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老師教塑身 舊金山判她贏
【2002.05.09 中國時報】
【潘勛/紐約時報七日特別報導】
當「爵士體操」公司跟重達一百零九公斤、身高近一八○公分的有氧舞蹈女教師珍妮佛.波特妮克(見圖,美聯社)說,因為她太胖了,公司無法授權讓她開分店之後,波特妮克去年九月一狀告向舊金山市「人權委員會」。
在前天,波特妮克贏了。爵士體操公司承認敗訴,與波特妮克合解之餘表示,此後不再要求加盟商必須苗條。公司並發表聲明說:「據最近研究顯示,體重恰當因人而異;本公司決定:「健美」之標準價值,容有爭議。」
本項訊息宣佈之際,正當第十屆「國際不節食節」沿舊金山市海濱舉行。該項慶祝「體型多元化」的集會焦點便是波特妮克女士的有氧舞蹈課。會中寫有打油詩譏諷節食,群眾大喊:「三!五!七!九!愛妳的身體,它不差!」
現年卅八歲的波特妮克表示,身為身型超大的有氧舞蹈老師,她的箴言是:「您的身體不必變,該變的是規則。」當初波特妮克向爵士體操公司申請加盟時,該公司授權部主任回信給她,說
:「本公司販售的是合宜健美身材。職是之故,申請加盟爵士體操者肌肉脂肪比必須達高標準,而且比一般人看來要苗條。」波特妮克表示,那種說法毫無道理,「我的教學技巧從沒人懷疑過。」
波特妮克女士的律師索羅薇女士說,波特妮克實佔有地利;二○○○年五月,舊金山市才通過市政條例,規定不得因身高、體重而有歧視排斥。除了舊金山,全美只 有三個司法轄區規定不得有體重歧視。就以連接舊金山與奧克蘭兩城市的海灣大橋為例,在舊金山這一端,波特妮克能贏,但在奧克蘭那一頭就可能慘兮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