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公斤 美國大胖子不能當養父

【2001/12/12 聯合報】 
【 編譯田思怡/美聯社紐約州水牛城十日電】

一名體重兩百二十五公斤的男子被迫與他已撫養六年的三名養子分離,原因是法院判決他太胖,無法好好照顧小孩。

卅八歲的鍾斯過去兩年體重莫名其妙增加九十公斤,使他無法親自上法庭為自己辯護,證明他有能力撫養他想要收養的三兄弟。這三兄弟分別為九歲、十歲和十六歲。

鍾斯說:「我告訴他們,我不會放棄他們,永不放棄。」幾乎無法行動的鍾斯說,他很少離開家,因為計程車和輪椅運送服務都無法容納他。上週為了出席家庭法庭的庭訊,他要求傢俱公司派卡車載他一程,但被拒絕。

由於一名社工人員提出報告,指鍾斯大部分時間在臥室裡看管孩子,並把煮飯和採買等家事交給三兄弟的老大,米克斯法官下令三兄弟離開鍾斯家。

社工人員雪莉‧波茲曼說,鍾斯最近喪失養父資格,他的家中有蟑螂,而且孩子需要更多戶外活動和減少家事負擔。不過她說,孩子很愛他們的養父,希望留下來。法官給予鍾斯探視孩子的權利。

鍾斯說,他因無法去上養父課程,以及擔心被人發現太胖而逃避健康檢查,結果喪失養父資格。

單身的鍾斯希望重新取得孩子的監護權。這三兄弟因母親有毒癮而被帶走。鍾斯說,他願意盡一切努力減肥,包括抽脂。他自今年九月開始請了一名減肥教練,希望孩子能在新學期開始前回家。他說:「我的目標是親自走進法院,請求收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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