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志軍官曝光 記過被迫退伍

【2002/05/01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臺北報導


國防部在憲兵兵員甄選實施計畫中,首度以明文方式將同性戀者列為有安全顧慮對象,排除同性戀役男擔任憲兵。據瞭解,國防部對一般役男服役或是志願役軍、士官,並沒有明文禁止為同性戀,但役男如為同僚舉發為同性戀,會遭部隊列為安全考覈對象,志願役軍、士官則有人因為是同性戀被記過,並遭部隊施壓退伍。

據瞭解,陸、海、空三軍官校與政戰學校在招生時,並未刻意排除禁止同性戀者報告,國防部過去也無明文禁止同性戀,許多喜歡與同性相處的年輕男子因此報考軍校。

軍中人士說,他過去服役單的單位中,曾有一位同性戀男子加入軍中後,喜歡與男同僚睡在一起,一起沐浴,甚至在營區內當眾突然親吻男同事,讓同僚間的相處很尷尬,當時部隊的輔導長也發現這件事情,但只要同性戀者不在營區內發生性行為,不對他自己的性傾向太過張揚,就不會遭到處分。

據指出,也有同性戀軍官因為被上級知道他的性別認同傾向後,被上級記過處分,然後遭到部隊施壓,不得已之下,離開軍中。一般而言,如果同性戀者不在軍中「出櫃」,低調隱藏個人的性傾向,大都能與一般同事相處,不會遭遇平常人碰不到的麻煩。

據瞭解,一般役男入營服役後,不會被口頭問到個人的性別傾向,或是要求表達自己是否為同性戀或異性戀,國防部過去也沒有明令將同性戀列為安全考覈對象,不過在一般役男聚集的場合,如果有人被辨識出是同性戀,同時又有人向上級舉發,這位同性戀役男就會因遭人舉發,被動的成為政戰單位的安全考覈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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