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尋一夜情 胖女:為何犯法
【2004/04/08 聯合報】
【記者辛啟松╱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家超商十九歲蘇姓女店員,二月底在情色留言版刊登「胖女生找炮友」,引來不少男性網友相約,發生多次一夜情。警方依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對蘇姓女子作風大膽也搖頭,慨嘆世風日下。
臺南市刑警隊電腦犯罪小組在情色網站搜尋,發現名為「胖女生找炮友」的留言,內容寫著「我是胖女生,願意跟我做愛的,請用及時通跟我聯絡,來信請附照片」。
警方表示,這則女找男的點閱率相當高,不到一個小時,就有十多名網友留言想跟胖女生共度春宵,警方根據留言上的電子郵件信箱及位址展開追查。
經追查後,發現刊登這則留言者是家住高雄市的蘇姓女子,她承認因為一時好奇,在二月底上情色網站刊登「胖女生找炮友」的留言,隨後就有許多網友寫電子郵件跟她聯繫。
身材微胖的蘇姓超商女店員長相清秀,半個月內就曾與多名男網友發生性關係。
蘇姓女店員供稱,與網友發生性關係時並未涉及金錢交易,不知道為何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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