這群一曝光就變「恐龍」的網路弱勢民族吧。

☆ [Origin:椰林風情] 

資料來源:http://www.to-get-her.org/column/message/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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